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镇化是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阶段的产物,是现代化的重要标志。内蒙古城镇化经过70年的发展,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就。尤其是21世纪,内蒙古的城镇化进入加速发展的新时期。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根据《国家新型城镇化规划(2014-2020年)》的总体要求和中央、自治区城镇化工作会议的部署,全区城镇化发展方式开始从传统粗放型向质量型转变,开启了城镇化新阶段。2017年,内蒙古城镇化率达到62.0%,在西部十二省区排第2位,在全国排第10位。全区有城市20个,其中大城市2个,中等城市3个,Ⅰ型小城市7个,Ⅱ型小城市8个,镇496个。20个城市提供了50%的非农就业岗位,地区生产总值占全区的62%,呼包鄂城市群和盟市中心城市在区域发展中的辐射带动作用愈来愈大。同时,地区间的城镇化差距不断缩小,城市功能和宜居性增强。但快速的城镇化,也带来诸多问题:大城市的交通拥堵,城市土地扩张过快而导致土地利用集约化程度低,小城镇户口吸引力不强,西部城市人口规模扩大与水资源的矛盾突出,东西部城镇化的差距仍然较大,城市和城镇基础设施建设不平衡等等,这些都影响着城镇化的健康发展和可持续发展。因此,转变城市发展方式,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才能化解诸多问题,让城市生活更美好。对于促进区域协调发展,加快现代化进程,建设更加亮丽的内蒙古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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