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胡塞尔的动机引发现象学(一项限定在事物感知领域的研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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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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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20385916
  • 作      者:
    陈伟
  • 出 版 社 :
    中国社会科学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1-11-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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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陈伟,男,1979年生,广东湛江人。2011年毕业于中山大学外国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肇庆学院副教授,广东省哲学学会理事。主要研究方向为胡塞尔现象学、现象学和佛教心性学的比较。在《中山大学学报》《学术研究》《南京大学学报》等核心期刊发表论文十余篇,其中被人大复印报刊资料全文转载9篇,主持国家社会科学基金后期资助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青年基金项目以及广东省哲学社会科学规划项目各1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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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现在,我们可以将前面对图像流和动感流的分析和这里的内容流和意识流的分析做一个比较性的总结:
  相同点:
  1.图像流和动感流的相合首先是在前经验阶段中进行的;内容流和意识流的统一首先也是在前经验阶段中进行的。
  2.图像流具有横意向性和与这种横意向具有本质不同的贯穿动感流的意向性;内容流也具有横意向性和与这种横意向性具有本质不同的贯穿意识流的纵意向性。
  3.图像流在动感流中构造起来,如果K是如此流动着的,那么一种相关的显现流动就会被动机引发;同样,内容流是在意识流中构造起来的。
  不同点:
  1.图像流和动感流的相合是在《事物与空间》中的分析,着重于视觉领域的空间事物;而内容流和意识流的统一是在《内时间意识现象学》中的分析,着重于听觉领域的时间事物。但这个不同可以被消解,因为胡塞尔强调,空间事物同时也是时间客体。①
  2.胡塞尔并没有指明动感流的意向就是纵意向性。而意识流的意向就是纵意向性。但这个不同也可以被消解,因为胡塞尔指出,动感流的意向就是“流动意向”,是贯穿于动感流的实现中的,前面我们已经强调,动感是构造着的而不是被构造的,但我们还没有说明,这个“构造着的”是什么意思。因为,“构造”本身就有静态构造和发生构造两种不同的含义,而对这两种含义的区分是极为重要的。在静态构造的意义上,一个意向行为指向其意向对象,这个意向行为就已经可以称为“构造着的意识”。这种“构造着的意识”的本质结构可以被一个事后的反思所把握到,这就是意向活动一意向相关项的结构。但无论如何,这个“构造着的意识”在其被事后反思中,已经脱离了它原先的构造着的事件,而在某种程度上变异为“被构造的意识”,即被一个反思行为所构造的意识。但是,动感意识作为“构造着的意识”绝不是这种静态构造意义上的构造着的意识,因为动感意识的意向并不是指向那个在各种状况中被意指为同一物的横向的意向对象,而是指向它本身,更确切地说,动感意识在其永远进行着的当下中指向下一个即将来临的可能的当下,但是,这个即将来临的当下并不是一个统一的对象,甚至也不是在任何意义上统一的某物,也就是说,这个当下并不是在各个相位中流动而保持同一的东西(如图像),而就是活生生的流动的下一个行进。因此,动感意识作为“构造着的意识”本身并不构造出一个对象,因而它不是对象意识,而是首先构造这个不能作为对象的流动本身;在这个动感流的流动中(其自身构造中),通过动机引发的关联,图像才同期地成为一个过程,也就是说,时间化才产生出来,图像才能在诸时间相位中(在一个时间过程中)作为统一物展示出来,与此同时,统一意识也才产生出来,而在更高阶段上,统一意识才构造着一个事物,而统一意识作为“构造着的意识”重又已经是第一种意义上的“构造着的意识”。总而言之,动感意识作为“构造着的意识”在发生上先于所有其他各个阶段上的“构造着的意识”及其构造成就,在这个意义上,克莱斯格斯说:“动感意识使得感知成为可能,但不是关于被感知对象的意识,而是关于某物的意识,而这个某物自身绝不能成为感知的对象。”①我们看到,动感意识作为构造着的意识,其意向性与我们前面提到的绝对地构造着的意识的纵意向性实际上是一致的。
  上述的比较使得一个重要的结论呼之欲出,这就是:前经验领域中的动感意识就是那个绝对的、构造着的意识。并且,所有可以称为被构造者的东西都是这个绝对的、构造着的意识的成就,这种构造的本质法则,就是动感的动机引发。对于我们的课题来说,这就是我们所可能达到的最后结论。但是这个结论并不是一开始就得到领悟的,而是在课题的进行过程中才慢慢地被置于考察的视野之内的,并且在胡塞尔文本中找不到(至少暂时找不到)对这个结论的直接表述,因此我们必须极为审慎地对此做进一步论证。
  使我们对动感意识就是那个绝对的构造着的意识这个观念仍抱有疑虑的是动感意识的这种本质特征,即如我们前面所说的,动感包含着接受性因素和自发性因素。在《经验与判断》中,胡塞尔这样来规定接受性:“只要自我在关注中把刺激作用预先给予它的东西接纳下来,我们在此就可以来讨论自我的接受性了。”“接受性这一现象学上的必要概念决不是与自我的主动性处于截然的对立之中的,在后一概念之下包括了一切专门从自我一极出发的行为;反之,接受性必须被看作主动性的最低阶段。自我能够容忍外来的东西并接受它。”①而自发性则径直被称作主动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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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章 绪论
一 题解
二 第一手材料与研究现状
三 本项研究的划界和内容

第二章 胡塞尔现象学的动机引发概念及其哲学史渊源
第一节 动机引发概念的基本含义
第二节 胡塞尔动机引发问题与超越论现象学的哲学意图之间的密切关系
第三节 现象学的动机引发概念的哲学史渊源

第三章 自然因果性与动机引发
第一节 自然主义态度下的主体与事物的关系:自然因果性
第二节 人格主义态度下的主体与事物的关系:动机引发
第三节 自然主义态度从属于人格主义态度
第四节 现象学态度是对人格主义态度的彻底化

第四章 动机引发与发生现象学的观念
第一节 对事物感知的两种不同考察方式:静态现象学的系统考察和发生现象学的历史考察
第二节 事物感知的动机引发问题即事物感知的发生问题

第五章 事物感知中相似性联想的动机引发
第一节 现象学的联想概念
第二节 关于相似性问题
第三节 事物感知与相似性联想的动机引发

第六章 事物感知中被引发的可能性
第一节 可能性的分类以及对被引发的可能性概念的界定
第二节 被引发的可能性与视域意向性
第三节 被引发的可能性与事物的存在样式
第四节 被引发的可能性作为自我的权能性

第七章 素朴事物的感知中动感的动机引发
第一节 事物的映射特征与动感概念的产生
第二节 动感概念的文本梳理以及在此基础上对动感概念的特征的总结
第三节 感性事物的统一作为动感的动机引发统(兼及立义内容一立义模式问题)
第四节 动感的动机引发作为绝对的、构造着的主体性之本质法则

第八章 结语与进一步的研究计划
一 结语:动机引发作为精神生活的基本法则
二 进一步的研究计划
参考文献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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