孙贻超,天津市生态环境科学研究院,副院长 高工,长期致力于环境保护科研与工程工作,在水环境保护和生态修复领域有着长期工作基础,取得了丰富的科研成果。在重大环境问题研究、突发环境事件应急处理、环境工程设计与施工、环境规划与标准法规制修订、环境风险调查与司法鉴定等领域作了大量富有成效的工作。先后负责国家“十五”863计划、国家“十一五”、“十三五”国家重大科技专项等多个科研项目,通过科技攻关,解决了滨海高盐背景下水污染治理及水体水质保持、滨海高盐区域生态修复与重建、新型生态城市建设等一批当前国家急需的前沿性技术难题,为污染治理与生态修复工作提供了有力的技术支撑。他还主持了“十五”、“十一五”、“十二五”《天津市水污染防治规划》、《生态市建设规划》以及APEC和抗战胜利70周年大气质量保障方案等一批指导性技术文件,主持设计“天津临港工业区湿地公园”等一批在国内获奖工程,主持了天津港812火灾爆炸事件高浓含氰废水应急治理等一批在国内外具有影响的突发性环境污染事件应急处理。出版论著3部,论文多篇,取得发明专利10余项,获得国家科技进步二等奖1项,省部级二等奖1项、三等奖2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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