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儒家民本社会治理研究》:
党的群众路线的民本性元素,首先体现在党为民服务的宗旨上。党是最广大人民的利益代表,如《党章》中规定:“党同群众同甘共苦,保持最密切的联系,坚持权为民所用、情为民所系、利为民所谋,不允许任何党员脱离群众,凌驾于群众之上。”党密切联系群众的理念正是对中国古代“为政贵民”思想的扬弃,近年中央改进工作作风“八项规定”、省委“九项规定”,深入开展“四风”突出问题整治工作等措施,其根本性目的就在于贯彻落实党的群众路线,保持始终与人民心连心、同呼吸、共命运,始终依靠人民推动历史前进。因为群众的眼睛是雪亮的,取信于民则能取智于民。习近平说,“人民群众是我们力量的源泉”,“责任重于泰山,事业任重道远。我们一定要始终与人民心心相印、与人民同甘共苦、与人民团结奋斗,夙夜在公,勤勉工作,努力向历史、向人民交一份合格的答卷”①。这凸显了党的群众路线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在于为民,共产党要实现社会的长治久安以及长期执政,就必须聚民心、顺民意、解民忧,这是赢得广大人民群众拥护和信赖的根本前提和保证。
其次,清正廉洁作为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永不过时。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不仅是传统民本思想的选人用人标准,亦是党的群众路线的基本要求和政通人和的政治根本。党员干部作风是否清正、用权是否公正、生活是否廉正,是广大群众和人民群众关注的重点,失去清廉,也就失信于民、失公于天下。前文提及了“权力之善”是民本思想“善行政”的价值诉求,其中所体现的为政之道、为政之德,以及蕴含的丰富廉洁思想,是社会正本清源的重要理论基础,对今天的反腐工作也有重要借鉴价值,所谓“廉者,政之本也”(《晏子春秋·杂下第六》)。清廉内则律己修身,外则表率服众,我们应当把重视官吏清廉德教和人格塑造的优良传统与封建制度本身区别开来,善于正面汲取民本思想中的精华,在为人上注重个体修养,明辨是非善恶,为政上持俭戒奢,爱民利民,营造“清廉为公”的社会风气和政治氛围,促进党员干部队伍的思想道德建设。
最后,切实维护好、实现好、发展好人民的利益是对为政富民、安民、利民、教民思想的传承与扬弃。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增进民生福祉是发展的根本目的。必须多谋民生之利、多解民生之忧,在发展中补齐民生短板、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就是说紧扣民生福祉,提升人民群众的获得感,是党的群众路线在现阶段的最集中体现。发展的最终目的,是为了让百姓过上好日子,“利为民所谋”是对民本思想为政富民、安民、利民的传承与扬弃,也是中国共产党探索社会治理路径创新的根本出发点。人有所业、住有所居、病有所医、少有所教,是自古以来民众的社会理想,中国共产党的群众路线以此为目标,注重改善民生质量,是对“发展依靠谁、为了谁”的最好阐释与回答。计量民生福祉,不仅是衡量社会经济发展状况的主要评价依据,而且也是促进政府转变职能,创新社会治理路径的重要指标。美国南加州大学理查德·伊斯特林1974年在其著作《经济增长可以在多大程度上提高人们的快乐》一书中提出了所谓的“伊斯特林悖论”(Easterlin Paradox),即财富的增长并不一定带来幸福感的增加,这一现象又被称之为“幸福-收入之谜”或“幸福悖论”。问题的关键在于我们不能把“民生福祉”仅仅狭义地理解为基础层次的福祉内容,而忽视了高层次福祉的要求。
一般除了社会保障、环境生态、资源安全等可持续发展指标因素外,对于民生福祉影响较大的因素就是文化的因素。不同国家或民族对福祉的感受、期盼有着文化的差异,每个国家合理的民生福祉的指标设置应该都离不开传统文化的基因。早在20世纪30年代,德国哲学家胡塞尔在关于欧洲科学危机的系列讲演中就明确断言欧洲诸民族病了,其根源就是失去了希腊的理性精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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