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 哲学的历史结构
所谓哲学结构,是指哲学起作用的形态,从描述的角度来讲,就是弄清楚哲学的状况。和众多的文明一样,哲学也是人发明出来的,尽管神话的发明可能更早,但哲学却显得更加高贵,因为它很可能是人在温饱之余闲着没事干的时候想出来的。从逻辑上讲,哲学也会消亡,不过现在看来还为时太早,所以这里的历史结构的意思是把哲学史作为一个整体,而不同时期和境况中的哲学“意义”是不同的。正是这些不同表明,哲学史的整体是由各种意义构成的,所以意义的变化本身才应该是连贯一致的。因此,这里的“结构”并不是哲学史上的各种哲学观点或内容,而是指它们是从什么角度、以什么目的、用什么方式说出来的。就哲学状况的真实性来讲,哲学史不仅是构成性概念,更是经验性概念。由此,通过对哲学历史结构的梳理和阐明,可以为理解这样一种看法提供认识的基础和途径,即哲学其实就是道理的道理,而它的实际功用则是设置问题并建构答案,或者说使问题得以自我展开。
很难确定哲学是什么时候被发明出来的,不过这里要说的哲学结构在时间上是从近代开始的,直到今天以及可以预见的不远的将来。这样做的理由并不是因为古代的哲学不好,或者不如近代以来的哲学深刻,也不是说哲学不可能像科学知识那样不断积累,所以随便截取某一段也能反映或说明全貌。恰恰相反,正是因为科学知识的积累和技术手段的进步,由此产生或带来的新看法才使哲学具有了“近代”的意义。可以说,从人类发明哲学开始,哲学就具备了它的基本问题,但随着经验科学的进展,哲学越来越被认定为不能只靠主观假定,也不再满足用全能的上帝做最终答案,甚至根本不会相信不能加以证实的推断。正是这些变化,使得近代以前的哲学的实际作用越来越弱,以至于至少从节省篇幅的角度考虑而不必要在此描述它们。事实上,近代以来(直至现代和当代)哲学的最大特点,就在于现代科学,尤其是相应的技术使绝大多数人相信,文明的趋势是进步的,人类也几乎是无所不能的。换句话说,人们坚信,不管有多大的灾祸,都阻挡不住科学技术的进步,所以人类社会总是有办法克服所有困难,继续发展。
近代哲学大致从17世纪中后期到18世纪初开始,也就是欧洲被叫做启蒙时期的那个年代。不管产生这种情况的原因是什么,至少有两个互为因果的现实使得它具有了“启蒙”的特性。一个就是物质世界中科学技术的强劲发展,另一个则是在精神世界始终伴随的从神学理论(严格说或者实际上是宗教权威)摆脱出来的背景和过程。在中国,理性的以及学科分类式的近代哲学至迟在12世纪就形成了,但却没有产生欧洲那种启蒙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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