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加强紧缺专业医师培养,医师法明确:国家制定医师培养规划,建立适应行业特点和社会需求的医师培养和供需平衡机制,统筹各类医学人才需求,加强全科、儿科、精神科、老年医学等紧缺专业人才培养。加强疾病预防控制人才队伍建设。
同时,国家采取措施,完善中医西医相互学习的教育制度,培养高层次中西医结合人才和能够提供中西医结合服务的全科医生。
在加强基层医师队伍建设方面,医师法规定,国家鼓励医师定期定点到县级以下医疗卫生机构,包括乡镇卫生院、村卫生室、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提供医疗卫生服务,主执业机构应当支持并提供便利。
医师法对医师资格考试、执业活动等方面作出相应规定,明确了相关法律责任。同时,法律规定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加强对医师的管理,并明确有关行业组织、医疗卫生机构、医学院校应当加强对医师的医德医风教育。
为更好保护医师权益,医师法明确:国家建立健全体现医师职业特点和技术劳动价值的人事、薪酬、职称、奖励制度。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医师,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津贴、补贴政策,并在职称评定、职业发展、教育培训和表彰奖励等方面享受优惠待遇。
此外,医疗卫生机构在保护医师权益方面扮演重要角色。医师法明确,医疗卫生机构应当完善安全保卫措施,维护良好的医疗秩序,及时主动化解医疗纠纷,保障医师执业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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