搜索
高级检索
高级搜索
书       名 :
著       者 :
出  版  社 :
I  S  B  N:
出版时间 :
无库存
图像与法律 吴志攀教授北大法学通识课
0.00     定价 ¥ 58.00
泸西县图书馆
此书还可采购1本,持证读者免费借回家
  • ISBN:
    9787301327586
  • 作      者:
    吴志攀,张纯
  • 出 版 社 :
    北京大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2-06-01
收藏
编辑推荐

1 北京大学通选课“图像与法律”课堂实录

2图片和短视频正在改变法律人的工作场景,对法律的稳定性和滞后性提出了挑战,法律对图像进行着保护抑或限制。北大法学院吴志攀教授以独特视角,展现图像与法律——这两个乍看毫无交集的领域——之间的

3 作者以其深厚的法律功底和精深的艺术造诣,行走于艺术与法学之间,讲解中既有理性的法哲学见解,又有感性的艺术思维。

4 北医三院眼科专家张纯专章科普视觉信息的力量

5  图文并茂,阅读沉浸式体验——插图300余幅,图片种类多样,古典油画、工笔画、版画、漫画、新闻纪实图片、生活照、表情包等,信息量丰富。


展开
作者简介

吴志攀,法学博士,北京大学法学院教授。先后讲授过经济法、金融法、银行法、国际金融法、图像与法律、艺术与法律、漫画与社会等课程。从事过多年高校行政管理工作,参与过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一些重要立法工作和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咨询工作,曾任北京市海淀区人民陪审员。涉足多个领域的法律理论和实践。

张纯,二级教授、主任医师。临床专攻眼科学青光眼,包括青光眼的诊断、治疗以及患者宣教。科学研究涉及眼病理研究、青光眼临床研究、神经保护和眼部干细胞临床前研究,在国际上较早提出青光眼神经损害的免疫失衡学说。在国内主导并推动了历年的“世界青光眼周”活动,大幅提高了公众对青光眼的认知度。也是国内首批开展青光眼微创手术的医生之一,曾荣获亚太眼科学会成就奖。


展开
内容介绍

图像社会正在改变我们的行为方式和观念,也会改变司法工作中的许多观念和习惯做法。越来越多的工作和生活场景的图像化,使得我们观察社会的视角更加多元、对事物的判断更加迅速,同时要求司法响应更加快捷和高效,如果司法机关不能适应这一新的社会发展形态,将落后于社会发展,实际效用将大幅降低。所以法律工作者应该关注图像社会的发展,改进工作流程,适应时代发展。

展开
精彩书摘

表情包定义的模糊性,也预示着互联网传播与信息表达的多样性、丰富性与复杂性。现有的法律是与语言文字相适应的。语言文字长期以来已经形成公认的含义和权威解释,而且有官方认定的工具书,如字典、词典等可查。而且还有官方机构,如我国的语委会,作为国务院直属机构专门来处理有关汉语的语言文字工作。但是现在互联网出现的表情包,既具有类似文字的含义,又没有文字那么准确的定义。同一个表情包,不同的网民可能有不同的理解。如前面例举的“鼓掌”表情包的例子,就有正反两方面的解释(“欢迎”或“拍死你”)。所以,现在的法律将越来越不适应互联网表情包的传播特点,需要根据新的情况、新的需要制定新的法律才能解决问题。如互联网法院以前也是没有的,因为后来互联网案件越来越多,为了适应互联网发展的实际需求,国内才专门成立互联网法院的。

表情包这种带有图像特点的传播工具,以及短视频类的新传播方式,都将改变司法机关的现有架构和审理案件的流程,同时将改变现有的法律规范。因为互联网上图像传播的速度和广度比传统上的语言文字更快、更广,网络传播速度是以秒来计算的,我们司法机关工作是以天和小时来计算的,原有的司法机关的工作流程和时间管理方式,难以适应成百上千倍的提速需求。互联网传播广度是无疆界的,国内司法机关的管辖是有地域范围的。照这样发展下去,当现有的司法机关和工作流程越来越不适应互联网传播需求时,不是互联网停下来适应司法机关和现有工作流程,相反,如果司法机关和工作流程不能适应互联网的需求,人类将不会选择通过法律和司法机关解决问题,而是寻找其他更快捷有效的方式来解决问题。例如,在前面分析过的“西安女硕士买奔驰车漏油事件”和美国明尼苏达州弗洛伊德案件等。

之所以司法机关和司法工作流程要适应互联网的发展,很明显,人们从互联网传播中可以看出民意,司法机关和相关工作流程都不可能违背民意。民意不能长期等待司法机关迟迟作不出裁决,因为裁决结果可以说已无悬念。民意也不能容许司法机关不作出裁决,那样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就会极大地下降。民意还不能容许司法机关不受理有关案件,那样也会降低司法机关的公信力。司法公正的基础在于公信力,如果没有公信力,一切都免谈。所以司法机关如何改进,如何适应互联网的快速发展,这是一个亟待解决的课题。早解决,早受益。晚解决,被淘汰。


展开
目录

第一讲 网络图像传播与法律面临的问题

第二讲 图像与非法集资

第三讲 图像与著作权

第四讲 图像与肖像权

第五讲 图像暴力与法律

第六讲 漫画与法律

第七讲 图像与医患关系

第八讲 刷脸与法律问题

第九讲 图像的创意保护边界

第十讲 图像与审判

第十一讲 视觉信息的力量

第十二讲 表情包的法律问题

第十三讲 偷拍照片和视频作为证据的合法性

第十四讲 图像时代与法治社会


展开
加入书架成功!
收藏图书成功!
我知道了(3)
发表书评
读者登录

温馨提示:请使用泸西县图书馆的读者帐号和密码进行登录

点击获取验证码
登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