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大城市人口调控研究:以北京、上海、广州为例/中国经济文库·应用经济学精品系列(二)》:
2.4.4 制度因素与流动人口居留意愿
户籍制度对我国流动人口的影响可谓根深蒂固,对城市的很多外来人口来说,与户籍制度相关的各种社会福利和保障制度,包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住房公积金等以及子女入学问题都给他们的生活带来诸多限制和不便之处,成为他们融入当地生活的一道巨大的鸿沟。户籍制度仍然是中国最主要的制度结构,它在总体上改变了一般自由市场经济下劳动力流动的通常规律(李强,2003)。朱宇肯定了户籍制度对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但是他也指出这种影响是有限的,只是改变了部分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朱宇,2004)。
流动人口在京生活考虑的主要因素是经济问题吗?在胡玉萍对北京流动人口迁移意愿实证分析中,通过询问北京最具吸引力因素发现,只有14.2%的人选择了挣钱多,而选择发展机会多的人占到了33%,再加上选择可以开眼界见世面、能学技术长本领的,三项合计超过60010。也就是说,超过一半的流动人口在北京生活主要是追求现代城市生活,主要看重的是由此带给他们的各种机会和技能的增长,而不是单纯地为了生存。对另一个问题的调查也从反面印证了这一点。根据调查,流动人口在北京生活遇到的最大困难是生活费用高,远远超出选择其他项目的比例,其次是竞争激烈工作难找、居住条件差。尽管如此,由于其在京生活最看重的不仅仅是经济因素,而是现代化的城市生活,因此北京对他们依然具有很大的吸引力。
中国长期存在的城乡二元经济结构,导致城乡差异扩大的结果。这种差异不仅反映在经济收入方面,也反映在医疗、教育、住房、文化娱乐等社会生活服务设施方面和就业、退休、失业保险、劳动保护、社会救济等社会保障方面,以及由于物质文化生活差异所导致的城乡居民在生活方式、价值观念、人文素质和社会心理的差异等方面。经济收入差异构成了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迁移的首要因素,同时,城乡社会文化差异也是影响流动人口流动和迁移意愿的重要因素。尽管他们中有一部分人最初外出时首要考虑的是解决贫困问题,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随着物质生活条件的改善和对城市生活方式的了解,这种因素在影响其迁移意愿中的作用在下降。因此,流动人口之所以选择北京为其生活和工作的地点主要是满足了其生活型为主导,兼顾生存型迁移动机的需要。
2.4.5 流动人口居留意愿影响因素的地区差异
上述实证研究是对全国流动人口或是某一地区流动人口的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进行分析。但是通过比较和分析,我们发现,流动人口居留意愿的影响因素在不同地区存在差异性。例如,一项2006年调查数据显示,北京市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对居留意愿影响不显著(胡玉萍,2007),但一项2007年的调查数据结果显示,苏州和上海流动人口的受教育程度对居留意愿影响显著,且存在正相关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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