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有日月星辰,地有山川草木,是自然之文也。人有性灵智慧,孕育品德文化,是人为之文也。原太朴混沌,浑茫无象,三才未具,无自然之文,亦无人为之文也。然无为有之本,有为无之成,有其本,辄有其成,此天道人事之大致也。
人系性灵智慧之物,生存于宇宙间,不能有质而无文。文艺者,文中之文也。然文,孳乳于质,质,涵育于文,两者相互而相成,故《论语》云:“志于道,据于德,依于仁,游于艺。”其为人之大旨欤。
艺术产生于人类之劳动,为人类所共有也,非为某个人、某部族、某阶级所私有也。原始公社后,渐转变为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因此工农劳动者,渐被摈于艺园之外矣。是艺术也,非人类初有之艺术也。
奴隶社会、封建社会、资本主义社会,掠夺剥削之社会也。掠夺剥削者,无处不千方百计以满足其占有欲,其对物质之食粮也如此,其对精神之食粮也亦然,以致共有之绘画,为掠夺剥削者所霸有矣。然《易》曰:“剥极则复。”今日之社会,无掠夺剥削之社会也,绘画,亦应由掠夺剥削者之手中,回复归于人民。
艺术为人类精神之食粮,即人类精神之营养品。音乐为养耳,绘画为养目,美味为养口。养耳、养目、养口,为养身心也。如有损于身心,是鸦片鸩酒,非艺术也。
物质食粮之生产,农民也。精神食粮之生产,文艺工作者也。故从事文艺工作之吾辈,乃一生产精神食粮之老艺丁耳。倘仍以旧时代之思想意识,从事创作,一味清高风雅,风花雪月,富贵利达,美人芳草,但求个人情趣之畅快一时,不但背时,实有违反人类造创艺术之本旨。
艺术为思想意识之产物。意识形态之转变与进展,全表里于社会政治经济之情况。故文艺工作者,必须追求思想意识之赶上或赶先于时代,不落后于时代。
艺术不是素材的简单再现,而是通过艺人之思想、学养、天才与技法之艺术表现。不然,何贵有艺术。
吾国绘画之孕育,远在旧石器时代。近时周口店所发掘之削刮器,虽加工粗糙,然大致具备形象之对称美,线条之韵律美,成原始绘画刻划之雏形。至新石器时期,始有彩陶绘画之发明,以黑色粗简之线条,描绘水波纹、云雷纹、几何纹,及鹿、鱼、鸟、蛙、半身人像等以为装饰。然尚未有简单文字之发现。至商代青铜器、殷墟龟甲之呈现后,始见有象形文字之刻铸与书写,则绘画先于文字矣。然考吾国初期文字,以黑线为表达,象形为组成,与原始绘画,实同一渊源。故吾国文字学者及绘画史论家,均有书画同源之说,以此也。是后虽分道扬镳,独立体系,仍系兄弟手足,有同气连枝之谊,至为密切,迄今犹然。
绘画,不能离形与色,离形与色,即无绘画矣。
宇宙问之万物万事,均可为画材、剧材。然无画家、戏剧家运用而表达之,则仍无以成艺术。原宇宙间之万物万事,本不为画人、戏剧家而存在,特画人、戏剧家,从旁借为素材而已。
有万物,无画人,则画无从生;有画人,无万物,则画无从有;故实物非绘画,摄影非绘画,盲子不能为画人。
画者,画也。即以线为界,而成其画也。笔为骨,墨与彩色为血肉,气息神情为灵魂,风韵格趣为意态,能具此,活矣。
济山僧(石涛)《画语录》云: “太古无法,太朴不散,太朴一散,而法立矣。,’故无法,画之始,有法,画之立,始与立,复融结于自然,忘我于有无之间,画之成,三者一以贯之。 法自画生,画自法立。无法非也。终于有法亦非也。故曰:画事在有法无法间。
画中之形色,孕育于自然之形色;然画中之形色,又非自然之形色也。画中之理法,孕育于自然之理法;然自然之理法,又非画中之理法也。因画为心源之文,有别于自然之文也。故张文通(璨)云:“外师造化,中得心源。”
自然之理法,画外之师也。画中之理法,心灵中积累之画学泉源也。两者融会之后,进而以求变化理法,打碎理法,是张爱宾(彦远)之所谓“了而不了,不了而了也”。然后能瞑心玄化,造化在手。
学画时,须懂得了古人理法,亦须懂得了自然理法;作画时,须舍得了自然理法,亦须舍得了古人理法,即能出人头地而为画中龙矣。P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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