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美学审美现象发生机理和规律》:
4.康德的分类方法
在美学史上,康德关于审美对象的分类影响最大。康德(I.Kant,1724-1804年)是德国著名哲学家,美学史上最杰出的哲学思辨派美学家。康德把美的事物分为自由美和附庸美两类。康德认为,真正的美应该是无条件的、纯粹的;但是他也发现,生活中大量的美的事物是有条件的、不纯粹的。
康德对这两种不同的审美对象做了明确的划分:“有两种美,即自由美和附庸美。第一种不以对象的概念为前提,说该对象应该是什么。第二种却以这样的一个概念并以按照这概念的对象的完满性为前提。第一种唤作此物或彼物的(为自身而有的)美;第二种是作为附庸于一个概念的(有条件的)美,而归于那些隶属一个特殊目的的概念之下的对象。”关于自由美,康德列举了花、鹦鹉、蜂鸟、极乐鸟、海洋贝类、希腊风格线描的簇叶饰、音乐里的无标题的幻想曲、缺歌词的一切音乐等。总之,它们本身没有什么意义,不表示什么,人们欣赏时没有任何目的或前提。关于附庸美,康德列举了“一个人的美(即男子或女子或孩儿的美),一匹马或一幢建筑物(教堂、宫殿、兵器厂、园亭)的美”,认为它们是以一个目的的概念为前提的,这概念规定这物应该是什么,譬如一个男人或女人,人们就是从其所担负的社会角色的要求来评价他们的,符合这些要求的,才能给人快感。所以,康德认为这种美是附庸的、有条件的。
康德对审美对象的划分与哈奇生对审美对象的划分有点近似。哈奇生的绝对美是从对象自身看出的,康德的自由美则是对象不依赖什么;哈奇生的相对美依赖“摹本或另一事物”,康德的附庸美则依赖概念。表面上看,两个人所说的两类美的事物,都是一种自身独立而美,一种依赖其他事物而美。然而,所依靠或不依靠的事物的不同,使得康德的划分具有更为深刻的意义。
5.社会范畴分类方法
以上对于审美对象的四种分类方法,虽然标准不同,但共同之处都是把审美对象的特点作为分类的依据。在美学研究中,还有一种关于审美对象的分类方法,不是根据审美对象自身的特点,而是根据审美对象在社会生活中所处的范畴进行划分的,称为社会范畴分类方法。
柏拉图把美分为形体美、心灵美、知识美和理念美,可以看作社会范畴分类方法的滥觞。在此之后,黑格尔运用这种分类方法,提出了“艺术美”和“自然美”的概念。虽然远在古希腊时期,艺术就成为审美研究的对象,但是黑格尔把“艺术美”与“自然美”相对,实质是对审美对象的类型划分,这两个概念也就具有范畴分类的意义。黑格尔认为艺术美高于自然美,车尔尼雪夫斯基对此不以为然,认为“美在生活”,提出与“艺术美”相对的“现实美”概念,认为现实美高于艺术美。这些都是运用社会范畴分类方法对审美对象进行的分类,在美学的发展中具有重要意义。
现代研究者在这些分类的基础上,把审美对象分为“社会美”、“自然美”和“艺术美”三种类型。社会美指社会生活中的美的事物,自然美指自然界的美的事物,艺术美指艺术作品中的美的事物。这三种类型涵盖了全部的审美对象,清晰地表现了不同审美对象的存在状态,所以被人们广泛接受和运用。
“社会美”、“自然美”和“艺术美”的划分,是运用社会范畴分类方法的结果。运用这种分类方法,还可以对这三种类型的审美对象进一步细分。比如“艺术美”可以细分为语言艺术美、造型艺术美、音乐艺术美、综合艺术美等,语言艺术美可以再细分为小说艺术美、诗歌艺术美、散文艺术美等,小说艺术美还可以再分为长篇小说美、中篇小说美、短篇小说美等。对于社会美和自然美,同样也可以进行类似的细致划分。
对审美对象进行诸如此类的划分,一方面,有利于认识各种审美对象的特点,深化审美现象发生机理及其规律的研究;另一方面,可以为部门美学的发展勾画出清晰的发展蓝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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