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政策与实践》:
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人才培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促进教育公平和高等教育强国建设的重要支撑。新时代赋予了高校学生资助工作新的内涵,提出了新的要求,呈现出经济资助与发展资助相结合、扶贫与扶志相结合、资助育人与精准资助相结合等特征。新时代,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实践路径是坚持贯彻落实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推进无偿化向有偿化、显性化向隐性化、粗放化向精准化转变,健全完善资助政策体系与机制,进而推动高校学生工作的新发展。
一、以人为本,资助育人
高校学生资助工作的目的在于实现助困与育人的有机统一,其终极价值诉求则是促进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全面发展,改变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及其家庭窘困局面,助力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宏伟目标。为此,高校学生资助工作要把育人摆在突出位置,彰显受助学生的主体性,满足受助学生的多元需求,做到“资真助”与“真资助”。学生资助工作是高校思想政治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到“培养什么样的人”“如何培养人”以及“为谁培养人”这些根本问题。要坚持落实好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在资助育人上出实招、见实效,着力培养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实践能力和发展能力,促进学生成长成才。
学生资助的根本目的是育人,高校“育人”的内涵在于促进学生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这不仅是马克思主义教育思想的重要内容,也是当前我国高校培育人才的目标和导向。在大学时期,学生都会在不同程度上遇到各种困难,诸如成绩不过关、独立生活能力差、自信心弱、交流障碍、就业困惑等。而家庭经济困难的大学生作为其中之一,家庭经济困难引起的一系列连锁反应,往往导致他们面临的困难和压力会更多更大一些。高校资助育人工作就是要通过从国家到学校各个层面的资助和教育,帮助这部分学生克服经济、学习、生活以及心理等方面遇到的困难,从而激励他们奋发图强,形成良好的道德品质和积极向上的精神状态,真正成为一个对社会有用之人。
资助育人工作的开展体现了高校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关心和重视,是高校众多学生工作中的重要内容。完善此项工作对促进教育公平,建设和谐校园,培养国之栋梁,履行教育、管理、服务等各项职能有着十分重要的意义。实现资助育人是各大高校从事学生资助工作的根本目标,必须将资助和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有效结合。在工作中坚持“教育与资助并重,管理与育人结合”的工作理念,紧扣“授人以鱼,不如授人以渔”的方针,以学生发展为本,在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生活的同时融入思想政治教育观念,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引导学生在“知、情、意、行”各方面全面协调发展。因此,资助育人的成效好坏直接影响到受助学生的成长成才,是一项具有决定性的重要工作。
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工作。高校资助育人工作的本质是通过各种资助手段,在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经济问题的同时,有效实施和开展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伴随着国家经济建设的发展,国家资助政策已从确保学生不辍学逐渐向资助育人转变。
学生资助工作旨在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成长成才,使他们共同享有人生出彩的机会,共同享有梦想成真的机会,共同享有同祖国和时代一起成长和进步的机会。学校作为育人的主要阵地,学生资助必须坚持育人导向,将育人作为资助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二、保障型与发展型资助
随着我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新矛盾,家庭经济困难的归因也由温饱问题不能解决的绝对困难,发展到权利、机会和发展能力不能满足社会发展需要的相对困难,加之大学生资助制度自身的许多弊病也日益凸显,使得以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为主要目标和以经济资助为单一内容的保障资助疲于应对。因此,我国的大学生资助制度必须倡导互动、双向式的资助理念,从提供经济资助为主的保障型资助转变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自我发展能力的发展型资助。
目前我国的大学生资助制度的理念多停留在保障型资助方面,即:资助规模扩大、经费投入加大等方面,目标在于保障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最基本的高等教育入学机会与权利。无论是助学贷款,还是奖(助)学金,抑或是减免、补助、“绿色通道”等,都是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自主提出申请,政府对符合条件的申请者予以经济资助,这是一种单向的“给予”和“他助”;在此过程中,资助的申请者处于一种消极、被动的地位,这往往忽略了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主观能动性。这种保障资助虽能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入学时的一时之忧,但弊端也非常明显,有可能造成资助资源与家庭困难学生的实际需求无法得以匹配,从而严重地削弱大学生资助的实际效果。
事实上,经济困境往往只是家庭经济困难大学生学业和非学业发展的表面形式,背后很可能隐藏着非常复杂的心理焦虑、权利被剥夺、社会资本匮乏等非经济性因素,从而导致国家、社会、学校的保障型资助难以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克服高等教育的经济、社会和文化障碍;难以通过资助而获得平等的发展机会;在未来,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也难以充分地参与经济社会生活。对于这些非物质性的因素,保障型资助根本就无能为力。对此,近几年我国逐步开展并实施发展型资助,大力倡导让受助的大学生也成为资助项目积极行动者的资助理念。高校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不能单纯依靠政府的单向式资助,而应是双向、互动的资助。国家、政府、高校要通过引导,使受助的大学生在主观上认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项目是“自己的事”,并在客观上使受助者自愿参与资助项目的设计、决策、实施、监督等全过程,从而有效地实现良性互动。此外,学生在大学期间会面临学习方式自主化、同伴群体多样化、发展目标多元化等诸多方面的挑战,这些都会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在学习和生活上的适应性较差、自卑心理偏重,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能力、素质和社会性交往难以适应大学学习和发展的需要,因而需要得到心理、学习上的干预和帮助。所以,我国还需积极完善大学生资助的基本内容,实施内容多元化的资助,重点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提升可行能力、获得平等机会并开展必要的心理干预,以期有效地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应对各种发展风险。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