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个人信息的法律保护是近半个世纪以来随着信息社会的发展而日益凸显的问题。作为与《网络安全法》《数据安全法》并行的三大数据法顶梁柱之一的《个人信息保护法》,在我国历经近二十年的立法过程,于2021年11月1日正式施行。该法的实施,为个人权益的保护构建了基本法律框架,也为相关个人信息收集者、处理者提供了具体的合规指引,标志着我国在个人信息保护方面迈出了具有里程碑意义的一步。同时也应看到,个人数据保护作为一项系统性工程,在我国现阶段还有诸多需要廓清和完善的地方,立足于本土实践和制度安排的同时,还需要参考和借鉴世界智慧。欧盟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是目前国际上公认的走在世界前沿的个人数据保护制度,具有借鉴价值。本书即是对欧盟2018年最新出台的《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系统介绍和评析,实用性极强。
第一章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主题、目标及其所引发变化的本质;条例的直接适用性
第一节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主题、目标及其所引发变化的本质
第二节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直接适用性
第二章 隐私权的定义;作为隐私权内容之一的个人数据保护;欧盟隐私权的法律基础;欧盟判例法中隐私权的范围
第一节 隐私权的定义,作为隐私权内容之一的个人数据保护
第二节 欧盟隐私权的法律基础
第三节 欧盟判例法中隐私权的范围
第四节 个人数据保护对隐私权的重要意义
第三章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和个人数据保护的范围;关键概念
第一节 覆盖的实体范围
第二节 适用范围
第三节 《一般数据保护条例》适用范围的除外情形
第四节 为个人或家庭目的处理数据不落入《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适用范围
第五节 地域范围
第六节 关键概念
第四章 个人数据处理的主要原则
第一节 个人数据处理原则的主导地位
第二节 合法、公平和透明度原则
第三节 目的限制原则
第四节 数据最小化原则
第五节 准确性原则
第六节 存储限制原则
第七节 删除备份副本的数据
第五章 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基础
第一节 概述
第二节 基于数据主体同意的数据处理
第三节 为订立或履行合同的数据处理
第四节 为履行法律义务的数据处理
第五节 为保护重要利益的数据处理
第六节 涉及公共利益的数据处理
第七节 为数据控制者合法权益的数据处理
第六章 直接营销、电子营销、Cookies和在线行为广告
第一节 直接营销和电子营销的范围和定义
第二节 不接受直接营销的权利
第三节 《第2002/58/EC号指令》中的电子营销
……
第七章 雇员个人数据的处理
第八章 敏感数据和犯罪记录
第九章 提供数据处理相关信息的义务及隐私声明
第十章 数据主体的权利
第十一章 数据控制者和共同控制者;数据处理者及其挑选标准和合同条款
第十二章 数据的设计保护和默认保护;风险路径下数据安全措施的适当性;个人数据处理活动的记录;数据处理的授权;向监管部门和数据主体通报个人数据泄露;数据保护影响评估;向监管机构咨询有关数据保护的影响;行为准则和认证
第十三章 数据保护官
第十四章 向非欧盟/非欧洲经济区成员国传输个人数据
第十五章 互联网和监视时代的隐私;技术对隐私的威胁
索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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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平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
★欧盟《一般数据保护条例》是当今世界上影响极大的个人数据保护立法,其关于管辖范围、个人数据处理的法律基础、数据主体的权利、处理者的义务、跨境数据传输等内容的规定都极具特色,对很多国家的相关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我国《民法典》《个人信息保护法》也充分吸收借鉴了该条例的不少优秀立法成果和经验。张韬略教授翻译的《欧盟个人数据保护制度》是由欧盟学者独著的、全面分析研究《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的佳作,值得推荐给每一位想学习研究该条例的读者!
——程啸,清华人学法学院副院长、教授、博士生导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