兹先述其关于商工业方面的自由贸易的主张。
前面讲过,重农学派虽斥工匠、制造业者、商人为不生产阶级,但却承认他们的劳动,间接有助于生产物的增进。所以,他们以为,无论就哪点说,限制或沮害商人、工匠及造业工人的产业,都不是地主及耕作者的利益。这不生产阶级越是自由,则他们间各种职业的竞争越是激烈,而其他二阶级所需的外国货品及本国制造品,就将越以低廉的价格,得到供给。
在一国内,商工阶级对生产阶级的关系如此,在国际间,商业国对农业国的关系亦是如此。主要由商人、工匠、制造业工人构成的商业国,不但对于其他各国居民有用,而且大大有用。因为,其他诸国的居民,本应在国内寻得商人、工匠及制造业工人,但因其国政策某种缺点,又不能寻得他们,这种极其重要的缺陷,乃得在某程度上,赖这种国家而得填补。
设以高率赋税,课加在此等商业的贸易或所供商品上,从而,沮害抑制此等商业国的产业,决不是农业国的利益。这种赋税,因可提供此等商品的价格,其结果,不过减落他们自己的剩余土地生产物——用以购买商业国商品的,就是这种物品或这种物品的价格——的真实价值。这种赋税的作用,不过是妨害此等剩余生产物的增加,从而,妨害他们自己的土地改良与耕作。
反之,如准许一切此等商业国的贸易享有最完全的自由,乃是提高这剩余生产物价值,奖励这剩余生产物增加,并从而奖励其国土地改良及耕作的最有效的方策。
不但如此,这种完全的贸易自由,又是在适当期间,供他们以国内所缺少的工匠、制造业工人,及商人,使他们在国内感到的那个最重要的缺陷,得在最适当最有利的情状上,得到补充的方策。
因为土地剩余生产物的增加,到了相当时期,所能创造的资本,必有剩余部分,不能以普通利润率,用来改良土地或耕作土地。剩余部分,自然会自行转过来,在国内,雇用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国内制造业工人,因可在国内寻得他们工作的材料和他们生活资料的基金,即使技术熟练稍逊,亦得以那与商业国同样低廉的价格,作成他们的出品。而且,因技术和熟练增进的关系,又因商业国货物须由远道运往农业[国]的关系,不久,商业国的工匠与制造业工人,即将在农业国的市场上遇着竞争的人,再不久,就不得不贱卖,而被逐于这市场之外了。后来,技术与熟练的逐渐的改良的结果,此等农业国的制品,将在适当时期,推广其售卖至国内市场之外,即推销于许多国外市场;并照同样的方法,再在那里,逐渐把此等商业国的制造品,排挤出去不少。
总之,依照重农学派的主张,农业国能给一切其他国的工匠、制造业工人与商人以最完全的贸易自由,那不但可因以提高本国剩余生产物的价值,并可由此价值之继续增加,而培育本国的制造业和对外贸易。设所见不远,以高率关税或禁令压迫诸外国国民的贸易,那么,在结局上,就一定会妨害它本身的利益。妨害之途有二,其一,因可提高一切外国货品及各种制造品的价格,必致于减落本国剩余土地生产物——用以购买外国货品及制造品的,就是这种物品或这种物品的价格——的真实价值。其二,因将给本国商人、工匠、制造业工人以国内市场的独占,会提高工商业的利润率,使较高于农业的利润率,从而,把原已投在农业上的资本,或者,对于原要投在农业上的资本,拦阻其一部分,使不能投到农业上来。这两种妨害,都会逼着资本由农村移向都市,恰与前面所述的大农经济政策的期待相反。所以,为发展农村经济计,为使农村资本利润,超过工商业资本利润,至少,亦不得低于工商业资本利润计,重农学派主张对于商工业,树立完全的自由贸易政策。至若在当时横受束缚限制的农业本身,那对于这种政策的要求,就更为迫切,而且,农产物之自由贸易,正是他们整个自由贸易政策主张之骨干。
在本篇第一章讲过,法国农业因重商主义实施而直接受到的最大恶害,就是因要减低工业制造品的成本,而对面包,对原料所加的种种限制。谷物与面包,不但禁止出口,不但设定价格的限制,而在国内州与州间,城市与乡村间,都设有一些不合理的条例,其主旨则不外使这些食料乃至原料的价格减低,使商工业阶级得到低廉的农产物的供给。
农产物所受到的这些压迫和限制,那就是造成法国农村经济破产的最直接而且最主要的原因。
重农学派要使农业从这诸般梏桎解放出来,这当然是他们主张自由放任说之有力的冲动。因此,有人说,重农学派的自由贸易,其含义就是自由输送面包到外国去,自由输送原料到外国去。他们作这种主张,并非单纯的、意气的反抗现实状况,同时还拿出了他们理论的根据。
前面讲过,重农学派的中心理论,就是那种纯生产物或纯收益理论。一国之繁荣或衰败,一视此纯收益之增加或缩减为转移。纯收益增加,国家的财富及收入源泉充裕,纯收益减少,国家的财富及收入源泉涸竭。法国当时民穷财匮的实况,正是纯收益日益缩减的表征。纯收益缩减的途径有三,其一,浪费了生产的费用,即浪费了魁奈所说的本原费用、年次费用及土地费用;其二,增大了农产物的生产成本费,其三,削减了农产物应分受到的合理价格。如奢侈的宫廷生活、无意义的战费支出,那都是浪费生产的费用;如以高率关税压迫外国制品,使本国制品在国内享有独占,从而,高抬物价,加重一般消费者的负担,那即是增大农产物的成本;如禁止原料面包输出,并限制面包任意发卖、任意贩运,那都是削减农产物的价格。现在仅就最后第三点,来申述其对于纯收益的影响吧。
每件制品都少不了原料,每件制品的制造者贩卖者,都少不了食物,这就是说,农产物是用得最普遍而且最基本的。按照事物自然的顺序,农产物的价格,应当随商工业的发达,而愈益增加。现在,不但不任其增加,却反限定其低减,这种违反自然的矫揉限制,虽然暂时会收到减低制造品成本的益处,在相当期间内,一定要受到非常不利的恶果。因为,工业制造品的成本缩减,同时,这种缩减又是以牺牲农业利益为前提,那么,工商业的资本利润,一定要高过农业的利润,结果,唯利是图的资本,便会由农村向都市移动,即是说,由生产事业方面向不生产[事]业方面移动;这样的反常移动,势必引起一般生产行程的缩减,而社会的纯收益,则按照这一般生产行程缩减的程度而减落。纯收益减落的意思,即是社会全般财富减落的意思。那一来,直接蒙受其害的虽然是农业,而间接受其不利影响的,实不只于农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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