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晋南北朝隋唐婚姻制度研究》:
(一)南朝皇室的积极态度
众所周知,南朝的开国皇帝,大多出身低微,由于握有兵权,才逐步夺取了政权。他们权势虽重,但尚无足够的力量驾驭全局,有“众情犹有疑惑”之虑。在这种扑朔迷离的政局下,他们不得不拥立前朝小皇帝作为过渡时期的挡箭牌,挟天子以令诸侯,最终达到取代之目的。此外,他们需要取得有政治、社会地位的士族的大力支持,方能进一步获得社会的承认。婚姻手段是实现这一政治任务的最佳选择,因此南朝的皇帝多采取联姻以及“诸尚公主者,并用世胄,不必皆有才能”的方针。
(二)士族在南朝前期的政治舞台上仍有较强的实力
依据史籍粗略统计,在南朝时期,琅琊王氏在中央所任的官职,多为负责行政重任的高级官员。其中,尚书令、仆射和尚书共32人;专门负责铨选的吏部尚书18人,参加选举的吏部郎6人,从而基本操纵了选举大权,维护了侨姓士族的门望和政治特权。
同时,南朝的爵位制,使他们获得丰厚的封国禄秩和经济特权。如琅琊王氏因勋绩获得爵位者21人,其中公7人,侯12人,子、男各1人。南朝士族受封者,可享有封国役使国吏与收取国禄的权益。这些国禄,即从食邑上榨取的实物地租。丰厚的国禄,壮大了琅琊王氏的经济实力。
在琅琊王氏仕宦的109人中,一品官有4人,二品有9人,三品官有51人,三品以上官共计64人,约占入仕总人数的59%。所以,南齐时尚书右仆射王俭之子王骞,尝从容谓诸子:吾家本素族,自可依流平进,不须苟求也。可见,此时琅琊王氏有较大的政治实力,王氏子弟孤傲自鸣,并不把皇族放在眼里。同时说明,士族与皇室联姻,所益唯权势而已,对社会地位无多大影响,即天子只能贵人以官爵,不能奖人以声誉。
(三)依附皇室以图生存
随着时间的推移,士族内部不断发生分化:有些士族的门望在继续上升,有些则沦于衰微;有些庶族新贵不断挤入士族圈,有些士族则不断被挤出士族阶层。也就是说,每朝每代都有旧士族泯灭、新士族不断孕育产生,而维系它们的催命鬼和助产婆就是政治、经济权力的得与失。
谯国桓氏在东晋政坛上曾经有举足轻重之势,经过刘裕的杀戮,桓氏遂灭。与桓氏同流的渤海刁逵,在皇权的镇压下,其子侄无少长皆死,刁氏遂灭。家世贵盛的太原王氏,也遭到毁灭性打击,至南朝,太原王氏已寂然无闻。
与以上这些望族相反,琅琊王氏能俯仰时俗,依附皇权。如齐高帝夺取宋政权,齐明帝废鬱林王之际,王俭、王晏都采取拥戴新君的积极态度,这正是琅琊王氏在南朝得以保持领袖地位,并和皇室婚媾独多的重要原因。
另外,南朝时,由于中央实权被庶族出身的中书舍人所控制,侨姓士族为了同庶族抗衡,为了维护其权益,需要和皇室联姻。琅琊王氏同皇室缔结密切的婚媾关系,不仅有利于巩固两者的政治联盟,还巩固了其政治地位和社会地位。如王僧绰尚宋文帝女东阳公主,因而在仕途上得到迅速高升,被擢拔为侍中,掌控机密,时年不过29岁。可见,温情脉脉的婚姻关系,是扩大权柄和提高家族实力的政治交易而已。
以上所述,是琅琊王氏与皇室联姻的最佳时期。到了陈时,琅琊王氏国婚对象有了急剧变化。琅琊王氏国婚载于史籍的共有14例:皇后5例,王妃3例,公主婚嫁6例。但陈王朝同侨姓士族的联姻仅有2例,即陈废帝皇后为琅琊王固之女,宣帝皇后系河东柳偃之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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