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绪论
长期以来,由于发展不协调、配置不均衡,城乡基层公共服务能力不足、居民获得感低;优质公共服务资源主要集中于城市,尤其是省会城市,必须加快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其向基层延伸。2015年,国务院印发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建立“用数据说话、用数据决策、用数据管理、用数据创新”的管理机制。地方各级政府(省、市、区县、乡镇)、基层机构(街道、社区、村)开始实施自上而下的联动创新,大力促进高质量公共服务均衡化。
第1章 大数据驱动公共服务创新的现实需求
1.1 满足人民美好生活迫切需要高质量公共服务
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我国社会主要矛盾已经转化为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和不平衡不充分的发展之间的矛盾” 。高质量公共服务是人民美好生活需要的重要内容,但是看病难、看病贵、养老难、上学难等突出公共服务问题一直困扰着城乡居民。《公共服务蓝皮书:中国城市基本公共服务力评价(2018)》显示:2018年,我国38个主要城市基本公共服务满意度的平均分仅有58.05分;其中得分*高的拉萨市也只有68.43分。可见,人们对公共服务供给现状并不满意,公共服务发展还很不充分。国家和地方政府,迫切需要通过供给方式、供给手段、供给模式创新,为人民提供更多的高质量公共服务。
另外,由于历史、经济发展不平衡,社会文化存在差异等,我国在很多领域的公共服务供给上存在较大的城乡差距、区域差距,尤其是在高质量公共服务的供给方面。例如,在医疗资源的供给上,三级甲等医院是医疗资源*好的医院,是优质的医疗资源;但是,三级甲等医院在省会城市的数量往往具有绝对优势。以四川省为例,2018年初全省共有86家三级甲等医院(不含军队医院),其中地处成都市的有30家,超过三分之一(中国医疗科技网,2018)。同时,全省*好的四川大学华西医院、四川省人民医院也都在成都。对于城市居民,特别是省会等大城市的居民,更容易享用优质的医疗资源;对于偏僻地区的居民而言,享用优质医疗资源则较为困难。
公共服务发展不充分、不平衡是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方面,促进公共服务高质化、均衡化发展是破解新时代我国社会主要矛盾的重要内容。但与商业产品和服务不同,公共产品和服务的供给和提供主要由政府提供或主导,推进公共服务高质化、均衡化发展需要在供给体系、供给模式上实现制度性创新。
1.2 大数据已成为公共服务协同供给的重要抓手
以大数据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将扩展到社会的各个角落,全面改进医疗、教育等公共服务的供给模式,全面提升公共服务的供给质量和均衡化水平(黄萃等,2017)。国务院发布的《促进大数据发展行动纲要》提出,通过促进大数据发展和应用,“构建以人为本、惠及全民的民生服务新体系”,特别强调“推动公共服务向基层延伸,缩小城乡、区域差距”。工业和信息化部发布的《大数据产业发展规划(2016—2020年)》提出:促进大数据在政务、交通、教育、健康、社保、就业等民生领域的应用,为群众提供智能、精准、高效、便捷的公共服务。国务院发布的《新一代人工智能发展规划》进一步指出,“人工智能在教育、医疗、养老、环境保护、城市运行、司法服务等领域广泛应用,将极大提高公共服务精准化水平,全面提升人民生活品质”。可见,大数据促进公共服务发展已经成为国家层面的重要战略部署。
与此同时,公共服务的诸多领域都在全力落实大数据的发展和应用。在政务服务领域,2016年国务院印发《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指导意见》,提出开展政务服务大数据分析,提供智能化、个性化、主动式服务;随后,国务院办公厅相继发布《“互联网+政务服务”技术体系建设指南》《进一步深化“互联网+政务服务”推进政务服务“一网、一门、一次”改革实施方案》等文件。在健康医疗领域,国务院办公厅2016年出台《促进和规范健康医疗大数据应用发展的指导意见》,提出“大力推动政府健康医疗信息系统和公众健康医疗数据互联融合、开放共享,消除信息孤岛”。在社会保障领域,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印发的《“互联网+人社”2020行动计划》提出,促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领域数据资源和服务资源的聚集、整合和共享,形成基于大数据的精准识别能力、信息汇聚能力、需求感知能力、信用评价能力和支付结算能力。
1.3 跨层级联动是推动公共服务协同创新的关键
从公共服务供给主体和配置状况看,我国公共服务呈现出层次化的递进特征,往往按照政府层级在国家、省、市、县、乡镇等层面给予不同的配置,而不同层级的政府拥有一定的公共服务供给责任或者公共服务资源;同时,上一级政府的行业管理部门又对下一级政府的行业管理部门具有指导协调职能;在很多情形下,又会在较高层面,特别是国家和省级层面对公共服务的供给进行统筹。因此,层级之间的联动是公共服务供给无法避免的问题,而公共服务协同创新就需要层级间的联动才能有序实现、高效实现。
从公共服务涉及的各类政务信息系统来看,这些系统由不同层级的政府搭建。即使是同一领域的政务信息系统,既有国家部委搭建的信息系统,又有省级部门负责搭建的信息系统,还可能有市级政府部门负责搭建的信息系统,甚至县级层面的信息系统。推动公共服务协同创新势必要求各类政务信息系统之间能够互联、互通、互操作,不仅是指领域内的政务信息系统,而且包括不同领域的政务信息系统。要求完成涉及的政务信息系统的连通,就需要找到相应的承建方,给予相应的权限或者协调相应的连通方式,这就需要不同层级政府部门之间的协调、沟通。因此从技术实现上来说,推动公共服务跨层级联动创新也需要层级之间的联动。
第2章 信息技术驱动公共服务创新的发展历程
2.1 国内信息技术驱动公共服务创新的发展历程
通过对国内电子化公共服务创新文献的系统梳理,可以发现国内信息技术驱动的公共服务创新主要有五个阶段:探讨电子政务创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政府网站的公共服务创新;基于政府2.0的电子化公共服务创新;网格化管理和服务创新;“互联网+政务服务”、大数据驱动的公共服务创新。五个阶段的时间划分并不绝对。
2.1.1 第一阶段:探讨电子政务创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
*初,国内关于运用信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的研究主要是分析电子政务创新公共服务的可能性。20世纪90年代中后期以来,伴随着现代信息技术在政府事务中的广泛应用,电子政务建设呈现出新的发展态势,创新公共服务逐渐成为电子政务建设的重点,电子政务作为一种新的政府管理方式,有利于促进公共服务标准化和均等化。通过对已有电子政务创新公共服务相关成果的梳理,分析发现关于电子政务创新公共服务问题,人们主要在电子化政府、影响因素、功能作用和体系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研究。
关注电子化政府的实质内涵和发展与电子政务对公共服务影响的研究。例如,张成福(2000)认为电子化政府的含义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和在政府管理中的应用程度而不断变化和扩展,指出电子化政府是运用信息技术创新公共服务的一个整合概念,并以日本、美国和英国为例系统梳理了电子化政府的发展情况,提出电子化政府的建立和实现与政府信息的公开、政府信息和通信网络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