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说写作十日谈》:
为什么别人眼里完全不值一提的琐事,在我看来却关系重大?羞耻心重要吗?我不知道如何看待自己,也不知道别人怎么看我。我只知道自己总是闷闷不乐、愤愤不平,却又说不出个所以然来。
晚上睡觉,对我来说也不是一件简单的事。寝室窗外有两棵不知名的枯树,夜空下,如鲁迅所说,它们“一无所有的干子,却仍然默默地铁似的直刺着奇怪而高的天空,一意要制他的死命”。还可以听到老鼠在窗下交头接耳。到了深夜,远处的河面上响起沙船的汽笛声,一递一声,拖得老长。
躺在床上,我越睡越清醒。我想起老家门前碧绿的水塘,想起山下菜地里的两只淡紫色兔子,想起抽屉里那些盗版磁带,想起茶场中间的“格斗场”,以及我在“格斗场”上收获的荣耀和情义。当然,还有一个熟悉的身影时时萦绕眼前,像梦幻一样,那是我暗恋多年、尚未表白的女孩。这一切,如今都被剥夺干净了。一切熟悉的、亲切的事物,都从我的生活里消失了。身处这所号称名校的县城“监狱”,我有一种不切实际的沧桑感,带着老人般的漠然和心痛。
就是在那段时间,我像抓住救命稻草一样,反复阅读《红楼梦》里我最喜欢的那几回,一遍又一遍。在那之前,我的人生没机会接触别的文学作品。
曹雪芹以微妙的方式让我意识到,这些失去的东西,永远不会再回来了。人生就是持续不断地遗失。我被迫放弃的生活,其实是微不足道、不足挂齿的。但即使如此,它们可能就是我生命中最重要的东西了。曹雪芹似乎还在告诉我,借助文字的微光,我们可以挽留一丝残骸。我隐隐感觉到,这些残骸是构建余生的材料,我们可以借此联通其他人流逝的生命和灵魂,唯其如此,失去的时光才会变得可以忍受,才有获得重生和扩大的机会。
在当时看来,这是悲观但有效的安抚。
终于有一天,我觉得还应该读点别的什么书。于是,我去借阅室找大部头的哲学书和历史书,结果它们让我大倒胃口。因为它们似乎毫不关心活生生的人,尤其是像我这样脆弱敏感的人。于是,我又回到宿舍读我的《红楼梦》。
一个偶然的机会,我随手翻开舍友扔在墙角的一本小说,莫名其妙地读进去了。那是简·奥斯丁的《傲慢与偏见》,它给我打开了另一扇大门:我全身心沉入一个既有泥土气息,又有浪漫邂逅的世界。小说的主题似乎就是人如何看待自己与他人,以及由此引发的误解与和解。我感到里面的每个人都跟我有关系。我之前决然想不到,会从一个已离世两百年的外国作家的作品中领悟到生活的要诀。从那本书开始,我产生了对世界名著的信任。
那时候,在失眠的夜里,我一边用手电筒读奥斯丁、司汤达和卢梭的小说,一边收集着室友的秘密。
睡门口的那位同学,几乎每个星期总有那么一两次,在他以为大家都睡着了以后,用手电筒默默地翻看色情杂志;而在白天,他是一个极其严肃认真的人,不允许你跟他开任何玩笑。
睡我旁边的那位帅哥,是班上许多女生的梦中情人,人称“级草”,又号“小金城武”。后来他上了大学,成了职业模特。当时他已眉清目秀、高大英俊,但在男生宿舍楼里,他的名气来自那双奇臭无比的脚。他有时成心捣蛋,三天不换袜子,鞋子一脱就能把寝室其余十一个人全部熏出去。脚臭对他而言绝不是难为情的事,恰恰相反,他为此十分自豪,换下的袜子先不着急洗,要在门口晾一晾。他端坐在门口的床位上,兴味盎然地观察路过的受害者,看他们捂着鼻子仓皇奔逃,小金城武止不住发出阵阵狂笑,跟电视里大反派一样,笑得邪恶而狂放。
深夜里,小金城武会偷偷把臭袜子放到小胖的脸上,早上趁小胖睡醒之前再偷偷拿回来,洗漱完毕后,潇洒走去教学楼,享受女孩们迷醉的目光。
这些事情都只有我一个人知道。我意识到在生活的表象下面,有很多不为人知的隐秘,包括我自己也是如此,饱受青春期情欲的折磨,为了掩饰脚上长出的鸡眼,很长一段时间不敢当众脱袜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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