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章药物学总论
第1节 概述
(一)药物与药品
药物是指能影响机体的生理生化功能,可用于预防、诊断、治疗疾病的化学物质。药品是指用于预防、治疗、诊断人的疾病,有目的地调节人的生理功能并规定有适应证或者功能主治、用法和用量的物质,包括中药、化学药和生物制品等。
药品是特殊的商品,关乎人民健康和生命安全。为了加强药品管理,保证药品质量,保障公众用药安全和合法权益,保护和促进公众健康,国家制定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简称《药品管理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药品研制、生产、经营、使用和监督管理活动均应严格执行。
药物学是研究药物与机体(包括病原体)之间相互作用及其作用规律的学科。其研究内容包括药物效应动力学(简称药效学)和药物代谢动力学(简称药动学)(图1-1)。
图1-1 药效学与药动学示意图
1.药效学 主要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及作用机制,阐明药物防治疾病的规律,包括药物的作用、作用机制、临床应用及不良反应等。
2.药动学 主要研究机体对药物处置的动态变化过程及血药浓度的变化规律,包括药物的吸收、分布、生物转化(代谢)及排泄等体内过程。
药效学与药动学在体内是同时进行的,有着密切联系,但研究的侧重点不同。前者侧重于研究药物对机体的作用,后者侧重于研究机体对药物的处置过程。其共同目的在于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科学依据,以充分发挥药物的防治效果,尽可能减少药物不良反应的发生。
(二)药物学的任务
药物学是联系基础医学与临床医学、医学与药学之间的桥梁课程,是护理及相关医学专业学生必修的一门重要核心课程。通过学习本课程,学生能够掌握药物的作用、应用、不良反应,为临床合理用药提供理论依据。
(三)用药护理工作流程
护士始终处于临床第一线,是临床药物治疗的直接执行者和药物应用的把关人。护理人员在药物治疗过程中,须严格遵守用药护理工作流程(表1-1),以确保临床用药科学规范、安全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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护理用药的“三查八对一注意”
“三查”是指在药物治疗操作前查、操作中查、操作后查。“八对”是指用药时要核对患者姓名、床号、药名、剂量、浓度、时间、用法、批号。“一注意”是指要注意观察患者用药后的反应。
第2节 药物效应动力学
案例1-1
患者,女,48岁,胆结石病史3年。患者3天前开始腹痛加剧,疼痛难忍,大汗淋漓,诊断为胆结石、胆绞痛。医嘱给予口服罗红霉素及阿托品。肌内注射哌替啶后疼痛缓解。用药后患者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悸等症状。
问题:1.罗红霉素和阿托品的用药目的是什么?
2.用药后为什么会出现口干、视物模糊、心悸等症状?
3.哌替啶属于哪类药品?长期用药会有什么危害?
药物作用是指药物对机体细胞的初始作用,药理效应是指继发于初始作用的结果和机体反应。例如,阿托品的药物作用是阻断唾液腺细胞的M受体,药理效应是使唾液分泌减少而表现为口干。药物作用和药理效应两者意义相近,习惯称为药物作用。
—、药物的基本作用
药物的基本作用是指药物对机体原有生理功能或生化过程产生的影响。凡能使机体功能活动增强的作用称为兴奋作用,如肾上腺素增强心脏收缩力、尼可刹米使呼吸加快等。凡能使机体功能活动减弱的作用称为抑制作用,如普萘洛尔减慢心率、苯巴比妥催眠等。
二、药物的作用方式
1.局部作用 是指药物在用药部位产生的作用,如乙醇消毒、丁卡因黏膜麻醉等。
2.吸收作用 是指药物从给药部位吸收进入血液循环后所呈现的药物作用,如地高辛的强心作用、氢氯噻嗪的利尿作用等。
3.选择作用 是指药物对机体不同组织器官的作用性质或作用强度呈现一定的差异,又称药物作用的选择性。在治疗剂量时,大多数药物仅对某些组织器官作用明显而对其他组织器官作用不明显甚至没有作用。例如,缩宫素能使子宫平滑肌收缩而对其他平滑肌没有作用。
药物的选择作用是临床选药的基础,也是药物分类的依据。通常药物的选择性越高,针对性越强,疗效越好;选择性低则作用广泛,副作用较多。药物作用的选择性是相对的,随着剂量的增加,其作用范围逐渐扩大,如咖啡因小剂量时选择性兴奋大脑皮质,较大剂量时兴奋延髓呼吸中枢,剂量过大可广泛兴奋中枢神经系统,甚至引起惊厥。
4.普遍细胞作用 指有些药物作用的选择性较低,在治疗量时对多种组织或器官产生类似的作用。例如,甲醛(福尔马林)在杀灭细菌时也能损伤人体细胞,仅可用于保存标本等而不可用于内服;细胞毒性抗恶性肿瘤药对肿瘤细胞和人体正常细胞均有杀灭作用,能引起骨髓造血功能抑制等许多不良反应
三、药物作用的两重性
药物是把双刃剑,既有防治作用,也能产生不良反应,此为药物作用的两重性。
(一)防治作用
凡符合用药目的且能达到防治疾病效果的作用称为防治作用,包括预防作用和治疗作用。
1.预防作用
指在发病前提早用药阻止疾病发生的作用。例如,注射乙肝疫苗预防乙肝、接种卡介苗预防结核病等。
2.治疗作用
指疾病已经发生,应用药物消除该疾病产生原因或改善疾病症状的作用,包括对因治疗和对症治疗。
(1)对因治疗:指能消除原发致病因子的治疗,如应用异烟肼杀灭体内的结核分枝杆菌(简称结核杆菌)以治疗结核病,应用抗生素抑制或杀灭病原微生物以治疗其所导致的感染性疾病等。对因治疗可以根治疾病,是临床药物治疗的关键,也称治本。
(2)对症治疗:指能改善疾病症状、缓解病情的药物治疗,如应用镇咳药镇咳,应用利尿药治疗水肿,应用解热镇痛药缓解发热和头痛症状等。对症治疗仅能改善疾病的症状、缓解病情、减轻患者的痛苦,因此也称为治标。对症治疗虽不能根治疾病,但在严重疼痛、高热、休克等病情危急情况下,挽救患者的生命是当务之急,这时对症治疗比对因治疗更为迫切。因此,临床用药时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遵循急则治其标,缓则治其本,标本兼治的原则,正确处理对症治疗和对因治疗的关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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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治已病治未病
“不治已病治未病”是中医的重要治疗理念,原文出自中医经典名著《黄帝内经》。其意义是指医生治病不要等到病已经发生了再去治疗,而是治疗在疾病发生之前,包括未病先防、既病防变、病后防复,如此才不至于病入膏肓,这一观点体现了疾病预防工作的重要性。
(二)不良反应
不良反应是指合格药品在正常用法、用量下出现的与用药目的无关的或意外的有害反应。药源性疾病是指药物作为致病因子时引起的机体功能异常或结构损害,并有相应临床经过的疾病。例如,庆大霉素引起的神经性耳聋、肼屈嗪引起的红斑狼疮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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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物史上的悲剧:沙利度胺药害事件20世纪50年代,德国研制开发的沙利度胺(反应停)作为镇静催眠药上市,因该药还能显著抑制孕妇的妊娠反应,曾作为一种抗妊娠反应的特效药物风靡欧洲,成为孕妇的理想选择。但随之发现许多孕妇应用该药后产下了手脚发育畸形、形同海豹的“海豹儿”。这一震惊世界的典型的药物致畸事件,被称为沙利度胺事件(图1-2)。
药物的不良反应可分为以下几种主要类型。
1.副作用 指药物在治疗剂量下出现的与防治作用无关的作用,也称副反应。由于药物作用的选择性,药理效应可涉及多个器官,当某一效应用作防治目的时,其他效应就成为副作用。药物作用的选择性低是副作用产生的主要原因。例如,阿托品能松弛胃肠平滑肌,缓解胃肠痉挛所致的胃肠绞痛,同时该药物也能抑制腺体分泌从而引起口干、便秘等副作用。
副作用本身是药物固有的作用,危害较小并可以预知。但随着用药目的不同,防治作用与副作用可以相互转化。应提前告诉患者药物可能出现的副作用,以避免患者产生恐慌情绪。
2.毒性反应 指用药剂量过大或药物在体内蓄积过多而引起的不良反应。毒性反应对机体有明显损害,如吗啡剂量过大会抑制呼吸,链霉素长期应用可导致耳聋等。在应用药物后短时间内发生的毒性作用称为急性毒性,多损害循环、呼吸及神经系统等。因长期用药而逐渐发生的毒性作用称为慢性毒性,多损害肝、肾、骨髓等脏器。另外部分药物还有特殊的“三致作用”,即致癌、致畸胎、致突变作用,是药物特殊的慢性毒性反应。
毒性反应通常也是可以预知的,但危害大,甚至危及患者生命,临床用药应根据病情及机体的状况严格控制用药剂量和疗程,密切观察用药反应,谨防药物中毒。
3.后遗效应 指停药后血药浓度虽已降至*小有效浓度以下仍残存的药理效应。例如,服用巴比妥类药物发挥催眠作用后,次日清晨出现乏力、头晕、困倦等不良反应,称为宿醉现象。
4.过敏反应 指药物作为抗原或半抗原再次进入致敏的机体,刺激机体产生免疫应答,引起生理功能紊乱或组织损伤,又称变态反应。过敏反应与过敏体质有关,而与用药剂量无关,且临床不易预知。药物过敏轻者会出现皮疹、药物热等,重者会导致过敏性休克,甚至危及生命。任何药物均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因此用药前要详细询问药物过敏史,青霉素、链霉素等药物必须按规定做皮肤过敏试验(简称皮试),用药过程及用药后要仔细观察,并做好急救准备,一旦发生过敏性休克应立即停药并用肾上腺素等药物抢救。
考点 药物的副作用、毒性反应、过敏反应产生原因
5.特异质反应 指服用某些药物后出现的和一般人群不同的、异常敏感或异常不敏感的反应,这些反应常与先天性、遗传性因素有关。例如,若患者缺乏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G-6-PD),在应用磺胺药、伯氨喹等药物时易发生急性溶血。
6.耐受性与耐药性
(1)耐受性:指患者连续用药后药效递减,要增大剂量才可以产生疗效的现象,在此状态下,该药原用剂量的效应明显减弱,需要增加用药剂量才能达到原有的效应。
(2)耐药性:指病原体对药物的敏感性下降甚至消失的现象,又称抗药性。滥用抗生素是产生耐药性的重要原因,因此临床要合理应用抗生素,以防止耐药性的产生。
考点 耐受性与耐药性的区别
7.药物依赖性 指长期应用某种药物后,机体对这种药物产生的精神或身体性的依赖或需求。药物依赖性一旦形成,患者常需要连续或定期使用药物,以获得用药带来的欣快感或避免停药带来的不适与痛苦。药物依赖性可分为精神依赖性和生理依赖性。
(1)精神依赖性:指长期用药停药后用药者可产生强烈的主观用药欲望,并伴有难以克制的觅药行为,又称心理依赖性或习惯性。产生习惯性,用药者停药后有精神上的主观不适,渴望再次用药以获得满足感。
(2)生理依赖性:指长期使用依赖性药物造成机体对药物的适应状态,也称身体依赖性或成瘾性。一旦停用或减少用量,导致机体已经形成的适应状态发生改变,用药者会相继出现一系列以中枢神经系统反应为主的严重症状和体征,呈现极为痛苦的感受及明显的生理功能紊乱,甚至危及生命,此即药物戒断综合征(戒断症状),如兴奋、失眠、流泪、流涕、出汗、震颤、呕吐、腹泻,甚至虚脱、意识丧失等。
具有依赖性的药物可分为:①麻醉药品,如阿片类、可卡因类及大麻类等;②精神药品,如镇静催眠药、抗焦虑药、中枢兴奋药及致幻剂等;③其他,如烟草、酒精等。此类药品应严格按国家有关规定管理和使用。
8.停药反应 指因长期应用某些药物,机体对其已产生适应性改变,突然停药会导致原有疾病复发或加重的现象,又称反跳现象或回跃反应。例如,应用苯妥英钠治疗癫痫,如突然停药会导致癫痫症状加重甚至诱发癫痫持续状态;长期应用β受体阻断药治疗高血压,突然停药会使血压骤升,甚至出现高血压危象。
考点 药物精神依赖性和生理依赖性的区别
四、药物的作用机制
药物的种类繁多,作用机制也较为复杂,包括作用于受体、影响酶的活性、参与或干扰细胞代谢、影响生理物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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