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疑案审判:以刑事案件证据运用为视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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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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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924675
  • 作      者:
    柯武松
  • 出 版 社 :
    人民法院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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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柯武松,男,1969年1月生,武汉大学法律硕士,湖北省高级人民法院三级高级法官。从基层法庭、基层法院逐级遴选至中级法院、高级法院,其间曾借调至最高人民法院从事死刑复核工作。刑事审判实践20余载,承办大要案上百件,获中央政法委一等功、湖北省委省政府一等功等荣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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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疑案审判:以刑事案件证据运用为视角》:
  法官甲:应当严格按照证据裁判原则认定案件事实,本案中,在案的现有证据不足以证实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人罪,检察机关的指控不能成立,应当判决曹某无罪。理由是:(1)根据在案现有的证据体系,没有任何证人证言、被告人供述等直接证据能够证明被告人曹某实施了杀人行为。间接证据中,证人证言只能证明被害人系案发当晚被人带走;鉴定意见等证据只能证明被害人系案发当晚被人杀害;搜查笔录等证据只能证明被害人的尸体是从曹某所驾车上查获,均不能证实曹某杀害了被害人。(2)虽然被告人曹某深夜运尸体的行为确实不正常,且其所作“路遇女尸,顿起怜悯之心,准备运到郊外埋葬”的辩解不合常理,显属谎言,但不能排除另有他人实施杀人行为、曹某系受人指使处理尸体等可能性。
  法官乙:运用证据认定案件事实,不应该死扣证据,而应当结合经验、逻辑、情理等方面进行分析、判断并加以推定,本案中,所有的证据都指向被告人曹某实施了杀人行为,而曹某对自己深夜运尸体的嫌疑行为不能作出合理解释,应当推定被害人郭某系其所杀,公诉机关的指控成立,可以认定被告人曹某犯故意杀人罪。理由是:首先,(1)鉴定意见等证据证明被害人郭某是案发当晚被人杀害的。(2)搜查笔录等证据证明被害人郭某的尸体是案发当晚12时许在被告人曹某所驾车上被查获的。(3)证人证言等证据证明被害人郭某是案发当晚9时许被人带走的。上述证据相互印证,证实被害人郭某被杀的时间与其尸体在被告人曹某所驾车上被查获的时间间隔很短,如果他人实施杀人行为再指使曹某处理尸体,时间上几乎算不过来。其次,曹某系心智健全的正常人,但其深夜运尸体的行为却极不正常,对此,曹某应当负有解释、说明义务,但他所作“路遇尸体运至郊外掩埋”的辩解明显不符合情理,众人周知是谎言。通过上述证据判断、情理分析,足以推断曹某系杀害郭某的凶手。
  法官丙:认定案件事实时,应当将证据裁判、证据运用和存疑有利于被告等原则相互结合起来加以运用,本案中,被告人曹某所作的辩解明显不能成立,没有人相信他说的是真话,根据在案现有的证据,曹某的行为不外乎四种可能性:一是其独自杀害了郭某;二是其与他人合谋杀害了郭某;三是其受指使替杀人者抛尸;四是如其所言,路遇尸体欲埋葬。这四种可能性中,第四种可能性不存在,因为这种假话就是小孩子也不会相信;如果前两种可能性成立,则曹某的行为构成故意杀人罪;如果第三种可能性成立,则曹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司法类犯罪(到底定何种妨害司法类犯罪,属于法律适用问题,不属于本文探讨的内容)。按照存疑有利于被告的原则,拟降低认定标准,按第三种可能性认定曹某的行为构成妨害司法类犯罪。
  法官甲和法官乙均同意法官丙的第四种可能性不存在的推断。法官甲还提出:法官乙的推断固然有一定道理,但本案的核心问题在于被害人郭某可能系他人所杀,这个疑点如果不能合理排除,就认定被告人曹某杀害了郭某,恐怕不符合证据裁判原则。对于自己处于涉嫌犯罪的不利情形,我国法律没有规定被告人有说明、解释义务。本案中,因曹某对尸体的来源拒不作出说明或者作出虚假的辩解理由,故上述疑点问题无法得以澄清,认定曹某犯罪也就达不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的程度。
  法官乙:上述疑点系被告人曹某故意隐瞒事实真相,不予解释、说明所致,应当由曹某本人承担不利的后果。案件中如果出现疑点问题,法官当然应当进行合理排除,但是如果这个疑点属于事关被告人是否作案的关键环节,且只有被告人自己才能解释清楚,而被告人拒绝解释或者作出极不符合情理的虚假解释,在这种情况下,应当将疑点解释不能的不利后果归结于被告人。如在被告人车上查获毒品的,被告人如果辩称毒品非其所有,则必须对毒品是何人、于何时、在何地以及是在什么情况下放置于其车辆进行详细说明,如果被告人拒绝说明毒品来源的,或者其所作出的说明经查证不属实的,亦应推定毒品系其所有;再如许多杀人案件都没有找到被害人的尸体,但在审判实践中,只要能够依据定案证据推定被害人已经死亡且系被告人致死的,法院依然应当作出有罪判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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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刑事疑案审判理念
——兼谈如何防范疑罪从无原则的滥用
一、极端——从“有罪推定”到“疑案从无”
二、反思——防范疑罪从无原则被滥用
(一)疑罪从无原则可能被滥用的现实因素
(二)疑罪从无原则被滥用的具体表现
(三)疑罪从无原则被滥用的不利后果
三、对策——恪守公平正义司法理念
(一)司法伦理基础:勇于担当
(二)裁判理性基础:证据裁判
(三)裁判原则基础:中正之道
(四)队伍建设基础:素质提升

第二章 刑事疑案审判证据运用
——从“深夜运尸案”谈起
一、模拟案例
二、案件讨论过程及问题提出
三、证据裁判原则内涵及相关实务问题
(一)核心基础:证据定案
(二)前提条件:证据资格
(三)程序保障:法庭质证
(四)灵活心证:防错纠偏
四、证据运用实务技能与方法
(一)全面掌握证据
(二)系统运用证据
(三)找寻核心证据
(四)发现先供后证的证据
(五)严密运用逻辑推理
(六)善于运用经验法则
(七)重视被告人的辩解
(八)排除重大疑点

第三章 刑事疑案实证分析
案例一:有罪供述存疑盗粮证据链破解杀人事实
——被告人周某某故意杀人疑案解析
一、发案、破案情况
二、在案证据
三、证据特点
四、证据分析
案例二:鉴定意见分歧现场残缺足印甄别作案人
——被告人喻某某故意杀人疑案解析
一、发案、破案情况
二、在案证据
三、证据特点
四、证据分析
案例三:被告人“零口供”“一对一”证据分析推定幕后指挥者
——被告人刘某故意杀人疑案解析
一、发案、破案情况
……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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