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篇 品牌及人工智能综述
第一章 品牌及品牌价值
本章主题
本章是全书的开篇,以与品牌基本概念相关的综述性内容为主,主要对品牌及品牌价值的内涵与外延进行论述。重点探讨什么是品牌和品牌价值,对品牌可识别性、品牌知名度、品牌美誉度、品牌忠诚度进行讨论。再从国家政策角度分析品牌发展战略的重要意义。*后说明如何从国家、企业和市场三个截然不同的层面对品牌战略展开研究。
本章组织
1.1节对品牌基本概念进行论述;
1.2节从不同维度探讨品牌的价值;
1.3节论述品牌发展战略对国家具有重大战略意义;
1.4节谈论品牌战略研究的三个层面。
1.1品牌的界定
我们总说品牌,到底什么是品牌?有的人认为品牌就是名字,有的人将品牌视作企业文化的综合体现,还有的人将品牌视作一种具有经济价值的无形资产。对于品牌是什么这个问题,众说纷纭、莫衷一是。但是有一点可以肯定,品牌是一个十分复杂的社会学概念,难以从单一维度对其进行说明,需要综合考虑多个维度,而非故步自封在某个单一视角,才能获得品牌的全貌。要回答品牌是什么,涉及对品牌进行定义,这种定义既包括学术上的定义,也包括企业界对品牌的定义。笔者认为,只有将两者纳入同一框架下,才能获得科学、规范、严谨并且具有现实意义的品牌定义。
品牌的历史几乎与人类从事劳动和交易的历史一样悠久。品牌的英文单词是Brand,源于古挪威语Brandr,中文意思是“灼烧”。因为当时的人们会在家畜等私有财产上烙印以区别于别人的财产,其本质意义是通过灼烧以确定所有权归属,品牌一词就来源于此。到中世纪,欧洲商人会在其所出售的产品上铭刻一些符号和标记,用以将自己的产品与其他商家的同类产品相区分,这就是早期品牌的雏形。
品牌这一概念在我国也源远流长,真正意义上的品牌可以追溯至北宋时期,彼时山东济南的“刘家功夫针铺”印制的“白兔儿”铜版(图1-1),在铜版上详细说明了商铺的经营范围,并通过“白兔”图案将自己的商铺与其他商铺进行区分。无论从形式上还是内容上来看,实属比较完备的广告作品,具有品牌的本质特征。
图1-1“白兔儿”铜版。我国北宋时期的印刷广告实物,清楚说明店铺的名称以及经营范围,还将店铺与白兔图案关联,加强顾客印象(右侧图为解释说明)
时至今日,品牌已经成为报纸、杂志、传统媒体和自媒体中使用频率非常高的词汇,也是人们津津乐道的一个词,它已经成为广告学和市场学的同义词,成为一种新的国际语言。品牌及其衍生出的品牌孵化理论、品牌发展理论、品牌系统工程理论业已成为一个跨领域、跨学科的综合性研究对象,受到广大学者与市场从业人员的重视。
1.1.1品牌及其相关概念
目前,全球范围内的品牌数量巨大,并且呈指数增长,已经很难说清楚世界上到底有多少个品牌。“2021年度第十八届世界品牌500强排行榜”发布,榜单从市场占有率、品牌忠诚度和全球领导力三项关键指标进行综合评价,*终确定了华为、海尔、华润、小米、徐工等中国品牌。中国共有44个品牌入选,仅次于美国、法国、日本,位列第四。品牌已经成为我们日常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对品牌进行研究业已成为管理学界的重要课题,衍生出众多理论和学说,同时出现了许多对品牌的定义。
1.品牌的本质特征
早期对品牌的研究一般将品牌与市场营销等同,因此多在管理学(Management)或营销学(Marketing)框架下进行讨论。美国市场营销协会(AMA)在1960年出版的《营销术语词典》中提出,“(品牌)是一种名称、术语、标志、符号或设计,或它们的组合,用于识别一个或多个产品或服务,以便与其他竞争者进行区别”。简单来说,品牌就是一个产品或服务的名称、标识或商标。品牌通常由图像、文字、声音、标记、符号、颜色等元素或元素的组合所构成。
从上述定义可以看出,品牌应该具有如下三个本质特征:
指代性:指品牌必须能够代表一个或一系列产品或服务。产品可以没有品牌,但品牌必须代表某种产品,否则从形式逻辑上就不能将其定义为品牌。从时间顺序上而言,一般先有产品,才能有品牌。前文提到的“白兔儿”品牌,就代表刘家针铺所提供的产品或者服务。刘家针铺可以脱离“白兔儿”单独存在,但“白兔儿”这一品牌脱离刘家针铺后将不具有任何现实意义。
映射性:指顾客看到品牌后,能够很容易就联想到该品牌代表的某产品或某几种产品。从生物学角度来看,将顾客看到某种品牌作为刺激,大脑内的反射弧将品牌与产品进行映射。“白兔儿”品牌就是将该品牌与刘家针铺相偶合,使顾客一看到“白兔儿”,就马上联想到刘家针铺。
可区分性:品牌的*终目的就是将企业所生产的产品或服务与其竞争对手相区分,因此不同品牌之间也必须可区分。简单来说,品牌的文字、图像、标识等内容应该具有特殊性,与同类型产品或服务能够明显区分。“白兔儿”品牌将刘家针铺与市场上其他针铺进行有效区分。
只有同时满足指代性、映射性、可区分性三个本质特征,某一品牌从逻辑上才能成立。“白兔儿”品牌同时具有指代性、映射性、可区分性,因此本质上确实属于一种品牌。
2.品牌的定义
有些人将产品或服务的品牌与具体的产品或服务相混渚,这里需要对两者进行区分。从知识产权角度来说,品牌是一种无形资产(Intangible Assets)。既然是资产,就能够为企业带来未来现金流。品牌就是这样一种能给企业的生产经营状况带来持续性收益的某种权利或非物质资源,具有使用价值和价值两种属性,其产权属于品牌所有者(一般是企业)。与之相对,产品或服务在销售前属于企业库存,销售后为企业带来一次性现金流,其产权也将让渡于消费者,故与品牌有本质区别。品牌似乎是抽象的,但是它又以具体的产品或服务为客观基础,是产品或服务品质、性能和风格的综合形象。正如Enterprise IG的首席执行官Mike Murphy认为:“品牌是一种感觉,是存在于人们心智中的一种无形资产,而不是产品本身。”
此外,品牌与产品或服务的注册商标也不同,虽然注册商标也是无形资产。例如,同质化的产品或服务使用不同注册商标,所产生的效益存在较大差别,这就说明商标和品牌有本质区别,即商标不能等同于品牌。品牌是一个经济概念,一般不受法律保护,品牌有正规的注册程序和注册商标,产品或服务注册商标只是品牌的一部分,是突出品牌的一个载体。注册商标是一个企业对另一个企业复制或侵犯它的名字、设计、商业包装或其他识别要素时的法律依据。通常,进行品牌注册转化为产品或服务的注册商标,取得商标专用权后,品牌才具有合法性。简单来说,注册商标直接受到法律保护,而品牌无法直接受法律保护,只能通过注册商标间接接受保护。另外,一般情况下,一个品牌对应一个注册商标,但一个注册商标可能对应多个品牌。
品牌的合法性能维护、巩固企业的存在和发展,提升和改善企业形象,累积顾客的信任。品牌合法性(Brand Legitimacy)与效用、认同和程序有关,且分别对应于绩效合法性、价值合法性和程序合法性。“品牌合法性是指企业的功能、价值及其与社会系统互动方式的有效性、正当性和合理性,是企业自我辩护和获得认同的根本规范和依据”。
值得注意的是:《兰登书屋韦氏大学英语词典》将品牌解释为“代表某一种产品或服务的广为人知的品牌名称”。然而,笔者对上述定义持否定态度,品牌名称并不能代表品牌,品牌名称只是某一种产品或服务的为顾客所知的名字,而品牌则是以某些独*的品质属性为特征的事物的集合。
以顾客为中心,品牌被赋予了更加广泛和独*的定义。正如世界著名的品牌专家大卫 奥格威认为的那样,品牌是一种错综复杂的象征,它是品牌属性、名称、商标、商业包装、口号、标语、价格、历史声誉、广告方式的无形总和;品牌同时也因顾客对其使用的印象以及自身的经验而有所界定。再如,伦敦商学院营销学教授蒂姆 安布勒指出:“品牌曾经只是一个消费品术语,现在出现在每一个部门 ,当今的市场意味着品牌=产品+包装+附加价值 ,附加价值成为顾客在考虑产品时的一种方式,例如‘价格便宜快乐多"创新’‘只是为了孩子’等。这些可能只是心理层面的,但是由此带来的品质认知度和经济效益却远远超过产品本身所提供的。”这说明品牌已被赋予了更加广泛、更加丰富和更加深刻的内涵与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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