癫痫是一种常见病,多发病。国内流行病学调查显示其发病率为7%,全国约有600万~900万患者。可见于各个年龄组,青少年和老年是癫痫发病的两个高峰年龄段。同时,癫痫也是一种古老的疾病,根据目前对癫痫的认识可以推断有人类就有癫痫发作。有关癫痫的文字记载可以追溯到4000多年前的汉谟拉比法典。公元前4500 -公元前1500年的古印度梵文草药书中也对癫痫症状学进行详细的描述。另一个详细描述癫痫的文献是巴比伦的医学教科书,石刻碑文,共40块,又称石板书,据考证形成于公元前1067-1047年。该书详细描述了许多癫痫不同发作类型的表现和病因。现代医学有关癫痫大小发作的最早文字记录见于公元前5世纪Hippocrates神秘的疾病,它认为癫痫是脑部功能紊乱所致,并讨论了主要的症状或先兆及所谓的原发性、继发性、症状性癫痫的诊断和年龄、体温、月经周期对癫痫发作的影响,以后,Bible正式命名癫痫。中国是在公元前1700年开始记录有关癫痫临床表现的内容。
一、癫痫定义演变及意义
癫痫来自希腊语“epilepsia”,意指有不同特征和不同程度的反复发作现象。癫痫定义就是用最为精辟、简洁和科学的语言高度概括癫痫内在特征的专门术语。它不仅是癫痫临床及研究工作的指南,也是社会及管理层在制定伤残、救助、驾驶、教育及就业等社会活动时最为重要的参考依据。因而,每个时代都有癫痫学界的精英们用这种专门术语来表述该时代对癫痫的理解,并随着人类对癫痫的新认识,不断赋予这个古老名词新的内涵,使其有了新的含义。
最初人们认为癫痫是一种“子宫病”。到中世纪,由于这个时代强调用巫术、神秘力量及宗教哲理来解说癫痫的发生,因而认为癫痫是一种恶魔附身的邪恶疾病,是做了坏事的结果。18世纪初,人们认为“癫痫是脑局部积蓄的能量,不可预测的突然过度释放现象”。从19世纪中叶的renaissance开始,癫痫研究步入科学轨道。1861年,首次提出癫痫源自脑局部结构紊乱所致灰质过度放电;20后,Gowers详细描述了部分癫痫综合征的临床表现。1986年,人们认为“癫痫代表着一个或几个脑部功能的发作性失调”。国际抗癫痫联盟成立后,赋予癫痫新定义就成为其最为重要的任务之一。2005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新定义认为“癫痫发作是皮质及深部核团、部分丘脑及脑干神经元突然、发作性、短暂性异常放电所导致的脑功能紊乱的临床现象,慢性反复的癫痫发作就是癫痫”。所以,癫痫定义代表着当代科学对癫痫的动态了解,是医务人员间进行交流的基础。至此,用科学方法认识癫痫的发生、发展逐渐在各国医学研究人员中形成时尚。
传统认为癫痫是一组由已知或未知病因所引起,脑部神经元高度同步化,且常具自限性的异常放电所导致,以反复发作性、短暂性、通常为刻板性的中枢神经系统功能失常为特征的综合征。由于异常放电神经元的位置不同,放电扩布的范围不等,患者的发作可表现为感觉、运动、意识、精神、行为、自主神经功能障碍或兼有之。每次发作称为痫样发作,反复多次发作所引起的慢性神经系统病症则称为癫痫。在癫痫中,具有特殊病因,由特定症状和体征组成的特定癫痫现象称为癫痫综合征。
2005年,国际抗癫痫联盟提出了新的癫痫定义,认为“癫痫是一种脑部疾病,其特点是脑部持续存在易导致癫痫反复发作的易感性,以及由于这种发作引起的神经生物、认知、心理和社会后果,癫痫的诊断要求至少有一次癫痫发作”。脑部持续存在能导致癫痫反复发作的易感性、至少一次癫痫发作及发作引起的神经生物、认知、心理及社会功能障碍是癫痫的三大要素。
持续存在能导致癫痫反复发作的易感性指患者脑部存在己被临床实践证实会引起癫痫反复发作的病理条件,而这些病理条件能通过病史或体征、影像学及实验室检查所发现,如癫痫患者的阳性家族史、脑电图上的痫样放电、颅脑肿瘤等;至少一次癫痫发作成为诊断癫痫的核心条件表明国际抗癫痫联盟已经放弃了两次以上发作才能诊断癫痫的传统观点,新观点指导临床医生在明确判断患者脑部存在癫痫反复发作易感性的基础上出现一次癫痫发作就可以开展癫痫的治疗无疑有利于癫痫患者的早期康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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