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李明珠其人
李明珠妈妈做第三者,做得不明不白。
当时,她怀着李明珠,正房找上门来,扇了她两个巴掌,她才知道自己是第三者。
李明珠的爸爸写得一手好文章,而且能言善辩,大学的时候是辩论队的一号选手。
李明珠妈妈就这么被他骗得团团转,还吃了两个巴掌,挨了一顿揍,最后被赶出了家门。
李明珠妈妈还没反应过来,怎么自己正经谈个恋爱,谈到要结婚了,自己却成了第三者?
而这两个巴掌,除了让李明珠妈妈的脸肿了好几天,还顺带毁了李明珠的童年。
谁知道她妈妈的精神承受能力这么差?
李明珠妈妈是农村出来的女人,生了一张娇艳的脸,但大字不识几个,就是一个草包美人,还被李明珠她爸骗了。
这个见识短浅的女人,原本想等李明珠生下来,如果是一个男娃,自己就好母凭子贵。
可惜她不争气,生下来的是一个女娃。
李明珠的妈妈就这么疯了。
李明珠的妈妈疯之前,还去从事了特殊职业,而后彻底自暴自弃。
李明珠就在这样的环境里,艰难地从一尺长长到两尺长,从两尺长长到会下地走路。
李明珠长到六七岁还没有死,真是一个奇迹,大家都这样觉得。而且她不但没死,还很倔强地活着,像踩不死的狗尾巴草一样。
妈妈不给她做饭,她就去菜市场捡烂叶子,然后煮在锅里,煮熟之后,她一边吃一边恶狠狠地瞪着妈妈。
李明珠的妈妈疯得彻底,有一回她没把妈妈绑住,妈妈疯到了大街上,被电动车撞断了腿,电动车车主赔了一笔钱——三千五百块。
李明珠的疯子妈的腿,就换了三千五百块。
她住在胡同里,街坊邻居喜欢时不时怜爱她一下,把她挂在嘴边念叨:哎呀,李明啊……李明妈妈真是一个造孽的啊……
李明珠面无表情地嚼着捡来的烂梗、菜叶子,咬得苦大仇深。这些话她听久了,也不知道他们是在骂她妈妈,还是骂她。
李明珠把那三千五百块存了起来。
她才七八岁,就从对门房东的电视机里学到了一些道理,有些是有用的道理,有些是狗屁不通的道理。
李明珠年纪这么小,却牢牢记住了房东每天吹嘘自己儿子的话:我儿子考上了什么什么大学,一年赚多少多少钱,住多大的房子。
虽然李明珠不明白,房东的儿子住大房子,房东为什么住土坯房,但当她回头看了一眼瘫在床上、骂她的妈妈后,有些明白了房东儿子的想法。
李明珠这时候就知道了:读书能赚大钱,能住大房子,能吃好饭,穿新衣,还能请个保姆照顾她那个半死不活的妈。
李明珠对此很是向往,七岁的她拿着三千五百块,找了一所民办小学,给自己报了名。
老师问她家长呢,她就说家长在上厕所,让自己先来报名。
在H市如过江之鲫的民办小学,是专门供外来打工的农民工子女读书的,师资一流……一流的差。
李明珠可能遗传了她爸,天生就是当演说家的料,撒起谎来面不改色、沉着冷静,她把拥有“一流师资”的民办小学的老师糊弄得团团转。
她拿着自己性别为男的身份证、户口本,给自己报上了名。
妈妈大骂她不孝子,有钱不给老娘买肉吃,上什么学。
李明珠便从外面捡了一根棍子,有手腕那么粗,妈妈一开口骂她,她就拿棍子在床上打一下。她小心地避开妈妈的身体,打在厚厚的被褥上,以示威胁。
李明珠的表情阴狠,实在不像一个孩子该有的表情,她说:“你再说一句试试看!”
李明珠妈妈不敢再说了,只好闭上嘴。
她就用这根木棍威胁妈妈。
事实上,李明珠认为妈妈说得没错。
李明珠用木棍恐吓自己的母亲,却会在晚上煮饭给她吃,伺候她拉屎撒尿,给她洗衣服。
李明珠在一天中有十二个小时表情都很阴狠,看着戾气极重,不像一个姑娘。偶尔她温情的时候,坐在妈妈的床头,也会和她疯子妈讲讲道理。
她一般讲这三个道理:
一、我要读书。
二、读书才能赚钱。
三、我赚到钱之前,你不能死。
李明珠的疯子妈不知道听没听懂她的道理,疯了这么多年,也硬撑着没死。
李明珠的童年就是在早餐店漆黑的后院刷碗度过的,还靠在菜市场里捡些烂叶子补贴家用,这样才活了下来。
她一条红领巾用了六年,红的都洗成白的了,终于读上了初中。
李明珠这六年穿着男装,在学校从来没去过厕所,头发永远剃成小平头,端端正正地坐在教室里——装男人。
她的前半生,除了让自己不要饿死,人生中第二重要的事情就是把自己装成男人。
李明珠的本事再大,口才再好,也忽悠不了派出所的警察。
身份证上的性别被她的疯子妈改成了男,她不知道她妈妈当年是怎么做到的,但是这时候的她决计做不到。
李明珠做不到改变社会,就只能改变自己,好在装男人不是一件复杂的事情,她只需要好好读书,不要说话,每天阴着脸就可以了。没人愿意和她做朋友,不过她也不需要朋友,她只想要在这个大家都吃好喝好的社会里吃到一顿饱饭。
终于,这个愿望在她初中毕业的时候实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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