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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说法”案例集.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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泸西县图书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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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ISBN:
    9787510346521
  • 出 版 社 :
    中国商务出版社
  • 出版日期:
    2023-05-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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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简介
  韩英伟,男,1968年10月出生,汉族,河南省夏邑县人。诗人,中国散文学会会员,北京市盈科律师事务所全球总部合伙人、新联会副会长、“盈科律师一日一法”公众号主编、刑民行交叉法律事务部主任。现担任北京红色伟业文化传播有限公司法律顾问,人民公安报社《中国警察网》专家团成员,《法制日报》特约专家。执业34年,办理多起有影响力的刑事、民事、行政案件,两次荣立个人三等功,连续多年被北京盈科律师事务所评为“优秀刑事律师”。曾在新华网、人民网、央视网、凤凰网、《法制日报》等网站、报刊上发表法制文学作品、散文、诗词共五百余篇,代表作《开国元勋英模颂》《抗日殉国民族魂》《清明时节泪纷纷》《一个孩子在法庭上的哭诉》等。主编了《律师说法案例集(1)》《律师说法案例集(2)》《律师说法案例集(3)》《律师说法案例集(4)》《律师说法案例集(5)》系列图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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精彩书摘
  《“律师说法”案例集.6》:
  一、电竞酒店为何如此风靡?
  由于疫情影响,许多行业都受到巨大冲击,部分酒店也在积极地转变经营模式转型自救。电竞酒店中酒店和网吧的重叠区域,存在着监管政策的真空地带。因此,电竞酒店打起了“擦边球”,开始盛行。据数据统计,2021年全国电竞酒店达1.5万家。处于野蛮生长期的电竞酒店,作为一种新型业态,由于缺乏行业统一标准,进入行业壁垒较低,且其经营方式巧妙地规避了网吧禁止未成年人人内的规则限制,因此当下备受未成年人的青睐。
  二、关于网吧和酒店,法律是如何规定的?电竞酒店的现状是什么?
  电竞酒店以“游戏+酒店”为特点,是一种提供电竞游戏的新型酒店。不同于传统酒店的经营模式,电竞酒店不仅为消费者提供住宿服务,而且提供网吧同等配置的上网服务功能。法律对于网吧、酒店接纳未成年人的规定如下: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七条规定:“国家对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的经营活动实行许可制度。未经许可,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从事互联网上网服务经营活动。”第十一条规定:“文化行政部门经实地检查并审核合格的,发给《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第二十一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不得接纳未成年人进入营业场所。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单位应当在营业场所入口处的显著位置悬挂未成年人禁入标志。”
  《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以下简称《未成年人保护法》)第五十七条规定:“旅馆、宾馆、酒店等住宿经营者接待未成年人人住,或者接待未成年人和成年人共同入住时,应当询问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入住人员的身份关系等有关情况;发现有违法犯罪嫌疑的,应当立即向公安机关报告,并及时联系未成年人的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第五十八条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得允许未成年人进入,经营者应当在显著位置设置未成年人禁入、限入标志;对难以判明是否是未成年人的,应当要求其出示身份证件。”
  现行法律中关于电竞酒店的定性尚没有明确的法律依据。如果将电竞酒店定义为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经营者必须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并严禁未成年人进入。如果将电竞酒店定义为住宿场所,根据《未成年人保护法》相关规定,经营者在履行查验、报告等义务后,可以接纳未成年人入住。
  但事实上,这些电竞酒店入住非常方便,消费者只需要通过线上平台就可预订房间。部分电竞酒店在经营过程中,接待未成年人入住时未询问、记录监护人的联系方式和身份关系。有的电竞酒店虽然履行了告知监护人的义务,但为了谋取利益,采用不如实告知的方式,如只告知监护人未成年人所在的区域,并不告知未成年人将要入住。更有甚者,只让未成年人自己填写家长的联系方式即可入住,是否真实在所不问。电竞酒店还存在一人登记多人住宿、男女混居等情况,很多电竞酒店并没有《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有的连营业执照都没有办理,更别说按要求安装智慧网关系统。法律规定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每日营业时间限于8时至24时,但电竞酒店的上网时间却可以通宵达旦,这已经成为未成年人保护的盲区。
  三、电竞酒店是否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是指通过计算机等装置向公众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的网吧、电脑休闲室等营业性场所。学校、图书馆等单位内部附设的为特定对象获取资料、信息提供上网服务的场所,应当遵守有关法律、法规,不适用本条例。”
  因此,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应具备服务对象的不特定性、本身的营利性和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三个要素。故判断是否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不能仅以其外在形式和场所的名称作为标准,而应以是否符合三个要素作为标准。
  本案证据显示,涉案电竞酒店的20个房间一共有54台电脑,其中14个房间的电脑数量超过床位数。该电竞酒店在布局上与提供电竞服务的网吧更具相似性,而与传统酒店存在较大差别。通过对涉案电竞酒店的营利性和服务对象的不特定性以及其提供的配备设施、消费需求和收费模式等的综合判断,涉案电竞酒店兼具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和住宿餐饮服务的功能,但实质上更偏重于向消费者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这些电竞酒店的营销广告宣传也主要体现电竞游戏、上网、电脑配置、网速等服务内容。2020年12月4日,文化和旅游部发布《关于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推动互联网上网服务行业规范发展的通知》规定:“以提供互联网上网服务为主营业务或主要招揽手段的综合性上网服务场所,应当依照《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管理条例》申请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实施经营管理技术措施和未成年人保护措施。”故涉案的电竞酒店应属于互联网上网服务营业场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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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
第一部分 民事法篇
1.同一份遗嘱,发回重审后被告为何胜诉?
2.模仿他人产品包装,为何构成不正当竞争?
3.债权人提起代位权诉,再审A县政府为何不承担责任?
4.变更抚养关系一波三折,为何达成调解协议?
5.违反“售后包租”的商铺订购协议,是否无效?
6.借名买车被法院扣押,执行异议能胜诉吗
7.医疗美容纠纷,是否可以主张三倍赔偿?
8.女儿侵占父亲财产,是否构成侵权?
9.证书挂靠使用费,法律是否支持?
10.对公婆尽赡养义务,是否有继承权?
11.承包人向执行法院主张优先受偿权,是否合法?
12.猎头公司的高额服务费请求,法律是否支持?
13.信托公司未尽到适当性义务,是否应向投资者赔偿损失?
14.买车试驾过程中发生交通事故,由谁赔付?
15.合同约定原告法院受理,二审法院为何裁定移送管辖?
16.多年居住权纠纷,原告为何胜诉?
17.为落户北京假结婚签订的《协议书》,是否有效?
18.电竞酒店接纳未成年人,为何被提起公益诉讼?
19.合同终止后,如何追回剩余款项?
20.预售证过期没办产权证,能否排除执行?
21.婚前一方贷款的房屋,离婚时如何分割?
22.借名购买保障性住房,法院如何判决?
23.离婚要求家务劳动补偿,法律是否支持?
24.男方出轨,离婚时女方如何争取更多的权益?
25.买房后卖方户口未迁出,法院如何判决?
26.与重度残疾人共有的房产,共有人能否要求分割?
27.婚内签订了忠诚协议,法院为何不认可?
28.网上骂人,法院为何判决赔礼道歉又赔钱?
29.一审败诉判赔600余万元,为何达成和解?
30.注册商标不规范使用,是否有侵权风险?
31.一方久居海外,如何启动离婚诉讼?
32.交通事故受害人自身疾病要求赔偿,法院如何判决?
33.欠旅游团费用,W公司为何承担利息?
34.疫情期间房贷逾期,为何法院未判决拍卖房屋?
35.离婚协议中“夫妻约定财产制”,是否有效?
36.交通事故中的车辆贬值损失,是否应该赔偿?
37.停工复工期间的损失,法律是否支持?
38.股东损害公司债权人利益责任纠纷,为何撤诉?
39.解析“香兰素”案,被告方为何赔偿过亿元?
40.银行代销信托产品发生兑付风险,是否承担责任?
……
第二部分 刑事法篇
第三部分 公司法篇
第四部分 劳动法篇
第五部分 行政治篇
后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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