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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版时间 :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研究
0.00     定价 ¥ 118.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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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226007
  • 出 版 社 :
    中国检察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08-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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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孙谦,1959年12月生,牡丹江人,祖籍吉林伊通。现任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二级大检察官。1983年毕业于吉林大学法律系。法学博士(吉林大学刑法学专业),博士后(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法理学专业)。法学教授,博士研究生导师(吉林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兼任中国法学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检察学研究会会长。中央“马克思主义理论研究和建设工程”咨询委员会委员。主要著作:《逮捕论》《检察:理念、制度与改革》《国家工作人员职务犯罪研究》《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平和:司法理念与境界》《论检察》《检察:法律守护人》等;在《中国社会科学》《中国法学》《法学研究》《求是》《人民日报》等报刊发表学术论文若干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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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介绍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研究》按照如下顺序对课题的研究成果予以呈现:第一编是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理论研究,着眼制度建构的理论、依据、重点内容等体系性问题;第二编是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实证分析,通过对司法实践运行情况进行客观分析,为制度设计提供科学依据;第三编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司法法》立法建议稿,通过必要的条文设计,为将来立法机关完善司法制度备而待用。这些研究成果坚持司法应用与理论研究相结合,紧密围绕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立法、司法实践和国内外新理论展开分析和探讨,明确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基本范畴,分析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实践现状,总结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历史经验,对比考察域外未成年人司法模式的特点,提炼了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和核心原则,设计了新时代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建构路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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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2.引入人格甄别制度
  有学者认为,犯罪人是犯罪行为与犯罪人格有机联系的统一体,人格反映一个人的特质,人格并非与生俱来,除了遗传因素,主要来自后天的社会环境影响,是社会环境与个人认知相互作用的结果,是一个人在社会生活、交往过程中被塑造的结果。而犯罪人格,是犯罪人内在的、相对稳定的反社会行为倾向的身心组织,其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其犯罪人格的外在表象。①对犯罪的未成年人实施人格甄别制度,能够较为完备地了解涉罪未成年人进入刑事诉讼程序时的心理状况,较为明晰地预测涉罪未成年人的人身危险性和教育改造的难度,有助于有效地配置司法资源,有助于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感化和挽救,实现少年司法功能最大化。目前,人格甄别制度在我国少年司法实践中已有相关探索,包括社会调查、心理评估、监督考察等制度。
  (1)社会调查。我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创设之初,就注重开展涉罪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工作,1997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将这一工作转化为我国办理未成年人刑事案件的一项制度,2012年刑事诉讼法将这一制度明确予以规定,2018年刑事诉讼法予以保留。目前社会调查报告的法律属性定位依然不明确,是否属于证据的范畴尚存在一定的争议,一般认为,它是对未成年被告人定罪量刑的参考材料②。2020年修订的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51条亦作出了规定。虽然对其证据属性没有明确,不过在司法实践中社会调查报告的应用正进一步得以重视。2020年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国家安全部、司法部发布的《关于规范量刑程序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8条规定,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侦查机关或者辩护人委托有关方面制作涉及未成年人的社会调查报告的,调查报告应当在法庭上宣读,并进行质证。该条规定明确了社会调查报告应当接受质证,实质上认可了其证据属性,因此提高社会调查制度的权威性、可操作性、科学性十分重要。笔者认为以下几个问题还需得进一步探讨完善:一是社会调查的主体。从中立性的角度排除了公安和司法人员,在社会团体组织发达的地区,可委托专业社工组织开展相关社会调查工作,在社会团体欠缺的地区可由社区矫正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开展,因为他们熟悉所在社区环境和未成年人的情况。二是社会调查报告的启动时间节点。应将启动的时间前移至公安机关立案后,由公安机关通知相关调查人员启动,这就为公安机关是否移送案件,检察机关裁量是否起诉、附条件不起诉提供了重要依据,从而发挥分流案件的作用。三是社会调查报告的质量评估。实践中由于社会调查人员的专业性、调查方法、责任心差异等因素,社会调查报告质量参差不齐,有些内容千篇一律,参考性不强。建议对调查人员进行岗前培训,规范调查的方式、方法,提升收集、分析资料的能力。并引入竞争机制,不局限于由某一社会团体独揽社会调查工作,并由委托机关对调查报告进行评估,如不合格,则不再继续委托。对社区矫正机构和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等组织的社会调查报告进行质量考评,或纳入业绩考核,确保社会调查报告质量,切实发挥出对教育、挽救失足未成年人的积极作用。
  (2)心理评估。1993年,上海市长宁区人民检察院与上海市青少年心理行为门诊部合作,①利用科学心理测试手段对未成年犯进行心理测验。测试的结果以及心理治疗、行为矫治的方法与手段,为办案人员掌握了解、矫治未成年犯心理障碍和行为偏差提供了较为科学的参考依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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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绪论
第一编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理论研究
第一章 未成年人司法法基本问题
一、我国未成年人法的概念、渊源与原则
二、其他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司法法的基本模式
三、未成年人司法法的中国方案及其未来
第二章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架构
一、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与困境
二、中国未成年人司法:探索与突破
三、中国未成年人司法理念的总结与发展
第三章 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置及保护处分制度
一、未成年人司法制度的发展历程
二、未成年人身心的特殊性
二、未成年人司法的发展趋势
四、未成年人罪错行为处置规律
五、其他国家和地区未成年人罪错行为保护处分制度
六、我国未成年人保护处分的制度设计
第四章 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制度
一、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制度的理论政策导向
二、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制度的问题与成因
三、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制度的建设路径
四、我国未成年人刑事处罚制度的具体完善
第五章 未成年被害人司法保护
一、未成年被害人人身安全的临时性约束措施
二、未成年被害人询问程序
三、未成年被害人特殊的作证方式
四、未成年被害人的保护救助
五、惩治和预防侵害未成年人犯罪
第六章 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司法制度
一、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司法制度的基本理念
二、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司法制度的内在规律
三、我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司法制度的探索和现状
四、建立健全我国未成年人民事行政司法制度的基本
思路和主要内容
第七章 未成年人公益诉讼制度
一、未成年人公益诉讼的特殊性
二、应对未成年人权益普遍风险的现实需要
三、公益诉讼对未成年人司法综合保护体系构建的价值
……
第二编 中国未成年人司法制度实证分析
第三编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司法法》立法建议稿
附录 未成年人司法制度课题阶段性成果一览表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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