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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利主义 罗翔推荐汉译名著哲学经典
0.00     定价 ¥ 25.00
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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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100168786
  • 作      者:
    [英]约翰·穆勒
  • 译      者:
    徐大建
  • 出 版 社 :
    商务印书馆
  • 出版日期:
    2019-1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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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推荐

功利主义是传统西方伦理学中一个重要的理论,提倡追求“最多数人的Z大幸福”。边沁和约翰•穆勒是功利主义学派主要的代表。穆勒在本书中反驳并澄清了以往大众对功利主义的批评及误解,阐释了何为功利主义以及为何它是伦理学的最佳理论。功利主义在当代社会仍具有意义,是不少大学的推荐书目,但该词极易望文生义,若想真正了解其内涵,本书非读不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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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约翰•穆勒(John Stuart Mill,1806-1873),或译约翰•斯图尔特•密尔,也译作约翰•斯图亚特•穆勒,英国著名哲学家、心理学家和经济学家,19世纪影响力很大的古典自由主义思想家,支持边沁的功利主义。他一生以新闻记者和作家的身份写了不少著作。约翰•穆勒是孔德的实证主义哲学的后继者。

译者简介:

徐大建,复旦大学经济学博士,上海财经大学教授,博导。主要研究方向:西方哲学、经济哲学。出版专著两部,其中《企业伦理学》被教育部列入工商管理类推荐研究生教学用书;译著十余部,其中《心的概念》、《功利主义》、《教育漫话》等被商务印书馆列入《汉译世界学术名著丛书》。在《哲学研究》、《哲学动态》等杂志发表论文五十余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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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因此,既然我们内心的一种主观感情是一切道德的最终约束力(外在动机除外),那么我以为,“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的约束力是什么”这一问题对于功利主义者就没有任何令人尴尬之处。我们可以回答说,与其他各种道德标准的约束力一样,功利主义道德标准的约束力也是人类出于良心的感情。无疑,这种约束力对于那些不具有出于良心的感情的人来说,由于无法诉诸这种感情,也就没有任何约束的作用;这些人既不会遵从功利主义道德原则,也不会因此而遵从其他任何道德原则。对于他们,任何道德都不起作用,除非通过外在的约束力。与此同时,出于良心的感情的确存在着,经验证明了,那是一个人性的事实,是实实在在的东西,能对受过良好教养的人产生巨大的作用。至今没有任何理由可以说,这种感情如果与功利主义相关联,就不能培养得像它与其他任何道德规则关联时那么强烈。
  我知道,人们往往会相信,一个人如果认为道德义务是一种先验的事实、一种属于“物自体”领域的客观实在,就会比相信道德义务是完全主观的、仅仅存在于人类意识之中的人,更加遵从道德义务。不过无论一个人在本体论上对这一点持何种见解,真正驱使他行动的力量还是他自己的主观感情,而且这种力量的大小完全取决于他的感情的强度。没有人相信义务是一种客观实在甚于他相信上帝是一种客观实在;可是,撇开对实际奖惩的预期不谈,即便是对上帝的信仰,也唯有通过主观的宗教感情才能作用于行为,并且作用的强度也取决于宗教感情的强度。约束力只要是公正无私的,总是存在于内心之中;因此先验论伦理学家的想法必定是:除非人们相信道德义务的约束力根源于人心之外,否则它就不会存在于内心之中;假如一个人能对自己说,这个正在约束我并且被称之为我的良心的东西,只不过是我自己心中的一种感情,那么他就很可能得出结论说,一旦这种感情没了,义务也就没了;假如他发觉这种感情不方便,他也许会忽视它,努力摆脱它。但是这样的危险仅限于功利主义道德吗?如果相信道德义务存在于人心之外,就能使道德义务感变得不可动摇吗?迄今为止事实并非如此,所有的伦理学家都承认并且哀叹,在一般人的心中,良心能够如此容易地被压制窒息。那些从未听说过功利原则的人,也会像信奉这个原则的人一样,经常向自己提出这样的问题:“我需要遵从我的良心吗”?允许自己提出这个问题的人,其出于良心的感情都比较微弱,即便他们对这个问题做出了肯定的回答,也不会是因为他们相信先验论,而是因为外在的约束力。
  至于义务感究竟是先天就有的还是后天培养的,那不是本书必须解决的问题。假定这种感情是先天就有的,那么它天生就会附着于哪些对象,还是一个悬而未决的问题;因为这个理论的哲学支持者们现在一致同意,人们只能直觉到道德原则而不能直觉到道德细节。在这个问题上如果真有什么先天的感情,那么我看不出有什么理由说,这种先天的感情不应当是一种关注他人苦乐的感情。如果真有什么道德原则凭直觉就知道是必须要遵从的,那么我会说,它必定就是关注他人的苦乐。倘若如此,那么直觉主义伦理学与功利主义伦理学便是重合的,它们之间也不再会有任何争论。甚至在事实上,尽管直觉主义伦理学家相信还存在着其他一些直觉的道德义务,但他们也已经相信,关注他人的苦乐确实是一个直觉的道德义务;因为他们一致认为,一大部分的道德都依赖于对我们同胞的利益的考虑。因此,假如道德义务具有先验的起源这种信念真能增加内在约束力的功效,那么在我看来功利主义原则已经得益于这种信念了。
  另一方面,如果按我自己的看法,道德感情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后天获得的,那它们也不会因此而变得更不自然。说话、推理、建造城市、耕种土地等等,都是后天获得的能力,但它们对人来说也都是自然的事情。道德感情并非在我们每一个人身上都能觉察得到,在这个意义上道德感情的确不是我们本性的一部分;但不幸的是,那些最热烈地相信道德感情起源于先验的人,也得承认这个事实。道德官能,就像上面提及的其他后天获得的能力一样,即便不是我们本性的一部分,也是从我们的本性中自然生长出来的,它像其他的能力一样,能够自发地萌发小芽,并通过培育而得到高度发展。不幸的是,我们也能够充分运用外在约束力和儿童早年印象所具有的力量,使道德官能朝几乎任何方向发展,因此,借助于这些力量,就几乎没有什么荒谬绝伦、绝顶搞笑的东西是不可以利用良心的全部权威作用于人心的。功利原则即便在人心中没有基础,但也可以通过同样的手段获得同样的力量,若怀疑这一点,那是与全部经验相违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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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第二章 功利主义的含义

第三章 论功利原则的最终约束力

第四章 论功利原则能够得到何种证明

第五章 论功利与正义的联系

术语对照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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