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篇 基础调查
第1章 陆海综合体综述
1.1 陆海综合体概念的提出
2006年以来,国家海洋局通过国家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平台项目开发研制、业务化运行,已连接至海域管理部门、海域动态监管中心、海域使用执法机构,专线节点346个、无线节点252个,形成了一套国家、省(区)、市、县四级海洋部门之间的信息高速公路和针对确权登记用海的空间资源监管技术体系。但是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遇到了难题:陆域、海域没有综合信息(生态、环境、资源、海洋经济)立体监管(许贵林等,2018),传统的单一空间监测导致多个规划冲突、项目重复审批、项目区域重叠和产业经济监管困难等严重问题;海域使用权证统一配号机制很难解决不动产登记与海洋行业各部门、各行业之间的数据标准和衔接问题,造成很多的信息孤岛。另外,广西作为“一带一路”陆、海、边相邻的有机衔接重要门户,广西北部湾经济区和沿海开放形成的珠三角、长三角和环渤海三大经济圈,共同构成了中国经济发展的两个金三角和两个黄金海岸,生产总值占全国的比例超过60%,沿海经济成为继京津冀、长江经济带和珠江-西江经济带新的增长极,广西这种独特的陆、海、边相连,面向东盟的区位优势,对发展沿海经济带有着极其重要的作用。我国沿海发展到今天,一方面,需要一个海陆交互特殊区域的“生态综合体”的监管,由自然生态系统、人类系统、社会系统、居住系统和支撑系统五大要素,通过系统的组合构筑在一个特定区域的人居环境监管体系。另一方面,需要一个陆海产业综合体监管体系,由一个或若干个枢纽区组成的产业集聚区,在枢纽区内部以经营类企业为核心,各产业依照它们之间的关联程度,依次呈圈层分布,原材料、副产品、废品能够在一个区域内进行循环处理,达到资源的*有效利用。这个陆海区域产业综合体是一个有生命力的开放的动态监管系统,也体现了现代产业综合体动态开放性。“城市综合体”作为区域产业综合体的一部分,是将城市中的商业、办公、居住、旅店、展览、餐饮、会议、文娱和交通等城市生活空间的三项以上进行组合的综合体。
1.2 北部湾陆海综合体发展情况
广西北部湾经济区,作为中国-东盟博览会、中国-东盟商务与投资峰会、环北部湾经济合作论坛等国际性区域平台的永久举办地,是我国“经略南海的南国大门”的陆海综合体的*好证明。广西积极开展与泛珠三角、长三角、西南地区和港澳台地区的合作,已初步形成以东盟为重点的沿海、沿边、内陆全方位开放合作格局,客观上也需要一个生态承载和产业发展陆海综合体。
例如,钦州某产业园区是一个典型的复杂海陆综合体。它既包括纯陆域,又包括海陆交替的潮间带和纯海域。该项目的实施还发现以下问题:一是海域与陆域土地调查面积重叠问题。海域使用面积与全国第一、二次土地变更调查划定的陆域土地存在重叠,重叠区域的利用现状以养殖虾塘为主(坑塘水面),为当地村民围造的水塘,约占重叠总面积的80%,同时分布有土丘、林地、少量耕地等。二是海域与陆域重叠区域项目存在重复审批问题。这部分重叠的区域中,用地按土地审批流程办理农用地转用和土地征收手续,并已完成土地征收,但海域同时需办理用海手续,造成同一地块重复审批和缴费的状况。
因此,为避免陆海用地规划重叠、用地审批重复等多种问题,实现资源的*优配置和集约化开发利用,更好地发挥广西独特的陆海相邻优势,加强对广西复杂陆海综合体的动态监管显得尤为重要。
1.3 北部湾陆海综合体监管内涵
为解决以上综合体的动态监管问题,本书在陆海综合体概念的基础上,进一步在实践领域对典型陆海综合体基础调查与监测预警平台进行总结扩展。
本书的典型陆海综合体是一个包括陆域、陆海交替的潮间带及海域的区域复杂、资源丰富、人类活动频繁、信息庞大的复杂综合体,空间上包括生产、生态和生活综合体三大部分。陆海信息综合体监测预警技术体系,是综合利用陆海空天立体监测、大数据处理与分析、物联网技术等各种方法,实现对复杂陆海综合体的立体监测、数据转换与数据存储,建立相应的数字模型,形成一套对应的复杂陆海信息综合体,以便用于政府管理及各行业数据统计分析、辅助决策等领域。对陆海综合体的监测主要有以下几大类:面向权属的宗海、宗地的监测;面向辖区的跨境监测;根据指定对象的自适应监测。本课题组提出的复杂陆海综合体,是基于全球地理网格剖分,综合各种手段的陆海立体监测,并能通过大数据技术进行离散和重新聚合的一种对于陆海综合信息的数字化表达。在一个相关的陆海区域中,把区域内的陆海资源(含生态、环境)、经济基础设施和人文景观等资源以生产组合的形式有机综合起来,通过区域内具有增长极功能的城市体系的聚散效应,就可构成该区域内陆海生态综合体和产业综合体二元空间结构,*终形成陆海综合体。
本课题组通过融合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土地资源配置预警系统和广西海域使用核查管理系统的优势,运用钱学森的综合集成理论,实现对近岸海域开发、陆域土地开发以及海陆过渡带开发的实时监视监测,在数据库、网络及应用系统的研发基础上,构建了国家、省(区)、市、县四级陆域、海域使用动态监视监测业务体系,形成可长期、稳定、高效运行的陆海综合动态监管系统(图1-1)。其中海域动态监视监测管理系统建设*为成熟,2010~2016年通过国家海洋局的不断投入及建设,完成了海域使用统计、围填海计划台账管理,实现全国海域使用权证统一配号,配合引入无人机遥感监测手段,监测范围由我国近海扩展到我国黄岩岛、钓鱼岛及西沙群岛全部岛屿附近等远海海域,现已推广到我国228个沿海县的海域监视监测业务,实现了国家、省(区)、市、县四级海域动态实时监测及联动(图1-2)。为弥补陆域土地规划动态监测的短板,2012年国土资源部以钦州市为试点,实施了“土地资源配置预警新模型理论与实践”项目,通过建立土地资源规划的配置模型和指标,对土地规划指标异常点进行预警预报,解决土地资源配置问题。
图1-1复杂陆海综合体动态监视监管研究路线及成果
1.4 陆海综合体理论体系与基础调查关系
本书内容是在陆海综合体理论体系指导下的具体实践。本书分为上、下篇共7章。其中第1章重点介绍陆海综合体概念提出的背景、发展情况及监管技术要点;第2章主要从海域使用调查、海草床生境边界调查对海域资源调查内容进行阐述;第3章主要从滩涂资源调查、海岸带承灾体调查对海陆交替带资源进行阐述;第4章主要以中国-东盟矿业合作论坛为典型案例进行阐述;第5章主要以海籍调查、海域使用批后监管为典型案例进行阐述;第6章主要从海洋大数据平台建设进行阐述;第7章主要从北部湾地理时空数据网格化智慧服务预警平台建设进行阐述。
图1-2复杂陆海综合体动态监视监管框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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