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书       名 :
著       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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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  S  B  N:
出版时间 :
酌定量刑情节研究(西政文库)
0.00     定价 ¥ 86.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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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100185042
  • 作      者:
    陈荣飞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20-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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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荣飞,江西遂川人,法学博士、博士后,西南政法大学法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西南政法大学量刑研究中心研究员。主要著作有:《不纯正不作为犯的基本问题研究》(独著)、《犯罪概念研究》(合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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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本书对酌定量刑情节展开研究,在界定酌定量刑情节概念的基础上,以犯罪行为的本质层次结构为依据,将纷繁复杂的酌定量刑情节区分为反映罪犯人格的酌定量刑情节、反映罪犯主观恶性程度的酌定量刑情节以及反映行为客观危害程度的酌定量刑情节三个大类,接着逐一探究每一种具体酌定量刑情节影响量刑的根据并分析其具体量刑功能,而后揭示酌定量刑情节在立法上的应有趋势(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之根据,最后提出了酌定量刑情节法定化之路径及理论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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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定罪与量刑作为刑事审判的两大环节,共同决定着刑事被告人的命运。犯罪构成要件的规范性和相对明确性,兼之理论与实务长期“重定罪轻量刑”之传统,发展迄今的定罪理论与立法已相当成熟完备,使得实务中定性明显错误的案件并不多见。相对于定罪论,量刑论诚可谓“门前冷落车马稀”,尤有甚者,在量刑环节,存在着只重法定量刑情节而轻酌定量刑情节之惯弊,酌定量刑情节因之在整个刑事审判环节最受轻忽。由于量刑是一个经由法官对犯罪事实、性质、情节(包含法定量刑情节和酌定量刑情节)和对社会危害的程度进行全面审度和综合评价的过程。对于法定量刑情节,因其内容和量刑功能都相对确定,如累犯、自首、坦白、立功、犯罪时未成年等,在刑法中它们都被明确赋予了特定的含义及应(或可)重、轻、减、免之功能,从而较为有效地限制了法官刑事自由裁量权的运作空间,无视法定量刑情节之情形在现实中较为罕见。但酌定量刑情节却远非如此,就中原由在于,刑法对于酌定量刑情节的具体内容及其功能均未做出明文规定,故而对其适用全然系于法官的自觉,又因酌定量刑情节无所不在、无案不有,它存在于一切刑事案件之中,因此对酌定量刑情节的轻忽必然导致量刑失衡的案件层出不穷,如近些年来发生的许霆案(一审)、李昌奎案(二审)、何石德案等。对当下量刑失衡案件进行考察后不难发现,有相当数量的案件皆缘于法官对酌定量刑情节的无视、漠视。因此,研究酌定量刑情节就有着重要的理论和实践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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