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世纪90年代的纽约城,一位野心勃勃的加利福尼亚人在这里开始了他作为新闻人的职业生涯,他的名字叫林肯·斯蒂芬斯。那个时候,新闻业已经成为一个独立的行业,充分具备了自身的特色——这个行业有很旺的人气,形成了自己的习惯和传统,从业者享受着这种工作并相互展开竞争。至少在大城市,繁荣的新闻业已可以让居民们确信,新闻的范围标志着生活的领域(生活世界的事情都可以在新闻中得到反映)。多年后,在他的一部畅销的自述里,斯蒂芬斯回忆,他就是那个时候新闻世界的一分子。对新闻记者来说,在那部引人注目的回忆录中,最有名的一章的题目是“我制造了犯罪高潮”。斯蒂芬斯讲述了他怎样与报社总部附近的警察厮混在一起,由此获悉了其他记者所不知道的犯罪信息。一天,在斯蒂芬斯身边坐着的几个警察正在悄悄谈论一个有关某个名人的有趣案件,显然这些警察并不想声张此事,于是,斯蒂芬斯便佯装睡着了,但他在心里暗暗记下了这个新闻。随后,他为报纸写了一篇报道。接着,一家与之竞争的报纸的市政栏目编辑训斥了他的记者雅各布·里斯,因为他没有挖到同样爆炸性的趣闻。里斯不但是斯蒂芬斯的竞争对手,也是他的朋友。后来,里斯打探到斯蒂芬斯没有得到风声的一些案件。这一回轮到斯蒂芬斯被他的编辑批评了。这场竞争愈演愈烈:斯蒂芬斯的报纸和里斯的报纸,或其他报纸,谁会最先挖到最轰动的犯罪新闻?突然间,这个城市被一波犯罪高潮震惊了。
似乎在那几周里,纽约的门锁和看门狗都有可观的销量,人们上街更加小心了,或者比平时回家更早了。一些政客做出了回应,尤其是警察总长泰迪·罗斯福也被自己任上的这些麻烦弄得尴尬不已、十分恼怒。
罗斯福是里斯和斯蒂芬斯的好朋友,他严厉谴责了他的老朋友们。他追究其事情的原委:“到底发生了什么事情?”听完里斯和斯蒂芬斯解释“犯罪高潮”是如何意外地发生的,罗斯福直截了当地要求他们停止这种没有意义的事情。你瞧,犯罪高潮结束了,纽约人又可以轻松地呼吸了。这个故事的寓意永远不应被忘记:新闻记者不仅报道现实,而且创造现实。我们说新闻从业者在新闻生产过程中建构现实,不是说他们这么做是没有约束的。毕竟,在这个案例中,报纸报道的罪行确实发生了。我们认为新闻从业者建构了世界,不等于说他们对世界施加了魔法。新闻从业者加工的素材大多是真人真事。但通过报道中的选择、凸显、架构、遮蔽和塑造,他们在真人——读者和观众心目中留下一种印象(他们相信的其实是这个印象),并让读者和观众在生活中做出回应。斯蒂芬斯之后的一个世纪,社会学家乔尔·贝斯特提出疑问:为什么一些新奇的犯罪类型成为新闻标题和持续的文化范畴,其他的则一闪而过?
在20世纪90年代,美国新闻业建构了一些犯罪的新范畴——尤为明显的是“仇恨罪”和“潜逃罪”,而另外一些范畴,比如“不逊罪”和“飙车罪”,则如过眼云烟。贝斯特试图理解其中的差异:为什么前者能够延续,而后者却逐渐衰微?所有这些罪行都有巨大的市场卖点,都满足了新闻记者搜寻的新闻特征——冲突、暴力、恐惧,以及社会与道德失序的幻象。此外,“仇恨罪”和“潜逃罪”得到人们的重视——一些群体打出反对这些罪行的旗帜,倡议并推动立法。妇女团体支持打击“潜逃罪”,各种激进的宗教团体和弱势群体的公民自由团体支持打击“仇恨罪”。媒体在这些犯罪的新范畴的建构中扮演了关键角色,但并非孤立地运作,甚至算不上定义这一概念的主要文化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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