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论
技术创新在近半个世纪被视为现代社会的象征和解决所有问题的万能钥匙,受到中外经济学家、管理学家、政治家和民众的热情追捧。在当代技术创新颂歌喧嚣的背后,技术创新实践的本质到底是什么,或者说,技术创新实践何以可能,就成为一个有待认真反思的深层次哲学问题。
在我国,20世纪90年代,陈昌曙、关士续、远德玉、刘则渊、陈文化等先生在研究技术创新的动力、能力等问题时,已初步涉及技术创新实践的本质问题。基于“技术过程论”,陈昌曙、远德玉、陈凡等提出一个代表性观点,即技术创新是科学技术成果向现实生产力转化的社会化过程。这种从技术哲学与技术社会学角度提出的技术创新实践本质的观点,深化了当时经济学家和管理学家普遍持有的将技术创新作为新技术的*次商业化的认识,曾被誉为“技术创新研究的新范式”。但究其根本,当时人们依然习以为常地将技术创新视为一个“经济范畴”,保留着浓厚的“科技推动色彩”,而未对作为思维前提的“现代性意识”本身作批判性反思和清理。
进入21世纪以后,受陈昌曙先生“认真地从哲学和社会学的视野探讨技术创新”倡议的影响,我国多位科技哲学专家试图从哲学高度揭示技术创新实践的本质,譬如:陈其荣a、王大洲b、李兆友c等人的认识论视角研究;关士续d、安维复e、吴永忠f等人的建构论、信息论视角研究;远德玉g、金吾伦h、王滨i等人的过程论、生成论视角研究;赵建军j、陈文化等k、彭福扬等l的全面发展论视角研究;巨乃岐m、易显飞n等人的价值论视角研究;等等。这些哲学视角的研究都旨在突破技术创新的经济主义解释框架,试图更深刻地把握技术创新实践的本质。但遗憾的是,上述这些研究本身还多停留在哲学认识论和方法论层面,着重揭示技术创新的技术性实践内容与机制。它们指认技术创新是一种“实践”,但却忽视了技术创新的“实践性”本身这个根本的实践哲学问题。
比较而言,在国外,关于技术创新实践的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早已存在。代表性成果有:德克斯的发明划界理论o、德韶尔的发明“第四王国”理论p、阿奇舒勒的发明问题解决理论q、多西的“技术范式”理论r、斯坦纳的突出非常规个体作用的创新哲学理论s、阿瑟的发明结构理论t等。但值得注意的是,进入21世纪后,在这种认识论和方法论研究进路持续进行的同时,国外出现了集本体论、价值论和认识论于一体的综合性研究趋势,主要成果包括:①高汀从思想史上试图揭示当代流行的技术创新的经济主义解释框架的历史性及其局限u;②芬伯格基于社会建构论论证技术决定论的自然主义谬误,温纳揭示技术配置的政治性和价值性意蕴,他们试图从哲学上揭示技术创新实践内在的实践建构性和价值可塑性vw;③维贝克提出道德物化理论x,弗里德曼等提出价值敏感性设计(value sensitive design,VSD)理论y,范 登 霍文等人提出价值设计(design for values,DFV)理论z,他们试图论证技术设计嵌入道德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可能性与途径;④范 登 霍文等提出负责任创新理论,尝试全面把握技术创新过程中的伦理和社会维度aabb;⑤布劳克cc、帕维dd、格伦瓦尔德ee等人近来开始自觉开展负责任创新的相关哲学研究。这种新兴的综合性研究,超越了传统的认识论和方法论视野,反映了当代技术创新与伦理、价值相互纠缠的“实践性难题”,已在很大程度上暴露了技术创新的“实践性”本身这个根本的实践哲学问题,但遗憾的是,它们还未立足实践哲学在源头上澄清技术创新实践是何种性质的实践,由此,它们还未真正牢固确立自己理论的“阿基米德点”。
西方实践哲学存在两种基本传统,即亚里士多德传统和F. 培根传统,他们在“伦理实践”和“技术实践”的实践哲学连续谱中各自偏执于一端。在理论上,技术创新实践被亚里士多德传统排除在纯粹的“伦理实践”范畴之外,而被F.培根传统定位于纯粹的“技术实践”范畴之中。但在当代新科技革命实践中,技术创新实践已充分展现出一种技术与价值深度互构、融合的“新实践”形态,单纯的亚里士多德意指的“伦理实践”概念和F. 培根意指的“技术实践”概念都不能涵盖这一新实践形态。
值得注意的是,马克思突破了传统实践哲学的理论范式,将“遵循自然概念的实践”与“遵循自由概念的实践”相统一,提出了全面而统一的实践观。在马克思实践哲学的理论支撑和思想启发下,在解决技术创新的当代“实践性难题”和反映“新实践”时代精神的学术旨趣驱动下,本书努力超越当前流行的技术创新中性论的经济主义解释范式,突破“技术实践”与“伦理实践”相互割裂的实践哲学理论传统,审慎地提出作为“技术-伦理实践”的全责任创新理念,将技术创新由一个纯粹工具主义的现代性经济范畴提升为一个全面的价值实践范畴。
本书从属于我们始终专注开拓的“技术创新哲学”。经过二十年的研究探索,我们初步形成了集“思想史”(《发明哲学思想史论》)、“理论建构”(《技术创新哲学研究》《社会技术转型与中国自主创新》)和“面向重大实践问题”(《企业持续技术创新的结构》)三位于一体的研究特色与策略。本书亦由三部分组成,即思想篇、理论篇和实践个案篇。在我们看来,完整的技术创新实践哲学研究应包括相关思想史、理论建构和具体技术创新实践案例研究三大维度。每一维度都有丰富多样的有待研究的问题,本着陈昌曙先生教导的“宁要片面的深刻,不要全面的肤浅”的学术创新原则,本书在每一维度上都只集中探究了其中的一个重要问题。
思想篇主要集中梳理被学界忽略的技术人类学视域中的技术创新实践思想观念。比较而言,学界已十分重视和熟悉技术经济学、技术社会学的相关研究,但忽略了具有同等重要性的技术人类学的相关研究。我们在研究早期法国技术社会学学派的过程中注意到了莫斯的“礼物经济”观念对现代人习以为常的“市场经济”意识的冲击,受莫斯思想的指引(学科意义上的技术社会学和技术人类学研究都可溯源到莫斯,他对技术社会学和技术人类学的学科创建都有重要贡献),我们走进了技术人类学研究领域。技术人类学一直是思考技术创新与人类社会关系的主导性、实践性人文学科,在帮助我们突破围绕着技术创新的被视为理所当然的现代性观念上具有不可或缺的作用,当代技术人类学虽未发展成熟,但其中一些基本观念,如超越自然与社会的二元分割、将技术创新置于社会整体实践境域中观察等,对我们启发很大。
理论篇主要集中在基于负责任创新研究的全责任创新的理论建构上。负责任创新是近十余年出现的一个影响巨大的新理念,已受到科技创新实践者、科技管理与政策学者、科技伦理学者等的广泛关注。负责任创新主要是技术创新实践者在当代创新实践困境中生发出的一个理念,具有丰富的实践哲学意蕴。本书立足于马克思实践哲学的全面统一的实践观,在积极吸收负责任创新研究成果的基础上,通过对负责任创新概念进行改造,提出全责任创新理念,并把它作为技术创新的实践哲学现实形态来加以系统揭示。
实践个案篇主要集中在电脑游戏设计创新的实践哲学研究上。马克思实践哲学强调实践优位——“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ff,亚里士多德实践哲学突出“个别”之本体,因此技术创新实践哲学研究不能仅停留在一般性的理论说明上,还必须进一步研究具体的技术创新。鉴于电脑游戏产业发展迅速,在当代社会生活中影响巨大,相关社会问题重重,以及电脑游戏哲学在国内外近几年才刚刚兴起,本书选择将电脑游戏设计作为具体实践哲学的个案研究,期望能对负责任的电脑游戏设计创新及其哲学研究有推进作用。
本书的学术创新主要体现在三方面。其一,在国内外负责任创新研究中,尝试提出了全责任创新理念及理论。比较而言,目前国外负责任创新研究主要是科技管理学者在经验科学层面的研究,一些哲学、伦理学学者的研究也偏向于实操层面的方法论研究。国内哲学学者的相关研究大多还停留在对国外相关负责任创新研究的反思上,本书在这些重要的相关反思基础上,从实践哲学视角对国际上的负责任创新研究进行扬弃,从概念到实行提出了全责任创新理论。
其二,在国外电脑游戏哲学初创而国内还几乎未见关注的阶段,本书在吸收相关研究成果的基础上,从实践哲学视角尝试提出由四大类设计构成主体的电脑游戏设计创新哲学研究框架理论。
其三,国内技术哲学领域虽有对技术人类学思想的研究,但与对技术史、技术社会学思想研究的重视相比,这类研究还远远不够,本书对当代技术人类学的新进展作了较系统的梳理,有意突出将技术人类学研究作为技术哲学的基本经验基础的这一不被重视的思想传统。
本书的学术旨趣之一,即在于开拓出技术创新哲学进一步研究的问题空间。本书构建的关于技术创新实践哲学的三大维度的研究框架,蕴含丰富的有待研究的问题。譬如,在思想研究维度,可在技术人类学、技术社会学、技术历史学等经验社会科学的相关思想的分门别类研究基础上进行关于技术创新实践观的综合思想史研究。在理论建构维度,就全责任创新研究而言,全责任创新的实现动力与实践逻辑等问题还有待深入研究。在实践个案研究方面,可进一步结合新一轮科技革命,进行其他(如人工智能创新、合成生物学创新等)的实践哲学研究等。
*后需要说明的是,技术创新原初主要是一个狭义的经济学概念,主要指与技术发明相区别的发明*次商业化的过程,而今越来越多的人在宽泛意义上使用技术创新概念,用技术创新来指称新技术发明及其商业化应用的完整过程。其实,技术发明与技术创新已成为谈论技术创造现象的两套话语体系,是从旧的技术发明话语到如今更为流行的技术创新话语的转换,实质是从“思想创生”中心主义到“实践引入”中心主义的哥白尼式革命。在本书中,技术创新是指技术发明及其*次商业化的完整活动过程与结果。在具体语境中,技术创新指称略有不同。作为动词时,技术创新指称新技术创造的整个活动过程,其中包含发明;作为名词时,技术创新主要指新的技术,或新的技术人工物,此种情况下,技术创新亦基本等同于技术或技术人工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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