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情况总览
1.境外规则梳理
2.境外机构投资者先行实践
3.境内机构投资者的开创性实践
4.结语
第二部分 海外市场尽责管理相关法律规则译文
1.G20/OECD《公司治理原则》
2.OECD:《机构投资者的负责任商业行为》
3.《欧洲基金和资产管理协会尽责管理准则》
4.美国:《关于投资顾问委托代理投票责任的指导意见》
5.美国:《有关投资顾问代理投票的最终条款》
6.英国:《英国尽责管理准则(2020年修订)》
7.荷兰:《尽责管理准则》
8.韩国:《机构投资者尽责管理准则》
9.日本:《尽责管理准则》
10.印度:《尽责管理准则》
11.中国香港:《负责任的拥有权原则》
12.中国台湾:《机构投资者尽责管理守则》修正条文
第三部分 境外机构投资者参与上市公司治理先行实践纵览
1.荷兰APG资产管理公司
——践行责任投资的养老金投资管理机构
2.荷宝投资管理集团
——深耕可持续投资26年
3.法国巴黎资产管理有限公司
——注重政策沟通的责任投资者
4.景顺资产管理公司
——美国责任投资实践先行者
5.施罗德集团
——贯彻责任投资理念的资产管理机构
6.富达国际
——持续前进的责任投资机构
7.加拿大养老基金投资公司
——积极开展尽责管理的资产所有者
8.贝莱德
——责任投资的行业标杆
9.挪威央行投资管理公司
——严谨负责的资产所有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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