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秀龙,南开大学哲学博士,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讲师,法律硕士生导师,兼职律师。2005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法学院,获法学学士学位;2010年7月,毕业于四川大学法学院宪法学与行政法学专业,获法学硕士学位;2018年7月,毕业于南开大学哲学院马克思主义哲学专业,获哲学博士学位。现为天津工业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教师,法律硕士生导师,兼任天津市哲学学会理事、天津市齐鲁文化促进会理事、南开大学哲学院“公能实践指导教师”、天津大学医学部“学术法律实践导师”等。迄今发表论文10多篇,主要有:《我国民主协商制度的法哲学思考》,《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7年9月;《法哲学视域中的无障碍通行权研究》,《天津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16年7月;《我国现阶段劳务派遣实证研究》,发表于《政法论丛》(CSSCI),2009年1月;《抗击疫情融入思政课教学应遵循“三个维度”》,《天津支部生活》2020年4月;《从历史与现实的双重维度看疫情防控中党的领导能力》,《天津支部生活》2020年4月。参编专著:《平等、自由与反歧视公益诉讼——法庭上的宪法》(合著),山东人民出版社2011年版。《中国公益法论丛(第一卷)》(合著),武汉大学出版社2012年版。承担项目主要有:
主持2019年天津工业大学校级课题《党内法规与法律的衔接机制研究》; 参与2017年天津大学自主创新项目《研究生政治理论课的教学改革实践研究》;参与2014年国家社会科学基金青年项目《科学实践哲学视野下的中国地方性知识问题研究》,已结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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