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过庭(约六四六-六九一),中国唐代书法家、书法理论家。名虔礼,以字行,吴郡富阳(今浙江富阳)人,一作陈留(今河南开封)人。曾任右卫胄参军、率府录事参军。胸怀大志,博雅好古。擅正、行、草书,有《书谱》《草书千字文》《景福殿赋》等传世。唐张怀瑾《书断》称孙过庭“博雅有文章,草书宪章‘二王’,工于用笔,峻拔刚断,尚异好奇,然所谓少功用,有天才”。唐昌总《续书评》说:“孙过庭书,丹崖绝壑,笔势坚劲。”至宋,尤见推崇,米芾《书史》云:“凡唐草得‘二王’法,无出其右。”《宣和书谱》谓其“好古博雅,工文辞,得名翰墨间。作草书咄咄逼羲、献,尤妙于用笔”。清刘熙载《艺概》评《书谱》云:“用笔破而愈完,纷而愈治,飘逸愈沉着,婀娜愈刚健。”
《书谱》,墨迹本,孙过庭撰并书。书于唐垂拱三年(六八七),草书,纸本。纵二七,二厘米,横八九八,二四厘米。每纸十六至十八行不等,每行八至十二字,共三百五十一行,三千五百余字。衍文七十余字,“汉末伯英”下阙三十字,“心不厌精”下阙三十字。《书谱》在宋内府时尚有上、下二卷,下卷散失后,现传世只有上卷,藏于台北故宫博物院。
孙过庭在数十年的书法实践中,认为汉唐以来论书者“多涉浮华,莫不外状其形,内迷其理”。因撰《书谱》一卷,于运笔多有阐述,故唐宋间亦称为《一廷笔论》。《书谱》是中国书学史上一篇划时代的书法论着,他提出著名的书法观:“古不乖时,今不同弊”,为书法美学理论奠定了基础。同时,他在书法艺术上的成就是与他在书法理论上的成就相统一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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