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代音乐研究文论集6:音乐人物与专注(修订版)》:
姜夔既不是纯粹的文学家,也不是纯粹的音乐家。他的词在用文学家的话语说话,也在用音乐家的话语说话。当然词本身是作为集合了音乐和文字双重要素的文体形式,但其音乐家的话语和文人的话语并不总具有同一性。因为在大多时候,文人们不会为每一首词都配上新曲,词中的音乐和文本并不具有一一对应的关系,同一首乐曲在配合不同文本的同时,原始的音乐家声音就在更大程度上被扭曲或忽略了。这并不是很多文人会介怀的问题,即使音乐对文字的影响力从未真的消失过。在姜夔的词中,音乐部分无疑更具有一种实际意义,里面有他自己的声音。生活的经验告诉我们,并不只有通过音乐作品才能判定作者的音乐家身份,许多信息可以从其日常语言、行为、所写文字等多方面获得,因为音乐家心理所辐射的范围要远远超越音乐本身。如上所述,我们说姜夔是一位音乐家,不仅单指其音乐技巧,更多的是基于其心理建立的与音乐的微妙联系。所以在其文字中我们能够发现作为音乐家的声音,其中大部分即涉及与音乐相关的话题或是对音乐的描述。但这显然不能作一种逆向的推论,因为内容与所表现出的角色声音之间的不对等状况时有发生。事实上,姜夔词文本中音乐书写的背后的确存在不同的角色声音,虽然我们毫不怀疑作为同一个体的某一种角色不可能发出完全纯粹的声音,但其在叙述角度、特征以及反映的角色特征上的确存在着差异。下面就针对这个问题阐述一些自己的看法。根据文本中音乐内容所出现的位置,我们分为词序与词两部分来讨论。
在姜夔的词中,最明显的音乐家话语无疑出现在其某些作品的序言部分。如劳伦斯·佩林所认为的那样:“诗人在诗中总会设定一个人格,即使这个人格只是诗人自己的一个隐性翻版。”而与词的主体相比,作者在序言中相对不用以文学家的角色去设定那个“人格”,我们能够感受到这不是文学家角色在假托一个音乐家说话,而是一个音乐家在用自己的声音说话。
先要提出一个可供对照的案例。在姜白石的《玲珑四犯》中,词前有短序日“越中岁暮,闻箫鼓感怀”。此处虽有言音乐,但这不是音乐家的话语,甚至可以说作者在此时是暂时脱离了音乐家的角色。在异乡逢岁暮,感时日流逝又身无所成,作家的内心变得异常敏感和脆弱,音乐是他情绪的触发点。他以单纯的方式感觉音乐而又离开音乐本体,情绪宣泄而出,发出了让许多人惊诧不已的诸如“文章信美知何用,漫赢得、天涯羁旅”的激烈语。所以正如上文所述,内容是否和音乐相关并不是判断其说话立场的主要标准。总体而言,词序中谈到音乐的内容主要有三部分,即评价作品、叙述创作以及对表演情况的描写。
首先,姜夔序中会偶尔涉及对音乐作品的评论,与一般人不同,他所谈论的作品往往并不具有实际的表演形式。如他在《霓裳中序第一》中评价《霓裳羽衣曲》“音节闲雅,不类今曲”,此前即有言说“于乐工故书中得商调霓裳曲十八阙”,所以当是指谱而言。通过曲谱引发议论必须具备相当的音乐素养,但寻觅于“乐工故书”更不是一般音乐爱好者“可以为”或“愿意为”的。言说者的专业身份已昭然若揭。在其词《徵招》中,姜夔的评论是针对古曲中的徵调曲,认为“政和间大晟府尝制数十曲,音节驳矣”,而“自古少微调曲也”。对音乐作品进行类的归纳与宏观的梳理亦是音乐家评论经常会表现出的重要特征,这种纵向的整理反映某种近于音乐史论家的视野。
其次,音乐家的特殊性也表现在他们更为积极地参与创造性的音乐创作活动。所谓创造性,即于前人所未能为抑或当时所未见情况下的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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