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导 论
2013年11月12日,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文件指出,坚持计划生育的基本国策,启动实施一方是独生子女的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2014年开始,全国除新疆、西藏、港澳台以外的29个省区市陆续启动实施“单独二孩”的计划生育政策。这一政策的实施,是三十多年来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次重大调整。短短两年之后,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又决定全面实施“一对夫妇可生育两个孩子”的政策,即“全面二孩”政策。这一政策规定,所有育龄夫妇都可以按政策合法生育两个孩子。至此,从改革开放之初就开始实施的“独生子女”政策正式宣告结束。它表明我国的生育政策发生了重大的变化。
生育政策的接连调整和二孩政策的实施,不仅会对国家的人口结构、劳动力供给、经济发展等带来积极的改变,同时会给中国社会的公共服务、养老保障等带来一些新的问题,形成一些新的考验和挑战。因此,在生育政策调整开始的时候,认清政策调整的实质,提前探讨其所可能带来的社会影响,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正是在这种背景下,本书从2014年到2019年,历经五年时间,主要围绕着与两项二孩生育政策相关的内容展开了研究。
2021年5月31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召开会议,审议《关于优化生育政策促进人口长期均衡发展的决定》。会议指出,为进一步优化生育政策,实施一对夫妻可以生育三个子女政策及配套支持措施,即“三孩政策”正式启动。三孩政策出台时,本书的研究早已结束,也即将付印,书中没能涉及与三孩政策相关的内容。这可以说是本书研究的一点遗憾。但是,本书对两项二孩生育政策的一系列研究结果,一方面可以为在当前背景下正确理解三孩政策的目标、意义及其可能的效果提供很好的基础;另一方面通过对二孩生育意愿的调查所得出的一些研究结论,也为更好地实施三孩政策提供了富有启发性的、有价值的参考。与此同时,为了弥补本书研究的遗憾,笔者又专门补充了第二十一章,对三孩政策相关的问题进行了初步探讨,将其作为新的研究的起点。
第一节 生育政策调整的实质与意义
在“单独二孩”和“全面二孩”生育政策调整之前,原有生育政策中已包含着“双独二孩”的内容。“双独二孩”的政策,指的是若夫妻双方都是独生子女,则可以合法地生育第二个孩子。这一政策实际上是1979年开始实行的以“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政策的一个组成部分。从20世纪90年代初开始到21世纪初,全国除河南外,各省区市均规定了“双独夫妇”可以生育第二个孩子的相关政策。但是,由于当时社会中符合这一生育政策的对象基本不存在,因而,这一政策也几乎被人们所遗忘。到了21世纪初,符合这一政策条件的对象开始逐渐出现后,这一政策的“兑现”才逐步成为现实。社会舆论和学术界对“双独二孩”现象的关注和相关问题的讨论也是出现在21世纪初。换句话说,“双独二孩”现象只是长期执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政策到达某个时点后才出现的一种“延迟效应”。
政府相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双独二孩”的生育政策,除了人口学意义上的考虑外,或许*重要的考虑就是对那些执行了“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夫妇作出给予某种生育后果“补偿”的承诺(即对其下一代结婚后放宽生育的限制)。尽管这种考虑体现了充分的人文关怀,但值得注意的是,由于“双独”身份的特定要求和现实中青年婚配状况的限制,真正能从“双独二孩”这一生育政策中得到“补偿”的,始终只是执行“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全部独生子女父母中的一部分,即“双独”的父母(特别是对于我国第一批独生子女父母来说,由于与其子女同龄的大量非独生子女的存在,因而他们中子女婚配状况符合条件的往往只是很少的一部分)。换句话说,“双独二孩”生育政策实际上对独生子女父母并不是全面覆盖的,因此这种“兑现”的承诺也是不完善的。
从2013年底开始实施的“单独二孩”的生育政策,则与“双独二孩”政策有着本质的不同。它是国家在继续实行原有“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同时,对执行这一生育政策的夫妇在下一代生育问题上所做出的一种新的政策调整。这种调整的意义不仅仅体现在对他们中某一部分人的子女从不允许生育二孩到可以生育二孩,更重要地体现在从这一政策调整开始,全部的独生子女父母(而不仅仅只是一部分独生子女父母)在他们响应国家号召、执行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后,他们的下一代(即独生子女)在生育方面无一例外地都可以得到生育(二孩)政策的补偿。因此也可以说,“单独二孩”生育政策,是一种对全体独生子女父母普遍覆盖、使他们的子女在生育方面全部受益的政策。这或许是“单独二孩”政策对广大独生子女父母及其子女来说所具有的*为重要的意义。
除了对全体独生子女父母的补偿意义以外,“单独二孩”政策还承担着调整我国人口的生育率、生育水平及调整我国人口的总体结构,特别是总人口的年龄结构、性别结构的重任。在更长远的意义上,我们甚至可以说,“单独二孩”政策的实施,是我国三十多年来逐步形成的“独生子女时代”向“后独生子女时代”转变的转折点,而这也许是“单独二孩”政策更为深远的意义所在。
2016年开始实施的“全面二孩”生育政策,其意义相比于“单独二孩”政策来说,更加突出和深远。第一,这一政策对能够合法生育二孩的人群范围进一步扩大,体现了在兼顾国家利益的同时,充分考虑到全体国民的基本生育权利和生育的公平性。从“全面二孩”政策实施开始,不仅仅是“单独夫妇”“双独夫妇”可以合法生育二孩,而且有兄弟姐妹的“双非夫妇”也可以合法生育两个孩子。第二,“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标志着我国实行了多年的“独生子女政策”的彻底结束,也标志着我国社会“独生子女时代”的结束和“后独生子女时代”的开始。2021年开始实施的三孩生育政策及其相关配套支持措施,则是在前述两项二孩政策的基础上,进一步放宽生育限制,以积极应对我国社会的老龄化趋势。三孩生育政策一方面满足了更大范围的育龄人口的生育需求,很好地体现出“以人民为中心”的思想;另一方面又制定了与三孩政策的顺利实施密切相关的一系列社会政策,可以在一定程度上解决育龄人口不愿生、不敢生二孩、三孩的问题。至此,中国社会的生育政策及育龄人群的生育行为和生育结果又将开始一个新的发展阶段。它必将对中国社会的人口结构和人口发展带来巨大的影响及改变,也必将对未来中国社会的方方面面带来新的社会后果。
第二节 生育政策调整的影响及其研究
一个国家所实行的人口生育政策及其变化,对整个国家的人口状况和发展趋势无疑具有十分重要的、直接的影响。正如有学者指出的:我国三十多年来的“计划生育政策对促使我国生育率水平下降、抑制人口过快增长的作用是十分明显的” 。1979年开始普遍实施的以“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为主要内容的计划生育政策,不仅显著地降低了中国人口增长的速度,有效地控制了快速增长的人口规模,同时也明显地改变了社会总人口的年龄结构和社会中的家庭结构。更为重要的是,这一政策的实施,还在不知不觉中改变了中国普通老百姓千百年来形成的传统生育观念、生育文化甚至生活方式,而所有这些都为整个中国社会的现代化发展提供了重要的人口基础和文化基础。
当然,国内外学术界在高度评价中国计划生育政策所创造的这一奇迹的同时,也高度关注这一生育政策所带来的各种负面效应,关注减少这些负面效应的政策措施特别是生育政策的调整问题。从目前情况来看,与此相关的研究主要集中在两个大的方面。
一个方面是对实施多年的“一对夫妇只生育一个孩子”的计划生育政策所导致的各种人口结果、各种社会结果,特别是由人口结构变化所引发的各种社会问题进行的探讨。这方面的研究既涉及人口出生率的变化、人口总规模的增加、人口的年龄结构和性别结构的变化、人口老龄化的发展等纯粹人口学的问题,同时也涉及独生子女心理与教育、独生子女家庭结构与家庭关系、独生子女婚姻与生育意愿、独生子女家庭养老方式与养老保障等社会学的问题。国内外学者研究认为,较长时期的、严格的计划生育政策对我国社会带来了一些负面的影响,这种负面影响集中体现在形成了诸如出生性别比失衡、人口结构加速老龄化、家庭养老压力增加、劳动力人口数量下降等人口问题与社会问题上。
另一个方面则是针对实施三十多年的计划生育政策的各种负面影响,特别是针对人口结构的变化,围绕着政策要不要调整及如何调整等问题所进行的探讨。正如有学者指出的,“出于对我国人口未来发展的担忧,近十余年学术界一直就生育政策调整展开讨论” ,“现行生育政策是否应该调整、何时调整以及如何调整, 正日渐成为学界讨论的热点” ;通过对计划生育政策的实施效果、计划生育政策存在的问题、生育政策条件下人口发展的趋势等进行讨论,国内学术界主要形成了“完全放开生育二孩”“有条件放开生育二孩”“保持现行生育政策的总体稳定”“继续实施严格计划生育政策”等各种不同的主张。但大部分学者都在“生育政策应该及时进行调整”这一点上取得了共识,只是在如何进行调整方面尚存在一定差别。 正是在学术界对这一问题进行了大量探讨的背景下,中央2013年底做出了实施“单独二孩”生育政策的决定。这既是对三十多年前政府制定现有生育政策时所作承诺的一种回应,更是对这一计划生育政策进行的一次重大调整。
但总的研究状况表明,目前与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相关的研究仍主要局限在人口学界,也主要是由人口学者在进行的。其关注点也基本上都只停留在社会中的“人口”要素本身,相对忽视了与“人口”要素密切相关的各种社会因素。现有的少数与生育政策调整相关的研究,在研究的主题和视角上也基本都是围绕着有关放开“单独二孩”“全面二孩”后出生率的反弹、每年新增加出生人口的规模、总人口长期发展的趋势等纯粹人口学的问题,很少有研究涉及与政策调整问题密切相关的社会结构、家庭结构及社会中的经济、教育、就业、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问题,呈现出关注生育政策人口学后果的多、关注生育政策社会后果的少,关注原有生育政策社会影响的多、关注生育政策调整带来的社会影响的少的状况。关注二孩生育政策对我国社会发展可能带来的影响的研究则更是尚未见到。
我们知道,人口是社会的基本构成因素之一。生育政策与人口发展之间的密切关系决定了它会对社会的构成、运转及其发展带来影响。“单独二孩”“全面二孩”政策的实施,意味着生育政策的调整已经开始,它所带来的影响绝不仅仅只是社会中人口数量的增加或减少,而是与整个社会的经济、文化的发展紧密相连,与社会的稳定、人民的幸福紧密相关。特别是人口生育政策所具有的“后滞效应”,更是提醒我们要关注各种与政策相关的潜在社会问题。因此,开展对生育政策的社会后果的研究,可以为实践中避免和减少政策带来的副作用提供理论的和经验的支持。特别是对于分析预测生育政策调整对社会结构可能带来的各种负面影响,及时防范这种影响可能导致的各种社会问题,具有十分重要的现实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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