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典型经验与实践案例》:
(四)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
【改革情况】
当前国际社会面临日益严峻的全球性挑战,中国站在支持全球化的立场上提出构建人类命运共同体、推进“一带一路”建设,建设更高水平开放型经济新体制,展现了大国的担当和责任。涉外商事海事审判工作在实现国家治理体系现代化中将发挥更大价值、起到更大的作用。从实践来看,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多涉及商事交易以及海上运输、保险合同,当事人之间具有较深的商业联系和合作关系,对资金流动和融通速度有较多的期待,多元化解机制对于涉外商事海事纠纷化解具有快速、高效、公平、便捷的特点,对当事人有较强的吸引力。
一、建立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努力打造国际商事纠纷解决高地
2018年1月23日,十九届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建立“一带一路”国际商事争端解决机制和机构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2018年3月,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意见》。2018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设立国际商事法庭若干问题的规定》,规定最高人民法院组建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并选定符合条件的国际商事调解机构、国际商事仲裁机构与国际商事法庭共同构建调解、仲裁、诉讼有机衔接的纠纷解决平台,形成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解决机制;规定了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成员或者国际商事调解机构调解与诉讼衔接等程序性问题。同年11月,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法庭程序规则(试行)》,对审前调解程序进行了进一步详细规定;出台《最高人民法院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工作规则(试行)》,对国际商事专家委员会委员的工作职责和工作程序进行了详细规定;下发《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关于确定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的国际商事仲裁及调解机构的通知》,将中国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上海国际经济贸易仲裁委员会、深圳国际仲裁院、北京仲裁委员会、中国海事仲裁委员会以及中国国际贸易促进委员会调解中心、上海经贸商事调解中心,作为首批纳入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仲裁和调解机构。2019年12月27日,最高人民法院出台《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为“一带一路”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关于人民法院为中国(上海)自由贸易试验区临港新片区建设提供司法服务和保障的意见》,提出要进一步建设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机制,扩大国际商事专家委员的范围,拓展一站式多元解纷平台建设,适当引入域外国际商事仲裁机构、国际调解机构加入一站式平台。目前,国际商事法庭正在积极建设调解、仲裁、诉讼相互衔接的一站式国际商事纠纷多元化解决的信息化平台,通过与最高人民法院诉讼服务平台、移动微法院、调解平台和仲裁服务平台数据的衔接和传输,打通诉讼与调解、仲裁有机衔接的线上渠道,逐步实现立案、送达、调解、庭前证据交换、开庭到宣判全流程的网上办理。
二、规范仲裁司法审查制度,保障和促进仲裁公信力提升
2016年,最高人民法院制定《关于人民法院进一步深化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改革的意见》,提出加强与仲裁机构对接,积极支持仲裁制度改革。最高人民法院始终高度重视仲裁工作,坚持支持仲裁发展的立场,特别是近年来发布了关于仲裁司法审查案件归口办理、报核问题、审理程序和法律适用、办理仲裁裁决执行案件等多项司法解释和规范性文件,明确了仲裁司法审查案件范围、办理程序;建立了涵盖所有仲裁司法审查案件的报核制度;明确了仲裁裁决执行过程中涉及的重要事项,统一了不予执行仲裁裁决审查标准的把握尺度,促进仲裁司法审查机制趋于系统完备。最高人民法院还加强对地方法院仲裁司法审查工作的指导,每年对仲裁司法审查报核案件进行系统分析研究,及时发现地方法院在认定仲裁协议无效、不予执行或者撤销仲裁裁决案件中存在的普遍问题,及时对其予以指导,统一司法审查尺度。各级人民法院秉持支持与监督并重的理念,审查和执行了大量仲裁裁决。人民法院坚持尽可能对仲裁协议效力作有效解释,充分尊重当事人的仲裁意愿;同时,对撤销和不予执行仲裁裁决情形严格把关,尽可能执行仲裁裁决。这些做法均表明了各级人民法院对于仲裁事业的支持态度,有利于打造仲裁友好型的司法监督环境,保障和促进仲裁公信力的提升。
三、运用信息化技术,推动实现海事纠纷在线解决
十九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提出了海洋强国战略,对海事审判提出了新的更高水平发展要求。在最高人民法院的统一指导和部署下,全国海事法院信息化建设走在了全国法院前列。中国涉外商事海事审判网于2002年1月1日上线以来,根据运行情况不断加以优化完善,该网站现已具备网上立案、网上申请、网上缴费、网上送达、网上查询、网上阅卷等多种线上诉讼服务功能。2019年8月底,基于海事法院管辖区域广、涉外性强,当事人异地诉讼情况多、跨域立案的需求更迫切等特殊性,在最高人民法院的大力推动下,10家海事法院全部实现了跨域立案。年底挂牌运行的南京海事法院同步实现跨域立案。同时,各地海事法院还依托当地法院开通的诉讼服务网、移动微法院、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等线上诉讼服务平台,为当事人提供全方位的司法服务。2020年以来,面对新冠肺炎疫情的考验,全国各地海事法院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通过在线庭审系统、在线纠纷解决平台、移动微法院、微信、电话等方式,积极展开线上审判、调解和执行,最大限度保障审判执行工作正常开展,及时保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为复工复产“保驾护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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