《兴学强国120年 我们的交大岁月(上册)》:
何梅生先生于1896年访问天津期间,参观了北洋大学,该校董事为伍廷芳先生,校长为丁家立博士。
何先生发现该校学生精通中文者没有几个。这些学生是几年前由丁家立博士在上海、福州和香港等地,从投考北洋大学的考生中,经过英语和现代学科的考试后录取的。何先生还发现,不管这些学生对其他学科掌握得多好,但是他们当中有许多人却不会写简单的汉语作文,而且对中国文学毫不熟悉。在他看来,不会写本国语言的学生就不具备学习现代学科的必要资格,因此他认为录取学生的首要条件应当是具有阅读和书写本国语的能力。何先生返回上海后,就同盛宣怀先生讨论了这件事,盛先生当时是电报公司的董事长,也是中国商船航运公司的董事长。盛先生本人是个优秀的中国学者,他完全同意何先生的建议,即在上海创办一所学院,只招收那些经过严格中文考试合格的学生。何先生所建议开办的学校,其总的目的与北洋大学相同,只不过附加了一个限制条件,要求学生熟悉汉语。何先生认为,北洋大学是为商人的子女接受商务教育而设立的学院,其目的在于使学生经营企业时更为有效。何先生对新学院的理想是,这所学院应当培养文人的子女懂现代学科,而学生接着也就能够用规范的中国文学语言把他们的思想记录下来,因此,现代学科就会成中国文学生活的组成部分。北洋大学所进行的现代学科就会成为中国文学生活的组成部分。北洋大学所进行的现代学科的教育只像装附在中国文化表面的一层饰品,而若将这种教育传授给能够用规范的语言表达新思想的人们,则现代学科将很容易变成更为广泛的文化的真正组成部分。
盛先生深为何先生的计划所感动,并同意从中国商船航运公司每年拨款五万两白银,从电报公司每年拨款五万美元来资助这所新学院。他们所以把这个学院命名为南洋学院,意思是叫人们注意这个新学府的所在地同北洋大学之间的差别。起初打算把这个学校用英语称为南洋大学,但是我担任校长以后,建议用“学院”这个词来取代“大学”这个比较矫饰的词。
在从事教育工作的外国人中间进行了调查之后,我被选任为校长。盛、任二位先生提出愿意和我签订我所同意的任何年限的契约。我根本不要什么契约,而是愿意在无限期的基础上担任这项职务,但是最后我妥协了,授受了四年为期的契约。董事何先生和我之间,以及我和中国语言系的张经甫(张焕纶)先生之间的职责,都没有明确的分工,我们都在一起工作,每人做需要办的事。何先生住在新闸区,每周只来学院三个上午,而张先生不久以后就辞职了。因此我被委托总管校舍基建工作和安排学习的课程。
为了招收一批精通本国语言的学生,本学院于1897年春季举行了一次考试,要招收三十人,条件是二十岁到三十岁之间并愿意用一半时间学习、一半时间教授年轻学生者。这个班的成员称为师范生。录取的考生中有几个是举人,而其余的则几乎全是秀才。
这三十名师范生所组成的最早集体就是建立南洋学院的基础。在五月份这批学生人学后不久,又进一步举行几次入学考试,招收较年幼的学生,这些学生根据他们以前所受教育的程度逐步分为三个班级。师范生担任了这三个初级班的汉语教师,而教现代学科的老师则用一半时间教师范生,一半时间教年幼的学生。
由于这些年幼的学生也是在熟悉汉语的基础上选拔的,加上他们的汉语课又是经过仔细挑选的师范生作良好指导的,因此显然,本学院每个学生,就其汉语的学习来说,名望是很高的。严格的招生制度不仅是我们的规则,而且是我们的实践,除非考生能够同其他投考者竞赛而通过入学考试,否则尽管是由有权势的人物推荐的对象,一个也不录取。没有经过预考,那些由高级官员推荐的或出生于有权势家庭的无能的学生,都被排除在本校学生队伍之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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