面对以上诸多困难,手工业从业者既无法阻挡机器化生产的时代趋势,更无力左右政局,只得从行业内部着手,主动、或被动地进行反思与改进,以谋生存。主要体现在技术改良、行业合作以及劳资组织规范化方面。
其一,在生产领域,改进生产技术,采用新式材料。以棉纺织业、针织业最为典型,其逐渐引用人造丝、机织纱线等材质代替原本土纱。自清代晚期洋纱进入武汉市场以后,土纱在颜色、光泽与坚韧度上难与其相比,且价格优势较小。为了提高织品质量、降低成本,本地织户逐渐混用洋纱、土纱进行织布。1900年时,汉口地区织布业经纬丝线均用洋纱;武昌官纱局更是大力宣传该厂所制纱线品质优良、购买便捷,以推进机制纱线在手工与机器棉纺织业中的普及。针织业亦尝试使用多种材质,不再单局限于棉线,还运用人造丝、丝光线等新式材料。
其二,行业合作,增加产品附加值。彼时,尽管武汉机器纺纱、织布业逐渐发展起来,但是各厂主营织造坯布,少有配套的染色设备,多数只得购用进口的染色纱线。但是,进口色纱不仅“颜色不甚相宜”,且成本太昂,于小型织布厂而言并不经济。因此,鉴于织布业及针织业对质优价廉的染色纱线的大量需求,染织纱布业应运而生。该业最早以染纱为主业,后逐渐延伸至织造纱布;所用机器简单,仍以手工加工为主。尽管看起来染织纱布业系“舶来品畅销利润颇丰至刺激之下”新兴之产业,然而其实为传统棉纺织业的“升级”。1915-1916年,武汉地区的纱布染色业渐兴;至20世纪20年代,已形成较完善的产业。其在创立之初有厂铺七八十家,营业颇为畅旺。除了纺织业以外,手工针织业所用纱线亦需由染纱厂或丝光纱厂染色,染料多系德国拜耳公司所产。
同时,由于武汉地区所产土布为未经染印的坯布,价格低廉;为增加产品附加值,各销售布行多委托布店、染坊对原布进行印染,以获取更高的利润。换言之,不论是纺、织分离,还是织、染专业化,不仅体现了手工业内部分工细化,更反映了多行业间合作共赢的趋势。
此外,在生产设备更新方面,经民国初期尝试引进新式动力机器设备之后,该时期相关记述却寥寥,或少有突破性革新:制品品类改良亦早已着手进行,如草帽编织业仿制日式草帽、布鞋匠人仿制西式皮鞋、缝纫业兼制西装,此后则继续根据市场需求不断完善。
除了在生产领域的探索,手工业从业者在组织管理方面亦有自我完善。自1929年起,在政府主导下、据同年颁布之《工商业同业公会法》规定,手工业各业经营者或将其同业公所、行会或会馆改组,或成立新的工商业同业公会。之所以改组手工业行业经营组织,一方面,确因传统行会制度诸多积弊亟待改进。尤其在20世纪20年代中后期,随着国内近代工矿业、商业发展,传统行会制度中带有浓厚地域性、封建性,又颇具“气魄狭小、小手小脚”的传统积弊,越发束缚行业发展,同业公会取而代之为适应时代潮流。另一方面,亦是政府对包括手工业在内的工商业进行统一管理的重要手段。相对传统行会制度行业内部的高度自治,同业公会均隶属于市商会管辖,使得政府在组织管理、征税监察领域干预更多;尤其在抗战胜利后,更加强调其“协助政府实行经济政策”的责任。据统计,至1935年11月,武汉各业“由党政部重新指导成立”的工商业同业公会有145个,部分正在改组或筹备,组织健全者有115个。其中,尽管手工业相关同业公会的数量未有详细记述;但是笔者根据武汉市档案馆解放前各业概况统计,1949年以前手工业同业公会约有63个,而武汉沦陷前数量大致与其相近。
与此同时,手工业工人亦逐渐组建职业工会,以便有效地捍卫合法权益。相较产业工会诞生于近代化工厂、矿山、运输等企业之中;职业工会土壤根植于手工业、商业、金融以及非盈利性组织工作人员之中。手工业职业工会成员,涵盖手工业厂铺及家庭作坊中的工人,其职责除了促进成员“增进知识技能、发达生产”外,更在于保障、争取劳方合法权益。1927年时,武汉已有店员工会38个、工人约23500名,其中,与手工业相关则有匹头业、布业、油业、中外纸业、墨业、茶业、丝线绉纱业、瓷业、衣业、铜业、棉业、五金、铁业、皮业、漆业等多个工会。至1930-1931年时,武汉全市工会数量增至72个,与手工业相关的约22个,会员人数近32000人。可以说,通过组织工会活动可以更有效地团结手工业工人的力量与资方相抗衡,并在一定程度上规范工人行为。
此外,中共提倡保障工人权益的思想进一步唤醒武汉本地手工业工人的自我维权意识。自20世纪20年代初期以来,武汉一直是中共活动的主要城市之一。1927年4-5月中共第五次全国代表大会提议之《职工运动决议案》,提倡在工厂及手工作坊中发展红色工会;“八七会议”通过《最近职工决议案》,则更加关注手工业工人,提出八小时工作制、同工同酬及保障劳动安全、卫生的要求,并肯定手工工人、店员经济斗争的重要作用。以上思想,或为本地手工业工人活动提供借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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