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施工技术与管理研究》:
三、黄土地区路基施工
①在黄土地区填筑路基时,路基基底处理应按设计要求进行施工,并应符合以下要求。
a.如果基底为非湿陷性黄土且无地下水活动时,可按一般黏性土地基进行基底处理,同时做好两侧的施工排水、防水措施。
b.如果基底为湿陷性黄土,应采取拦截、排除地表水的措施,防止地表水的下渗,减少地基地层湿陷性下沉,其他地下排水构造物与地面排水沟渠必须采取防渗措施。
c.如果基土层具有强湿陷性或较高的压缩性,且容许承载力低于路基自重压力时应考虑地基在路基自重和活荷载作用下所产生的压缩下沉,除采取防止地表水下渗的措施外,还可考虑采用重锤夯实、石灰桩挤密加固、换填土等措施。
②用黄土材料填筑路堤时应符合下列要求。
a.新、老黄土均可作为路堤的填筑材料。
b.黄土路堤施工时应做好填挖界面的结合,清除坡面杂草,挖好向内倾斜的台阶。如果结合面比较陡立,无法挖成台阶时,可采用土工钉加强结合。
c.黄土路堤的边坡应当认真进行整理,其表面应整平拍实,并应及时予以防护,防止路表水对其冲刷。
d.不能用黄土填筑浸水路堤,当必须使用黄土时,应采取相应的措施,并报请有关部门批准后方可实施。
③黄土路堤的压实要求与一般黏性土相同,应按照处理黏性土的有关规定执行,并应符合下列要求。
a.黄土若含水量过小应均匀加水后再进行碾压,黄土若含水量过大,则可翻松晾晒至需要含水量后再进行碾压,也可掺入适量石灰处理,以降低含水量,掺加石灰后应将灰和土拌匀,其最大干密度应通过击实试验确定。
b.路堤的填筑方法、碾压施工等各方面,均应按相关规定办理。
c.黄土地区路床的土基强度应符合设计要求,当不能满足要求时,应对原土进行处置。
④在高填方路堤施工期间,应在两侧或一侧(超高段)设临时阻水、拦水设施,以防止雨水冲毁边坡。路堤填筑至设计高程后,应根据设计及时修筑外侧边缘的拦水、截水沟构造物和急流槽,将水引至路堤坡脚以外。对于高度大于20m的路堤,应按设计预留竣工后路堤自重压密固结产生的压缩下沉量。
⑤黄土路堑的边坡应严格按设计坡度进行开挖,如设计的边坡为陡坡时(如1:0.1),施工中不得放缓,以免引起边坡冲刷。
在黄土路堑的施工过程中,当挖至接近设计标高时,应对上路床部分的土基整体强度和压实度进行检测。如果路堑路床土质不符合设计规定,则应将不合格部分挖除,换填其他土料分层摊铺、压实至规定的压实度。挖除厚度根据道路等级对路床的要求而定,高速公路及一级公路宜挖除50cm,其他等级公路可挖除30cm。
如果路堑路床的密实度不足,土质符合设计要求,则应根据其含水量情况,经洒水或翻松晾晒至要求含水量后,再进行整平碾压至规定的压实度。
⑥黄土地区应特别注意路基排水,对地表水应采取拦截、分散、防冲、防渗、远接远送的原则,根据设计及时做好综合排水设施,将水迅速引离路基,以避免损害路基。在填挖交界处引出边沟水时应做好出水口的加固。
a.湿陷性黄土路基的地下排水管与地面排水设施,应当根据设计要求进行加固和采取防渗措施,不可随意布置和处理。
b.黄土路基水沟的加固类型,一般宜采用浆砌片石或混凝土板。如果采用预制混凝土板拼砌时,其接缝处应严密无渗漏。
⑦黄土陷穴应进行处理。处理时,首先要查清陷穴的供给来源、水量大小、发展方向及对路基可能造成的危害,根据具体情况采取以下相应的处理方法。
a.在路堑顶部及路堤的靠山一侧做好排水工程,将地表水、地下水引入有防渗层的水沟内,截断产生陷穴的来源。
b.对于通过路基路床的陷穴,要向上游追踪至发源地点。在发源地点把陷穴进口封填好,并引排周围的地表水,使其不再向陷穴进口流入。
c.对于现有的陷穴、暗穴,可采用灌砂、灌浆、开挖回填等措施进行处理,开挖的方法可以采用导洞、竖井和明挖等。
d.处理好的黄土陷穴,其土层表面均应用3:7的石灰土填筑夯实,或填筑老黄土等不透水材料加以改善。石灰土的厚度应按设计严格执行,如设计中未有要求时,其厚度不宜小于30cm,并将流向陷穴的附近地面水引排出去,防止形成地表积水或水流集中产生冲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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