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城镇化:牧区社会发展的新时代
城市化是工业化的结果,首先是农村人口进入并融入城市的一个过程。①1938年,芝加哥学派的沃思提出在城市化的研究中应更多关注作为一种独*生活方式的城市性。城市性不能简化为城市人口的规模或仅仅通过测量城市人口的数量来理解,它是社会存在的一种形式。②韦伯、齐美尔和滕尼斯等早期社会学家认为,现代城市的发展改变了人类感知和认知世界的方式,同时也改变了人和人之间互动的方式。③因此,在城市化的研究中既要关注农村人口迁入和融入城镇的过程,也要对他们在城镇中生活方式、社会关系与文化观念的重构进行分析。本章旨在对学术界关于“城镇化”的内涵、当代游牧社会变迁、中国城镇化道路等方面的研究进行评述,对“新疆北部牧区”的范畴进行界定,为本书关于城镇化进程中牧民生活转型的探讨提供学理支撑和必要的背景知识。
第一节 城镇化的内涵
城镇化(或城市化)是一个广为人知却又颇有争议的概念。政府、学术界与大众对城镇化概念的理解不尽一致,甚至不同学科的理解也有很大差异。
大体来说,关于城镇化的概念有两种界定方式:一是从物质要素的转化来定义城镇化。比如人口学认为,城市化是农村人口转化为城市人口的过程,即非农化;地理学认为,城市化是农村地域向城市地域转化和集中的过程,即城镇化;社会学认为,城市化是农村社区的生产、生活方式向城市社区的生产、生活方式转化的过程等。二是从精神要素的转化来定义城市化,认为城市化是一个由乡村社会、乡村文明逐步变为现代城市社会和城市文明的自然历史过程。①城镇化与国家的发展是相互促进的—一个国家在达到中等收入水平之前,必出现过显著的大量人口流入城市的现象,是低收入农村地区接触到现代化并逐渐发展为中高等收入国家所必需的多维结构的基础,是现代化的一个必要组成部分。②
贺雪峰指出,城镇化不完全是农村人口进入城市、农村人口减少的过程,关键是这些进城的农村人口要能够“融入”城市。融入程度是欧洲国家以及美国、日本城镇化效果与亚非拉国家城镇化效果的*大差异所在。欧洲国家以及美国、日本的城镇化“又快又好”“有质有量”,亚非拉国家的城镇化则往往无法解决“城市贫民窟”问题。③对中国来说,如何避免亚非拉国家城镇化进程中普遍出现的问题,如何稳步推进城镇化进程,如何避免掉入中等收入陷阱,是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必须探讨和注意的问题。
与以往的城镇化相比,新型城镇化“新”在何处?有学者指出,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以工促农、以城带乡、工农互惠的办法解决“城乡二元结构”,进一步从实施措施上再次印证“就地消纳农村人口”和“就地提升农村人口生活质量”将成为实现城乡一体化的基本解决路径。④“以人为核心的城镇化”究竟包括哪些方面,又该如何实现?宋林飞认为,新型城镇化的方向就是农业人口身份的转变⑤,实质是农民的“市民化”。江喜科指出,“人的城镇化”的另一层面是农村农民的市民“化”。这是指身居农村的农民得到基本均等的公共服务,有适宜的产业,其居住环境得到改善,其生活质量得到提高,虽然他们还是农民身份,但却是市民“化”的农民。⑥城镇化的实质是通过城镇生活方式和城镇文明向农村的传播和扩散,推动农村社区的现代化,改变城乡、工农二元结构,实现“城乡一体化”。
从人类学的立场来说,城镇化的关键是进入城镇农民生活方式的转变以及由此带动乡村人口生活方式转变的过程。这将是“一种生活方式”向“另一种生活方式”的转变过程,人们需要适应新的自然与社会文化环境。这个过程就是“再社会化”,有个体与社会两个层面:对个体来说,必须通过城镇情境中的社会互动掌握新技能、学习新的价值观、规范与信仰,使自己融入城镇社会,即成为一个城镇社会中的人;对社会来说,意味着再造出与城镇生活相匹配的经济体系、社会体系与文化体系。①在本书中,我们使用“再社会化”概念来描述牧民的生活转型有两层意味:一方面,对牧民来说,进入城镇、在城镇扎根和发展意味着必然经历新的在城镇中的“社会化”过程,涉及个人的职业、家庭经济、社会关系和行为方式的全方位系统调整,是一个人在城镇中开启新生的过程;另一方面,对牧区社会来说,必然经历新的转型,也必然涉及经济、社会、文化等各个层面,是一个社会“再造”的过程。
在田野调查和撰写书稿时,我们一直把游牧民的城镇化置于当代游牧/牧区社会变迁的整体脉络中,强调游牧民的主体性,并尝试在与农民城镇化的比较中去发现牧区城镇化和游牧民城镇化的特性。这三个方面构成了本书的主要思路,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20世纪60年代后,游牧社会进入快速转变时期。在政治上,游牧社会被纳入民族国家体系,以部落为主体的政治形式让位于新的国家政治治理体系,新的政治边界、政治认同逐步建立。在经济上,游牧业逐渐被边缘化,农业、工业和服务业在草原地区扩张,使得牧民社会的经济结构向多元化方向发展。在生活方式上,经历了“游牧—定居”的转变,社会结构和文化观念因移动性的丧失而开始重构,游牧民经历了定居后明显的再社会化过程。城镇化是当代游牧社会变迁的新阶段。这自然与过去几十年游牧社会的深刻变迁相关,同时又必然对牧区的现代化事业和游牧社会的变迁产生深远影响。因此,只有在“游牧—定居—城镇化”的连续统中,才可能对城镇化进程中牧民生活转型进行深入探讨,并形成理论认识。
第二,所谓“游牧民的主体性”,是指牧区城镇化的主体应是游牧民,关键是游牧民的城镇化,核心是游牧民在城镇化进程中建构出与城镇生活相适应的生产生活体系、社会关系网络、行为方式与文化观念。简言之,游牧民必须在城镇中完成新的“再社会化”过程,并重构生活整体。因此,研究需要聚焦游牧民,聚焦他们如何进城、在城镇中如何扎根、如何获得新职业、如何重建社会关系网络等,聚焦他们如何认识和体验城镇化、在面临困难时如何选择和调整以及对城镇生活的期待等。也就是说,我们要回到“人的城镇化”这个基本层面,并从职业、社会关系、行为方式与文化观念等多个层次对游牧民在城镇中生活转型过程进行解读和分析。
第三,所谓“特性”,是指牧区城镇化和游牧民的城镇化区别于农区城镇化、农民城镇化的特征。游牧民在城镇化进程中会面临诸多与农民城镇化相同的问题,比如户籍问题、获得新职业的问题、在城镇社会关系网的重构问题等。游牧民在城镇化进程中自然也会出现与农民城镇化不一样的问题,或者他们在城镇中的表现与农民相比有其特性,比如流动的距离、具体职业的抉择、在工作中的表现等。这些特性源于游牧的生产生活形式、社会结构与文化体系,以及它们对进城牧民生活所产生的影响。如果忽略游牧社会文化的影响,就不能很好地理解牧民在城镇中的各种抉择和表现,甚至可能以农民城镇化的思维误导我们对游牧民城镇化的认识,进而影响政府的决策。
第二节 学术史回顾
“城镇化进程中牧民的生活转型”是一项新的议题,目前学界尚未做深入探讨。但是,这并不意味着开展此项研究毫无前人研究成果可参照。事实上,如果想对这项议题做深入探讨,就有必要回到游牧人类学的研究脉络之中,弄清楚牧民的城镇化与游牧和定居的断裂与传续。如果想揭示牧民城镇化的特性,就需要对中国城镇化的道路和模式进行梳理,并将之与农民的城镇化进行对比。
一、当代游牧社会的变迁
游牧是人类历史上存在时间久远、分布广泛的生计生活方式和文化形态。时至今日,在东非、近东、欧亚草原、南亚、北美安第斯山脉和北极圈附近还有以游牧为主要生计与生活方式的族群。游牧民及其社会文化历来是人类学重要的研究对象,大体来讲,游牧人类学经历了3个重要发展阶段。
第一阶段是20世纪60年代之前,游牧社会的研究以功能主义为取向,以对游牧民社会政治结构的描述和分析为旨趣,以回答游牧社会如何构成、如何平稳运行、如何与草原生态环境保持平衡等问题。普理查德的《努尔人—对尼罗河畔一个人群的生活方式和政治制度的描述》是早期人类学游牧社会研究的经典之作。他将努尔人“分枝性社会结构”①与其所处生态环境、生计与生活方式联系起来,阐明了生态环境、生计、生活方式与社会结构之间的功能关系。②20世纪50—70年代,巴斯③、萨尔兹曼④等将功能主义的研究范式用于游牧族群与其他族群(主要是定居农业族群)关系的研究中,揭示出生态环境、经济生产模式与社会政治结构在游牧民社会结构和族群关系形成与维系中的功能。拉达?戴森-哈德森和内维尔?戴森-哈德森指出,“到20世纪60年代,人类学对游牧社会的研究都受到功能主义的主宰—强调地方系统的边界和稳定性,这意味着对游牧社会的描述总是试图重构传统的社会组织”⑤。此类研究的主要问题在于忽略了外部经济、社会、政治条件、族群关系和历史过程对游牧社会的影响,导致对游牧社会正在发生的变迁研究不够深入。
第二阶段是20世纪60—90年代,游牧社会的研究转向了定居引发的社会文化变迁和游牧民对变迁的适应两个重要议题,并逐渐形成了“游牧—定居”连续统的研究范式。在游牧社会的研究中,20世纪60年代是一个重要的分水岭。作为人类学传统研究对象的游牧社会发生了深刻变迁,表现为传统游牧体系的衰落、社会文化的巨变,以及更深度地嵌入民族国家体系和世界体系之中。人类学家意识到游牧社会是区域和国家系统的一部分,强调农业社会、国家或殖民机构对游牧民生存空间与社会行为的影响出现了两种趋势。
第一种趋势强调游牧社会与外在世界的关系。在哈扎诺夫看来,游牧经济本质上是非自足的,必须与外在世界保持各种关系以获得重要资源。①萨尔兹曼在1973年就指出,“部落民、农民和城市居民不能作为一个自在的分析单位”②。每个群体的适应和经济体系都是与一个社会内其他社区密切关系的结果。对游牧社会的研究必须置于农业社会、城市社会、国家体系和市场经济体系背景进行分析。
第二种趋势则关注国内政治进程对游牧社会的影响,尤其强调民族国家政治进程在游牧社会变迁中的作用。③这一趋势延续至今,主要围绕国家直接或间接干预游牧社会,以及国家引导游牧社会实现“发展”的努力展开分析。人类学家发现,世界范围内的游牧社会都经历了农业扩张至干旱区持续加剧的影响,城市移民和牧民定居的影响,以及深度参与到市场经济(包括产品大规模售出和劳动力无产阶级化)的影响。这些进程在类型上各不相同,但又彼此联系,对牧民有着各种不同的影响。④因此,在玛莎曼迪与萨拉姆看来,二战后游牧业与其说是一种经济适应,还不如说是一种政治适应—解决游牧业存在问题的方式与其说是经济的,还不如说是政治的。⑤
到20世纪80年代末90年代初,人类学研究中逐渐形成了一种将地方系统、民族国家与世界体系的影响以及游牧社会对影响的反应融于微型社区的研究范式—“游牧—定居”连续统,并在之后30年中不断发展和成熟。“游牧—定居”的过程被分解为游牧、半定居、定居和定居后4个阶段,探讨不同阶段的断裂与延续。简言之,关注的主题转向了变迁。变迁具有多层次性,每一层面的变化都可能对其他层面产生新的影响,进而对游牧体系与社会文化结构产生影响。“游牧—定居”连续统的研究形成了3个基本结论:①游牧向定居的转变并非定居前与定居后两阶段论设想那样简单,而是一个连续的过程,呈现出阶段性和动态性特征。转变给游牧社会既带来了有利的影响,也带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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