钱弘道,男,1964年生,北京大学法学博士、经济学博士后。著名法学家,中国法治实践学派倡导者。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美国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客座教授。主要著作有《为卢梭声辩》《金融革命》《弘道随想录》《经济分析法学》《中国法学何处去》《英美法讲座》《法律的经济分析》《治道的选择》等。 先后被聘为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研究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教授,浙江大学法学院教授,博士生导师组组长,学科带头人,并担任民建中央委员、民建中央法制委员会副主任、中国法治研究院院长、中国比较法学研究会副会长;先后赴早稻田大学、斯坦福大学、耶鲁大学、托马斯杰斐逊法学院、牛津大学、剑桥大学访学或讲学。弘道书院创办人。曾担任中国风险投资有限公司监事长、投资决策委委员会委员,协助成思危副委员长推进风险投资发展。曾担任中纪委《中国纪检监察报》首席法律顾问、民建中央法律顾问、企业法律顾问、上市公司独董等。 作为一名人文气质浓厚的学者,他于富阳山野中创办了融读书藏书与文化交流于一体的弘道书院,成为创办当代新型私人书院、向农村进行"文化反哺"的典型代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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