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市前的八个步骤
一、第三方辅导团队进场
当企业想上市,首先要聘请第三方辅导团队进场,非证券资质的辅导团队解决的问题是:前期对股权、财务、经营管理方面的梳理,估值规划的设计与包装,资本融资路径的规划,保障上市的市值溢价与企业的安全控制。
二、上市辅导团队进场(券商、会所、律所、评估中介机构)
保荐机构(券商)主要职责分工:
(1)协助企业拟订改制重组方案和设立股份有限公司;
(2)根据《保荐人尽职调查工作准则》的要求对企业进行尽职调查;
(3)对公司主要股东、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等进行辅导和专业培训,帮助其了解与股票发行上市有关的法律法规,知悉上市公司及其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的法定义务和责任;
(4)帮助企业完善组织结构和内部管理,规范企业行为,明确业务发展目标和募集资金投向等;
(5)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制作发行申请文件,并依法对公开发行申请文件进行全面核查,向中国证监会尽职推荐并出具发行保荐书及发行保荐工作报告等;
(6)组织发行人和中介机构对中国证监会的审核反馈意见进行回复或整改;
(7)负责证券发行的主承销工作,组织承销团承销;
(8)与发行人共同组织路演、询价和定价工作;
(9)在发行人证券上市后,持续督导发行人履行规范运作、信守承诺、信息披露等义务。
会计师事务所主要职责分工:
(1)负责企业财务报表审计,并出具三年及一期的审计报告;
(2)负责企业资本验证,并出具有关验资报告;
(3)负责企业盈利预测报告审核,并出具盈利预测审核报告(如果需要);
(4)负责企业内部控制鉴证,并出具内部控制鉴证报告;
(5)负责核验企业的非经常性损益明细项目和金额;
(6)对发行人主要税种纳税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7)对发行人原始财务报表与申报财务报表的差异情况出具专项意见;
(8)提供与发行上市有关的财务会计咨询服务。
律师事务所主要职责分工:
(1)对改制重组方案的合法性进行论证;
(2)指导设立或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
(3)对企业发行上市涉及的法律事项进行审查并协助企业进行规范、调整和完善;
(4)对发行主体的历史沿革、股权结构、资产、组织机构运作、独立性、税务等法律事项的合法性做出判断;
(5)对股票发行上市的各种法律文件的合法性进行判断;
(6)协助和指导发行人起草公司章程等公司法律文件;
(7)出具法律意见书;
(8)出具律师工作报告;
(9)对有关申请文件提供鉴证意见。
资产评估机构主要职责分工:
企业申请公开发行股票涉及资产评估的,应聘请具有证券从业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承担,资产评估工作一般包括资产清查、评定估算、出具评估报告。资产评估机构根据《公司注册资本登记管理规定》,有限责任公司整体变更为股份有限公司时,有限责任公司的净资产应当由具有评估资格的资产评估机构评估作价,并由验资机构验资。
三、尽职调查
主要目的为判断上市是否可行,企业和中介机构有了初步合作意向后,通常会委托中介机构对其进行一个初步尽职调查,目的是在尽量短的时间内,对企业的整体状况进行摸底,了解大体财务状况、规范性,帮助企业判断上市的可行性、确定报告期、上市主体及上市板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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