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概况
第一节地理环境
一、行政位置与自然环境
哇沿水库位于青海省海西蒙古族藏族自治州(以下简称“海西州”)都兰(蒙古语音译,意译为“温暧”)县热水乡境内(图一)。青海省地处我国西部、青藏高原东北部,地势自西向东倾斜,*高点(昆仑山的布喀达坂峰6860米)和*低点(民和下川口村约1650米)海拔相差5210米。地貌以山地为主,兼有平地和丘陵。西北部由阿尔金山、祁连山数列平行山脉和谷地组成,西北部的柴达木盆地是一个被阿尔金山、祁连山和昆仑山环绕的巨大盆地,南部是以昆仑山为主体并占全省面积一半以上的青南高原。青海省属于高原大陆性气候,具有气温低、昼夜温差大、降雨少而集中、日照长、太阳辐射强等特点。海西州地处青海省的西部,辖德令哈、格尔木、茫崖三个县级市,天峻、都兰、乌兰三个县以及大柴旦县级行政委员会。地形主要是昆仑山、阿尔金山、祁连山环抱的柴达木盆地和唐古拉山北麓高原两部分。大部分地区都在柴达木盆地内,属于典型的高原大陆性气候,气候独*,四季不分明,常年干旱、多风、少雨。都兰县位于青海省中部偏东北处、海西州东南部。县境以东为海南藏族自治州的共和县和兴海县,以南是玉树藏族自治州的曲麻莱县和果洛藏族自治州的玛多县,西接格尔木市,北邻德令哈市,东北连乌兰县,西北邻大柴旦行委。境域东西长约310千米,南北宽约180千米,全县总面积49733平方千米。县治察汗乌苏镇位于县境东部,海拔3191米,东距省会西宁428千米,北至海西州政府所在地德令哈市174千米。都兰县地处柴达木盆地东南隅,地势由东南向西北倾斜。全境可分为布尔汗布达山区和柴达木盆地平原两种地貌类型。戈壁、沙漠、谷地、河湖、丘陵、高原、山地等地形依次分布。都兰县属高原干旱大陆性气候,年均气温1.4~5.1°C。年平均降水量37.9~180.5毫米,蒸发量1358~1765毫米。县境内有素棱郭勒河、哈鲁乌苏河、柴达木河、沙柳河、察汗乌苏河等大小河流40多条。
热水乡位于都兰县东部,以其境内的曲枯温泉而得名。乡人民政府驻察汗乌苏河北岸的东兰地带,该地海拔3260米,距县城察汗乌苏镇15千米。地貌类型大致可分为山地和滩地两大部分,主要以山地地形为主,境内及边缘的山脉有都龙山、鄂拉山、布青山等。境内河流较少,水资源缺乏。自东向西只有发源于境内东部的都龙山、流经热水乡和察汗乌苏镇全境的察汗乌苏河,另有几条支流和时令河。这些大小河均发源于南部昆仑山高山地带。热水乡属温带荒漠区,为典型的高原干旱大陆性气候,少雨干燥,蒸发强烈,夏凉冬寒,无霜期短,大风天气多且集中于春季。察汗乌苏河由东南向西北将辖区分为南北两部分。哇沿水库坝址及附属设施就位于热水乡扎麻日村境东南部约2千米处的察汗乌苏河及两岸台地、山丘上。这一区域为高海拔山间河谷地貌。坝址区域内及察汗马苏河谷内的古代墓葬、居住遗址、寺院遗址、摩崖造像等①便位于河流南北两岸的台地及山前坡地上。
二、人文环境与历史沿革
根据考古资料,诺木洪的塔里他里哈遗址出土的文物表明,都兰是一个具有悠久历史的地区。周秦至汉初,都兰县属西羌之白兰羌牧地,两汉时今海西东部为先零、卑禾等羌人部落活动范围。汉平帝元始四年(4年),王莽置西海郡,都兰属之。王莽末郡废,复为羌地。西秦太初三年(390年),吐谷浑首领视连受封沙洲牧、白兰王,都兰属鲜卑吐谷浑部的领地。吐谷浑首领拾寅在位时(约452年),曾在白兰(今都兰县诺木洪一带)修建城郭。隋大业五年(609年),隋炀帝统兵击溃吐谷浑,在吐谷浑故地置四郡,都兰属西海郡威定县辖区。隋大业十三年(617年),隋朝覆灭,都兰复归吐谷浑。唐贞观九年(635年),唐将李靖率兵大败吐谷浑,都兰遂成为唐朝藩属。龙朔三年(663年),吐蕃灭吐谷浑,都兰为吐蕃腊城节度使属地。宋代,都兰成为吐蕃地方政权一喃厮啰的势力范围。元至元六年(1269年),元世祖之子奥鲁赤受封西平王,都兰为其封地之一,成为宣政院所属吐蕃等处宣慰司辖区,始归中央王朝版图。明洪武七年(1374年),驻牧在新疆和柴达木一带的蒙古族首领卜烟帖木儿降明,都兰成为明朝藩属。明武宗正德七年(1512年)左右,东蒙古诸部开始进人青海,攻破塞外四卫,至此,都兰地区成为东蒙古诸部统治地区。崇祯十年(1637年),居住在今新疆卫拉特蒙古(即西蒙古)和硕特部,在其首领顾实汗的率领下进人青海,统辖包括都兰在内的今海西地区。清雍正三年(1725年),清廷在西宁设钦差办理青海蒙古番子事务大臣,都兰为其管辖地。乾隆二十二年(1757年),班禅喇嘛商上移住巴彦托辉、岳霍洛依(即今都兰县香日德一带),为班禅香家旗。光绪年间(1875~1908年),藏族沟里、日安两个百户部落迁人今都兰县境内落居,直至民国时期,成为近现代都兰县藏族乡一热水乡藏族的重要来源。民国六年(1917年),甘边宁海镇守使总统马麟在都兰寺设都兰理事公署,管辖都兰地区。民国十九年(1930年)十一月,民国政府设置都兰县,辖区有9个蒙古旗、3个藏族部落。该年,马步芳军队的军官韩进禄派部下盗挖日安寺东北古墓,使其文物遭到了极大破坏。1949年都兰解放,成立都兰县人民政府。1952年改设都兰自治区,1953年、1954年先后易名为都兰蒙藏哈萨克族自治区和都兰蒙古族自治区,1955年改为都兰县,驻地由香日德区迁至察汗乌苏乡。截止到2014年,都兰县辖4个镇、4个乡,107个村(牧),5个社区,乡镇分别为察汗乌苏镇、香日德镇、夏日哈镇、宗加镇、热水乡、香加乡、沟里乡、巴隆乡。沟里乡仍保留了光绪年间迁人的藏族部落沟里部落的名称,而热水乡至今仍是都兰县境内的唯一一处藏族聚集区,位于与沟里藏族部落同时迁人都兰的日安部落所在地。
热水乡位于县境东部,自清朝至民国时期均为藏族日安部落驻牧地。距县府驻地12千米,面积0.4万平方千米,辖赛什堂、扎麻日、智尕日3个行政村。人口0.3万,以藏族为主,占总人口的93%,还有汉、蒙古等民族。1949年成立日安乡;1959年改称上游人民公社;1962年7月改称热水公社,同年11月改称热水乡;1968年改称热水公社;1984年实行政社分设,改为热水乡。乡境内有天然草场,牧业经济是热水乡的主体经济,主要牲畜有绵羊、牦牛、山羊和马。在察汗乌苏河中游两岸有少量的耕地,主要农作物有青稞、油菜和小麦。宗教信仰以藏传佛教为主,扎麻日村内有藏传佛教寺院建筑。热水乡的村镇名称也多为藏语音译。
第二节工作背景与经过
一、既往考古工作
1982年5月,青海省文物考古队在都兰县热水乡进行古代文化调查时发现热水古墓群及露斯沟摩崖造像等遗存。1982年7月至1985年11月连续四年在热水乡扎麻日村血渭草原上进行了发掘。其中,青海省文物考古队1985年在察汗乌苏河北岸发掘的两座墓葬中的一座因规模*大而被命名为“都兰一号大墓”,该墓的发现及发掘在1996年被国家文物局学术委员会评定为全国十大考古新发现之一。
1986~2010年的二十余年中,热水古墓群的发掘和调查工作主要由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负责开展,许新国等陆续在热水乡进行过多年的考古发掘工作。其中,在1996年,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与北京大学考古文博学院联合对察汗乌苏河南岸的四座大中型墓葬进行了发掘,其后出版了考古发掘报告。2010年9月,在都兰县文物管理所的协助下,由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位于热水古墓群范围内计划修建哇沿水库建设涉及的淹没区、塌岸区、侵蚀区的地上地下文物进行了调查。2012年9月,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对上述哇沿水库涉及区域展开了全面考古调查,对重点区域进行了勘探(图二),勘探面积约824425平方米,共发现墓葬78座、殉葬坑44座、建筑基址7座、石块范围4处、红烧土范围13处、灰土范围2处、冲积沟1条、活土坑1处。大部分墓葬已被盗,一部分被盗墓曾经由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清理过。对一般实施区域进行考古调查发现墓葬154座,包括封堆墓137座、竖穴墓16座和石框墓1座(图三)。
二、项目缘起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国家和地方相关法规的规定,按照国家文物局《关于哇沿水库建设项目选址的批复》(文物保函[2013]45号)要求,为配合哇沿水库工程建设、做好工程涉及区域28座墓葬等地下文物遗存的考古发掘工作,经国家文物局批准,受青海省文物管理局委托,由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主持完成本次考古发掘工作。为了在限定的时间内,高质量完成田野发掘,进一步提升研究水平,青海省文物考古研究所采取与陕西省考古研究院合作的方式完成本项目的考古发掘工作。
三、工作方法与工作经过
1.工作方法
严格执行国家文物局《田野考古工作规程》,整体发掘工作由发掘领队负责,其余工作人员各司其职。具体工作程序与方法如下。
以考古勘探和RTK测绘的水库建设涉及区域等高线遗迹平面总图及勘探报告为依据,首先在测绘图上对所涉及的遗迹区进行全面虚拟布方,将100米x100米的正方向小区划分为10个10米x10米的正北向探方,全面控制遗迹单位在发掘区的准确位置。在此基础上,将墓葬、灰坑、遗址等涉及的正方向虚拟探方实体化,从一开始就将每个遗迹都纳入正方向探方进行发掘,以此来准确控制遗迹的方向、开口层位、地层堆积以及在整个发掘区域中的位置。
发掘过程中严格按照《田野考古工作规程》中的探方发掘要求进行,逐层清理遗迹现象、收集出土遗物、绘制平剖面图、记录堆积层次。对于无明显破坏迹象的遗迹,按照地层堆积进行逐层清理,分析开口层位、平面形制、内部堆积特点,以遗迹或遗迹内的堆积层为单位收集遗物。对于有扰坑破坏的遗迹,清理完表土层之后首先清理扰土堆积,以遗迹编号为单位单独收集扰土内出土的遗物。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