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圳国资国企改革政策有哪些新特色?
《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赋予深圳这座中国改革之城、开放之城崭新的定位。
正当其时,《深圳市区域性国资国企综合改革试验实施方案》(简称“方案”)2019年由国务院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这份纲领性文件,集中透视出深圳本地国资监管模式和国有企业集团发展路径的基本构想,值得细细品读。
区域性国资国企改革,是国家选择在东北、上海、深圳这三个典型区域,开展适应于本地、本土国有经济布局特点和国企发展情况的深化改革试点,是进一步推动国资监管和国有企业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
深圳本次推出国企改革39条,正式完成了对本地国资国企改革的蓝图设计。这一整体蓝图的核心思想,可以用一个“金三角”来概括。这个“金三角”一共有三个边,代表深圳改革的三条主线。
一体两翼
国资国企改革中面对的一个焦点性问题就是:一个地区的国有资本发展重点是什么?如何体现战略性聚焦,如何体现公共价值,如何推动地方经济?就此,深圳国企的答案是“一体两翼”。
所谓“一体”,是指“以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为主体”。这和很多其他地区的国有经济布局是不同的。在东北地区,国有经济布局的核心领域是采掘、钢铁、装备等行业;在河北、山东地区,化工、钢铁等行业的经济成分较多;在重庆地区,也分布着众多细分行业的制造性企业。深圳的“一体”直接指明为“基础设施公用事业”,这标志着深圳国有经济特点和发展方向的差异性。
在深圳市国资委监管的21家一级企业集团中,主业分布于基础设施公用事业的企业达到9家,占接近一半的比例。这些深圳国企直接承担了飞机、港口、地铁等交通设施运营,水、电、热等基础产品供给,以及其他的公用事业职能。
深圳将基础设施公用事业作为未来国资布局的主干,充分说明深圳认为国有资本应该首先在市场失灵的公共产品领域发挥作用,发挥基础性和保障性功能,不是直接参与市场的竞争,而是为市场的发育提供一个良好的平台。这一点,值得我们深入思考。
所谓“两翼”,是指深圳要打出两个面向未来的拳头。其中,左翼是金融,右翼是战略性新兴产业。从发展的角度审视,金融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又是深圳国资不可缺少的产业基石。
深圳是中国几个有规模的金融中心之一,特别的地缘优势使得这一特点十分鲜明。但是仔细观察,在这一金融中心里,中央部委主管的金融基础设施较多,中央企业的金融机构较多,新兴金融科技企业的金融产业延伸较多,但是本地国有的金融力量显得不足,这个短板需要深圳加快速度补上。
同时,作为科技和创新之城,深圳可以聚集全球的资源进行先进技术的研发和创造,在本地区内也大量存在着电子、通信、互联网、大数据、高端制造等产业集群,这也要求深圳国资有力量引导产业结构的发展和转型,在战略性新兴产业上做好导航员和孵化器。我想,这就是将战略性新兴产业作为深圳国有经济发展另一翼的原因。
一体两翼,比喻的是一只鸟。这种结构是能够起飞的基本配置。深圳的“一体两翼”,能够充分展现出市场化的导向,有所为、有所不为的国有资本定位思想,以及充分结合本地特点的实事求是作风。
深圳的目标是,打造一批国有大型骨干企业,力争形成1~2家世界500强企业,6~7家资产规模超1 000亿元、2家市值超1 000亿元的优势企业集团。谁能成为深圳国资的第一家世界500强企业?哪家上市深圳国企可以市值超过千亿?深圳的环境机遇是不少,就要看国企的行动力了。
上市公司
另一个国企核心问题,是关于国企改革方向。深圳国企改革方案,有一个反复提到的主题词——“上市公司”,它指明了深圳国企的改革未来是围绕资本市场展开和演绎的。
方案的内容说明,深圳要“依托国内外多层次资本市场,综合运用股权、基金、资金等运作方式,推进资源资产化、资产资本化、资本证券化,大力推动国有企业上市,创造条件实现集团公司整体上市,加大市场化并购上市公司力度,推动国有资产向上市公司集中,使上市公司成为深圳国有企业主要组织形式和管资本的重要载体”。“到2022年,每家市国资委直管企业原则上控股1家以上上市公司。”
深圳把国企改革和上市公司紧密连接,有历史基础。深圳市属国资资产证券化率已经达到55%,深圳市国资委控股了26家上市公司,同时,深圳本地的各类上市企业多达300家,使深圳成为中国上市公司最集中的城市。这一点,我想很多内陆城市是无法效仿的。
深圳国企改革“金三角”模式,从国有资本的分布,到国有资本监管的格局,再到国有企业改革的方向,比较完整地阐述了深圳作为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其国有企业改革发展的总体布局。
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傅成玉,中国海洋石油集团、中国石油化工集团原董事长
★知本咨询的刘斌董事长很早就敏锐感知到了国企混改的重要性,在该领域进行了系统的、创新
研究,并做了大量的国企混改方案的咨询工作。这本书对国企混改实践中可能遇到的所有核心
问题进行系统性梳理和解答,企业可根据具体情况进行筛选和组合,形成实用的混改方案。
——杨杜,中国人民大学商学院教授、《华为基本法》起草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