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基本建设工程兵第二支队综述
概述
中华人民解放军基本建设工程兵第二支队是20世纪60年代按照中共中央批转的国家建委党组《关于施工队伍整编为基本建设工程兵试点意见的报告》和国防部(66)军令字第56号命令,于1966年10月15日,在甘肃省嘉峪关市,由当时承担酒钢建设的冶金工业部第九冶金建设公司整编成立的。部队先后转战甘肃省、辽宁省、陕西省、河北省、上海市、安徽省和深圳市,参加了当地的钢铁基地和城市建设以及1976年的唐山抗震救灾任务,为国家的国防、经济建设和抢险救灾作出了重大贡献,充分体现了当年“工改兵”的优越性和基本建设工程兵“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特点。17年后,又根据国务院、中央军委(1982)36号《关于撤销基建工程兵的实施方案》,于1983年5月底撤销,所属部队就地转业。转业官兵继承和发扬了部队的优良传统,不断谱写新的篇章,为国家的经济建设作出了新的贡献。
在第二支队成立后的17年里,部队始终坚持“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方针,在党的组织建设、思想政治教育、施工技术训练、行政管理、后勤保障、支援地方经济建设、改编军转企业等方面都取得了突出的成绩,为基本建设工程兵的发展史增添了精彩的一页。 党的组织建设
首先加强了党的组织建设,保证了党对军队的绝对领导,充分发挥了各级党组织的核心领导作用。
(一)加强党委班子建设
第二支队整编成立时,中队以上的党、政一把手都是从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调入的,如何处理好部队调入干部同原企业工改兵干部的关系,做到相互学习、相互尊重、优势互补,成为搞好部队建设的关键。1970年以前,由于受到“文化大革命”的冲击,支队、大队两级领导班子作用的发挥受到一定影响。兰州军区、基建工程兵和冶金部对第二支队及各大队的领导班子及时进行了整顿和调整。在全支队开展了“对第二支队怎么看、怎么办”的大讨论,支队党委明确提出了正确认识和处理好“五个关系”:一是能工与能战的关系,二是政治与生产的关系,三是部队长远建设与完成当前任务的关系,四是从部队的实际出发与紧跟形势的关系,五是抓中队建设与抓机关建设的关系。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充分认识到,基建工程兵的主要任务是承担国家基本建设。因此必须高度重视部队“能工”的一面,加强对部队施工技术的训练和培养,尽快提高部队的施工能力,适应国家基本建设发展形势的需要。但也不能忽视“能战”的一面,必须按照军队的要求,充分利用施工间隙搞好必要的军事训练,学习掌握必要的军事知识,发扬我军的光荣传统和部队管理的优势,才能真正把我们这支部队建设成“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新型部队,充分体现出把企业施工队伍整编为基建工程兵的优越性。支队党委还反复强调各级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要认真学习和贯彻基建工程兵“劳武结合,能工能战,以工为主”的建设方针,把提高部队的施工能力和完成各项施工任务作为主要工作来抓。支队党委同时号召,从兰州军区调入的领导干部要向工改兵干部学习施工技术和施工管理经验,不断提高自己组织、指挥部队完成施工任务的能力;工改兵的领导干部要向从老部队调入的指战员学习军事知识,不断提高自己管理部队和带兵的能力。这进一步密切了两部分干部的关系,提高了各级领导班子的战斗力。上级对第二支队和各个大队先后进行了两次整顿和调整。之后又召开了党代会,选举产生了新一届的支队、大队党委领导班子,使两级党委班子更好地发挥了核心领导作用。支队党委一直强调和坚持靠前指挥,先后在金堆城麻家边水库大坝建设工程、本溪1150初轧厂、宝钢工程成立了支队指挥所,在施工现场直接指挥协调,为工程任务的圆满完成提供了重要保证。
(二)加强基层党支部建设
党支部是党在军队中的基层组织,是党在军队全部工作和战斗力的重要基础,是实现党对军队绝对领导、团结部队和完成各项施工任务的战斗堡垒。第二支队成立后,按照《古田会议决议》和《中国人民解放军政治工作条例》的规定,在基层中队及相当于中队的基层单位全部建立了党支部委员会,并将重点放在抓好基层党支部建设和发挥战斗堡垒作用上。
首先,建立健全了党支部的各项工作制度。坚持党支部集体领导下的首长分工负责制。有关中队的政治教育、技术培训、施工生产、行政管理等主要工作的计划安排,以及提拔干部、发展党员、实施奖惩等一切重大问题,都需要经过党支部委员会或者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决定。在紧急情况下可以由首长临机处置,事后要及时向党支部报告并接受检查。党支部作出决定后,由军政首长分工负责贯彻执行。军政首长也要服从党支部的领导,执行党支部的决议,积极履行职责,密切合作,相互支持。
其次,建立了“三会一课”制度。基层党支部每季度安排召开一次支部党员大会,每月召开一次支部委员会以及党小组会,每季上一次党课,并根据施工任务的需要进行灵活调整,尽量安排在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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