陈真亮
浙江台州人,武汉大学法学博士,德国亥姆霍兹环境研究中心( Helmholtz, UFZ )访问学者。浙江农林大学副教授、硕士生导师、法学专业负责人、法学学科支部书记;兼任浙江农林大学生态文明研究院/碳中和研究院生态治理研究所副所长。
学术、社会兼职主要有浙江省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副会长、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理事、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研究会第二届教学研究委员会委员、中国环境科学学会环境法学分会委员、浙江省人大常委会立法咨询专家、浙江省法学会浙江省司法厅行政立法专家库专家、浙江省“剿灭劣V类水”法律专家顾问等。入选浙江省哲学社会科学领军人才“青年英才”项目。获中国法学会环境资源法学会研究会第二届阿里巴巴“撷英青年环境法学优秀人才奖”、 浙江省法学会先进个人和成绩突出个人等荣誉。
主持省部级课题8项;主持/执行国家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教育部社科重大项目子课题各1项;主研国家社科重大、重点等国家*项目共7项;主持地方环境资源立法、立法后评估、法治政府建设评估等横向课题20余项。出版著作、教材共12部,代表性的有《环境保护的国家义务研究》《环境法典立法研究》《“健康中国”战略的环境法回应研究》《德国环境法典(专家委员会草案)》等。发表论文60余篇,人大复印资料转载6次;在《民主与法制》《浙江日报》等各类报刊发表理论文章10余篇。省部级成果奖共5项,其中有浙江省第二十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一等奖、浙江省第十九届哲学社会科学优秀成果奖三等奖、浙江省普通高校“十二五”优秀教材奖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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