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破产法与知识产权法的法理冲突
第一节 知识产权及知识产权法环境
第二节 破产法与知识产权法的趣旨各异
第三节 阻碍知识产权立法目标实现的破产管理人所享有的特权
第二章 关于合同的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第一节 专利合同
第二节 著作权合同
第三节 商标权合同
第四节 商业秘密合同
第三章 关于合同的破产法律规定及其适用
第一节 破产制度所蕴含的法理
第二节 破产知识产权财产常被视为没有留置权负担类的财产
第三节 知识产权许可合同在破产法中有时被认定为待履行合同
第四章 破产法对知识产权法合同保护精神的偏离
第一节 破产法中的待履行合同制度偏离知识产权法合同保护精神
第二节 集中揭示破产法对知识产权法合同保护精神偏离问题的领域
第五章 法律完善建议
第一节 完善法律建议的重要性和必要性认识
第二节 借鉴国外有益经验
第三节 建议我国破产法增设第18条之一
第四节 建议我国破产法增设第18条之二
第五节 建议我国破产法增设第18条之三
第六节 建议我国破产法增设破产申请前的信用咨询制度
第七节 新增条款应对所有知识产权种类一视同仁
参考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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