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术序跋集》:
这个明智的入口,便是书学技法。
书学技法的纵向,是联系书法形式规范和书人情感表现的桥梁;其横向,是开发、提炼和传播书法艺术,使之走向社会化的重要保证。它作为书学传统的一个重要方面,教会人们看待、评价、阐释书法艺术,以及实践、应用、创造书法艺术的特定的价值观和方法论。因此,书学技法的发展完善,与书法艺术的普及提高是成正比的。但不容忽视,任何技术都毕竟以一种先在的方式,规定着从事者的此在态度,具有单向、冷酷和专制的副作用,往往在赋予人们以客体化能力的同时,又剥夺了人的主体化自由。因而书学技法越是完备,书人就越是像鸦片成瘾者那样,丧失了自我更新和郁勃冲动的活力。也许可以说,在所有艺术门类中,书法是最依赖于形式技法而成立的特例,其正副作用也就表现得更为鲜明和强烈。前述成才率低的现象,便是书学技法副作用占居主导地位的标志。而“法”与“道”的二极分裂,也正是在引入西方价值观的前提下,为消除传统的书学技法副作用或者建构新的书学技法之困难所骚扰和困惑的结果。唯其如是,系统而冷静地疏浚传统书学技法,使之在当代人的心理场里扬波激浪、滤浊潴清,然后引其流,致其用,达其远大,无疑要比急于求成的“创新”或孤芳自赏的“传统”有益和有效得多。
这自然是一项艰巨而繁难的工作。其艰巨繁难,不仅因为像贡布里希所说的那样,艺术家无不“在传统预先定型了的媒介的范围内工作”,书学技法正是这种媒介的重要体现。其艰巨繁难,也主要不表现在为悠久的历史、灿烂的成就和浩瀚的经典所凝聚的书学技法,是如此的高超、深邃、博大,而在于迄今为止的书学技法,无不依据于特定的思想方法而成立。这种思想方法注重思维的共时性和稳定性,往往不经过逻辑思辨的过程,便直接从前逻辑跃迁到超逻辑。由于没有分割“认识”和“体验”,未曾到践行之外去寻找统一的“理”,因此只能是一种神秘的、不可外扬的个体修炼,其得失成败,更多地取决于主体的个体心理结构之差异,而专业领域外的支点,以及主体自身蕴含的价值,则随之上升为成功的第一要素。所谓“法”与“道”的二极对应,或者二极分裂,实际上就是对维系“法”与“道”的动态联系的“理”,程度不同地予以忽视或回避了的缘故。一方面极力抬高书法作为一种形而上的价值功能,一方面又尽量贬抑书法作为一种技术的世俗特征,正是这种特定的思想方法,在那些主要塑造集体性格的时代,那些书人未曾觉悟其独立的艺术地位,或者说书艺的完善化和社会化程度还不太高的时代,显得多么合理、多么有效、多么妥贴无痕。但时至今日,面对理性思辨的巨大威光,以及个性表现的强烈需求,它那实际上阻碍着精神生活与形式构成之联系而乞灵于天才超越功能的思想方法,已经无力应付裕如了。“法”与“道”二极分裂的现状,迫使我们采取另一种新的思想方法,即以逻辑为基点,注重思维的历时性和动态性,将尽可能精微的形式分析与尽可能丰富的感应能力,纽结为相互作用和相互适应的动态平衡。换句话说,新的思想方法改变了以往那种以“有意味的形式”为起点的习惯,而把起点转移到可识可辨可证的作为物理性质的形式构成本身,通过系统、冷静的疏浚过程,获得一种既不限定心理属类也不限定形式阈限的开放性能力。在一个华灯星布、广告云集、机声雷鸣的现代世界里,改变以往那种对文化理性的趋附同化、对历史框架和民俗现象的铺陈演绎之阐释方式,摒弃传统师承那种模式化和权威型的评判手段,强调感性生命与文化心理真切感应的良好素质,将有助于主体建构一种既应顺着现实个性又贯彻了历史文脉,亦即重建主体化和本体化之平衡的感觉与表现框架。倘如书法真的面临着革新使命的话,要想离开思想方法的革新而革新,是难以想象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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