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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五普法”公务员法律知识必读
0.00     定价 ¥ 49.00
泸西县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511568663
  • 作      者:
    顾昂然
  • 出 版 社 :
    人民日报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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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1.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

(2021—2025年)》《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21—2025年)》

2.党政机关公务员“八五”普法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辅导教材

3.全书结构科学严谨,内容权威丰富,语言通俗易懂

4.重点突出,实用性、指导性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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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全书共分四篇,具体内容包括:第一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基本法律知识,包括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宪法知识、民法典知识、公务员法律知识、行政法律知识;第二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高质量发展法律知识,包括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和营商环境法律知识;第三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社会治理法律知识,包括国家安全法律知识、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法律知识、依法治理法律知识、劳动关系法律知识;第四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知识,包括认真学习贯彻党章、认真学*《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重点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

本书根据公务员学习法律知识的要求,精选出最为相关的30多个法律法规,进行简要介绍;同时还收录了相关典型案例以案释法。全书结构科学严谨,内容权威丰富,语言通俗易懂,从理论和实践两方面对公务员应知应会法律知识进行了准确解读,重点突出,实用性、指导性强,可作为广大公务员“八五”普法法律知识培训的重要辅导教材,也可作为其日常工作生活的常备法律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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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第四章 公务员法律知识

《“八五”普法规划》明确指出,加强国家工作人员法治教育,落实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制度,引导国家工作人员牢固树立宪法法律至上、法律面前人人平等、权由法定、权依法使等基本法治观念。把法治素养和依法履职情况纳入考核评价干部的重要内容,让尊法学法守法用法成为领导干部自觉行为和必备素质。

公务员作为干部队伍的重要组成部分,是社会主义事业的中坚力量,是人民的公仆,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无论是对大力推进党和国家事业发展,还是对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都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而建设高素质专业化的公务员队伍,又有赖于一个现代化的公务员法律制度。目前,我国公务员法律制度主要包括两个法规。

一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以下简称《公务员法》)。这是一部规范公务员行为准则的法律,更是我国第一部公务员人事管理的综合性法律。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对《公务员法》进行了第二次修订。2019年7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贯彻实施公务员法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的意见》,并发出通知,要求各级党委(党组)及其组织(人事)部门把学习贯彻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作为一项严肃的政治任务,把贯彻实施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与建设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结合起来,努力建设一支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二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公职人员政务处分法》(以下简称《政务处分法》)。这是新中国成立以来第一部全面系统规范公职人员惩戒制度的国家法律。2020年6月20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表决通过,自2020年7月1日起施行。广大公务员正是受此法规范的公职人员之一。

第一节 公务员法

一、《公务员法》概述

《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务员法》是为了规范公务员的管理,保障公务员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务员的监督,促进公务员正确履职尽责,建设信念坚定、为民服务、勤政务实、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高素质专业化公务员队伍,根据宪法制定的法律。2005年4月27日,第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根据2017年9月1日,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九次会议《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官法〉等八部法律的决定》修正;2018年12月29日,第十三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七次会议修订,自2019年6月1日起施行。

《公务员法》是我国干部人事管理中的一部基础性法律,是公务员管理的基本依据。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由原来的18章107条调整为18章113条,增加6条,实质性修改49条,个别文字修改16条,条文顺序调整两条,主要补充调整和完善了以下几方面:一是突出了政治要求;二是调整完善了公务员职务、职级等有关规定;三是调整充实了从严管理干部的有关规定;四是贯彻落实了党中央关于加强正向激励的要求,健全完善了公务员激励保障机制,加强了对公务员合法权益的保护;五是根据公务员管理实践需要,对分类考录、分类考核、分类培训等进一步提出明确要求,对公务员考核方式、宪法宣誓、公开遴选等方面作了修改。

二、新修订的《公务员法》亮点解读

此次《公务员法》的修订,适应了新时代改革发展任务对公务员能力素质的要求,同时也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强化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总体布局的必然要求。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的最大亮点在于吸收了党的十八大以来全面从严治党的经验,将全面从严治党好的、成熟的做法和有益于提升公务员素质的做法纳入其中,体现了新时代对公务员队伍的新要求。

(一)坚持党的领导,强化政治意识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4条基本原则增加了“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这一基本原则体现出此次《公务员法》修订的最根本一点,就是强化党对公务员队伍的领导地位、领导作用以及党对公务员的监督能力。无论是第4条“公务员制度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还是第13条“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以及第14条“自觉接受中国共产党领导”等新增规定,都对提高公务员的理想、信念、政治素质、组织纪律具有很强的推动作用。公务员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的政治特色。中国共产党是我国执政党,公务员制度要很好地体现党的基本路线。坚持党的领导,同时也是党管干部原则的一个具体体现,这是根据党的组织路线、方针政策来制定的。公务员能不能切实履职、勤政廉政,主要看公务员能不能自觉接受党的领导,能不能把党的方针政策落实到具体工作环节中去,与自己的工作职责相结合,从而把党的领导和执政效能转化为工作效率。

同时,公务员制度要坚持党的领导,还体现在监督工作上。对公务员的监督有很多种方式,其中最重要的是发挥党对公务员的监督作用,这里的监督主要体现为教育、领导、管理。对公务员加强监督,提出明确的政治要求,有利于强化公务员的政治意识,从而保证公务员队伍的纯洁性和先进性。因为,大多数公务员是共产党员,所以对公务员的监督既可以通过法律制度进行,也可以通过对党员的要求,特别是通过党纪进行监督,从而实现党纪国法与公务员监督的统一,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很好地体现、融合了这两点。

(二)列出负面清单,细化考核体系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还增加了禁止性规定,例如第59条增加了规定:不得散布有损宪法权威、中国共产党和国家声誉的言论。作为公务员,必须维护国家政治稳定。无论是执行公务还是不执行公务,公务员都应与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按照党纪国法严格要求自己。这些负面清单对公务员的政治素质和道德素质都有很强的规范意义,有利于公务员提高自身对党和国家的责任心。

列出这些负面清单,实质上是对公务员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特别是强化对于公务员日常的、思想政治方面的监督考核,并有利于细化公务员考核体系。这些负面清单也划出了公务员的行为底线,有利于日常监督和长期监督相结合。根据相关要求,可以对不符合标准的公务员进行惩治,从而有利于更好推动公务员队伍建设,有利于提高公务员的服务意识和服务能力,有利于更好地保证党的方针政策在公务员体系内得到落实,也有利于公务员恪尽职守、忠诚履职。此次《公务员法》修订强化了对公务员公务活动的过程监管。过去,公务员考核主要是结果性的考核、结果性的监管,强化过程监管可以整顿过去存在的某些公务员不作为、懒作为现象。对公务员公务活动的过程监管和考核能更好地鼓励公务员有更强的责任心和更好的服务精神。

(三)修改录用条件,纯洁净化队伍

新修订的《公务员法》第26条在不得录用的条件中新增“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和“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这意味着公务员队伍将更纯洁。近年来,党纪党规日趋完善,全面从严治党的新的做法和经验被吸收进新《公务员法》,这对从源头上纯洁和净化公务员队伍具有非常大的意义。

值得注意的是,特别将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作为不得录用条件。这是因为公务员是社会的模范代表人物,应当具有比一般公众更高的道德水准。不得录用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主要是对某些违背诚信义务的人进行惩罚和警告。如果公务人员失信,那就意味着他的道德水准尤其是在诚信方面有问题或者说不合格,从这个角度而言,他就不适合进入公务员队伍。

除了新增不得录用的条件,新修订的《公务员法》还增添了一些关于考核、晋升方面的规定。过去,《公务员法》对录用、惩处、升职方面的规定比较模糊、笼统。此次修订,具体的规定既强化了党对公务员的领导作用和地位,也能使公务员管理的法治化程度得到提升、使公务员的法治意识得到提高,更好地激励公务员积极工作、规范行为。就公务员个人而言,应该时刻提醒自己按照《公务员法》规范言行、工作,并积极、努力提高工作主动性。

(四)职务职级分离,拓宽上升途径

此次《公务员法》修订还有一个亮点就是分别设置职务和职级。这样一种设计,意味着公务员可以有不同的发展方向,解决了晋升渠道窄的问题。新修订的《公务员法》明确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在具体的制度设计上:一是重新设置了职级序列,规定综合管理类公务员职级序列由高至低依次为一级巡视员、二级巡视员、一级调研员、二级调研员、三级调研员、四级调研员、一级主任科员、二级主任科员、三级主任科员、四级主任科员、一级科员、二级科员。与原来的非领导职务相比,增加4个层级。二是对职级晋升条件和程序作出原则规定。三是明确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公务员职级设置根据公务员法由国家另行规定,留出制度接口。

通过职务和职级两条线,可以让公务员有比较清晰、明确的晋升渠道,这样就避免了以往“千军万马过独木桥”的窘境。过去,公务员基本上只能通过职务提升来获得职业保障,现在确立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就可以让职级与待遇挂勾,实际上意味着公务员特别是基层公务员不必再为争职务而困扰,从而走上一条更加专业化的发展道路。

职务、职级相分离的设计,有利于基层公务员的晋升和发展。从现行公务员运行体系来看,基层公务员上升空间受到一定限制,一旦触发天花板效应,有些基层公务员的心理防线就可能会动摇,从而坠入腐败深渊。职级和职务分开之后,可以拓宽基层公务员上升途径,让基层公务员更加安心本职工作。同时,职务职级相分离也能让基层公务员更好地发挥自己的才能,只要做出成绩,就可以获得更大的提升空间。基层公务员虽然工作在基层,但实际是治国理政的基础,没有他们,很多方针政策就难以落实。基层公务员的精神面貌和工作作风直接影响到群众对党和政府的评价。新修订的《公务员法》实施后,公务员的工作激情和潜能都将被激发出来,有利于稳定基层公务员队伍,也有利于更好发挥他们的作用。

【以案释法】

 

退休干部该不该辞去董事长职务

【案情介绍】 南山市周某原系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副处长,退休后第二年,到其原主管的国有贸易公司任董事长。经人反映,当地组织人事部门责令其限期改正,但周某认为自己已经退休,能够利用专业知识为社会服务,既可丰富自己晚年生活,也增加个人收入,不愿辞去董事长职务,后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进行了查处。

【案例评析】 根据《公务员法》第107条的规定,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的,原系领导成员、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公务员在离职3年内,其他公务员在离职2年内,不得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或者其他营利性组织任职,不得从事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营利性活动。公务员辞去公职或者退休后有违反前款规定行为的,由其原所在机关的同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由县级以上市场监管部门没收该人员从业期间的违法所得,责令接收单位将该人员予以清退,并根据情节轻重,对接收单位处以被处罚人员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在本案例中,周某原是南山市商务局对外贸易处副处长,属于领导级别;他退休后的第二年,到与原工作业务直接相关的企业任职,这违反了《公务员法》的规定,其应该辞去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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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基本法律知识

 

第一章 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

第一节 提出习近平法治思想的科学依据

第二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重大意义

第三节习近平法治思想的丰富内涵与精神实质

【思考题】

 

第二章 宪法知识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国家的基本制度

第三节 公民的基本权利和义务

第四节 国家机构

第五节 国旗、国歌、国徽、首都

[以案释法] 故意损毁侮辱国旗被判刑

第六节 国家宪法日和宪法宣誓制度

【思考题】

 

第三章 民法典知识

第一节 总则

第二节 物权

第三节 合同

[以案释法] 假卖房借名申贷款合同被判无效

第四节 人格权

[以案释法] 谁“窃取”了我的好友列表

第五节 婚姻家庭

第六节 继承

第七节侵权责任

[以案释法] 十四楼窗口扔杂物高空抛物构罪获刑

【思考题】

 

第四章 公务员法律知识 

第一节 公务员法

[以案释法] 退休干部该不该辞去董事长职务

第二节 政务处分法

[以案释法] 首个公开通报适用《政务处分法》给予处分的中管干部

【思考题】

 

第五章 行政法律知识

第一节 行政许可法

[以案释法] 同一行政许可中,行政双方都有过错,应共同担责

第二节 行政处罚法

[以案释法] 行政处罚程序要合法

第三节 行政强制法

第四节 行政复议法

[以案释法] 行政机关对民事纠纷作出的调解不适用行政复议

第五节 监察法

[以案释法] 监察建议同样具有法律效

第六节 行政诉讼法

【思考题】

 

第二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高质量发展法律知识

 

第六章 知识产权保护法律知识

第一节 著作权法

[以案释法] 首例侵犯游戏推广视频著作权行政处罚案

第二节 商标法

[以案释法] 互联网巨头阻击“阿京腾百”

第三节 专利法

【思考题】

 

第七章 营商环境法律知识

第一节 产品质量法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以案释法] 网络购物的消费者享有反悔权

第二节 反不正当竞争和反垄断法

第三节 外商投资法

[以案释法] 浦东法院判决首例涉《外商投资法》案

【思考题】

 

第三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社会治理法律知识

 

第八章 国家安全法律知识

第一节 总体国家安全观

第二节 国家安全法

[以案释法] 受金钱诱惑沦为外国间谍被判无期

第三节 反分裂国家法

第四节 国防法

[以案释法] 拒服兵役须承担法律后果

第五节 反恐怖主义法

第六节 生物安全法

第七节 网络安全法

[以案释法] 不履行等级保护要担责

【思考题】

 

第九章 依法惩治和预防犯罪法律知识

第一节 刑法

[以案释法] 离退休国家工作人员涉嫌受贿行为如何定性

第二节 刑事诉讼法

[以案释法] 到底谁有管辖权?

第三节 治安管理处罚法

【思考题】

 

第十章 依法治理法律知识

第一节 环境保护法

[以案释法] 杭州第一家“按日计罚”企业,8天被罚近30万

第二节 食品安全法

[以案释法] 进口食品无中文标签被认定不合格

第三节 安全生产法

第四节 传染病防治法

[以案释法] 疫情防控期间拒绝隔离会怎样?

第五节 突发事件应对法

【思考题】

 

第十一章 劳动关系法律知识

第一节 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

第二节 就业促进法

[以案释法] 河南女孩求职遭地域歧视案

第三节 社会保险法

[以案释法] 职工早退意外致死是否应认定为工伤

【思考题】

 

第四篇 公务员应知应会党内法规知识

 

第十二章 认真学习贯彻党章

第一节 从党章发展历史把握党的光辉历程

第二节 深刻认识学习贯彻党章的重大意义

第三节 带头学习践行党章

[以案释法] 空泛表态、不作为的干部也是违纪违法

【思考题】

 

第十三章 认真学习《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和《廉洁自律准则》 

第一节 关于新形势下党内政治生活的若干准则

[以案释法] 副局长跑官要官对抗审查被查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

【思考题】

 

第十四章 重点学习《纪律处分条例》和《问责条例》 

第一节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以案释法] 退休领导干部被开除党籍

第二节 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

【思考题】

 

附录

中共中央 国务院转发《中央宣传部、司法部关于开展法治宣传教育的第八个五年规划(2021-2025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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