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华民,男,中共南京市委党校政法教研部主任、法学教授(三级)、获南京大学法学博士学位,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校学术委员会委员,南京市“五个一批”人才培养对象,主要研究方向:法治理论与实践、宪法学与行政法学。兼任南京市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委员会委员、南京市行政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南京市经济法学研究会副会长,担任多个干部培训院校兼职教授。先后于四川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硕士学位,于南京大学法学院获博士学位。主讲的理论专题课“深入推进法治中国建设”荣获“江苏省党校系统精品课”“全国党校系统精品课”。主持完成国家社会基金课题一般项目“行政问责法治化研究”以及全国党校系统重点调研课题、全国行政学院系统合作基金课题、南京市社科基金课题一般项目等各类科研课题十余项,在《现代法学》、《行政法学研究》、《南京社会科学》、《湖北社会科学》、《重庆社会科学》《天府新论》等学术期刊发表论文数十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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