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叔本华文选》:
从以上的结论,可知不管死亡如何令人恐惧,其实它本身并不是灾祸,甚至我们往往还可在死神海因(Hain)身上找到你所渴望的东西。当生存或自己的努力遭遇到难以克服的障碍,或为不治之症和难以消解的忧愁所烦恼时,大自然就是现成的最后避难所,它早已为我们敞开,让我们回归自然的怀抱中。生存,就像是大自然颁予的“财产委任状”,造化在适当的时机引诱我们从自然的怀抱投向生存状态,但仍随时欢迎我们回去。当然,那也是经过肉体或道德方面的一番战斗之后,才有这种行动。大凡人就是这样轻率而欢天喜地地来到这烦恼多、乐趣少的生存中,然后,又拼命挣扎着想回到原来的场所。印度人为他们的死神雅玛塑成两种面孔,一种是令人毛骨悚然的恐怖脸庞,另一种则是神色愉快的脸孔。何以若此?这可以从我以上所做的观察中,获得某种程度的说明。
我们仍从经验的立场,以观察尸体作为说明,如所周知,尸体已停止知觉、感受性、血液循环、恢复作用等现象。虽然我一直无法查明,这些现象为什么会停止,如何停止等问题,但我们可以推断,从前推动人体活动的那一股力量,如今业已离去。那股力量究竟是什么?若说它是意识——即一般理性所谓的“灵魂”的话,显然是不当且错误的。因为以我向来的看法而言,意识与其说是有机体生命的原因,毋宁说还是它的所产物,是其结果的表现物。总之,意识会因年龄的不同,而有所差异;因健康情形、睡眠、觉醒、晕倒等等不同的状态,而呈或强或弱的现象。故说它不是有机体生命的原因,而是其结果的表现,通常它只限于有机体存在时才能发生作用,一旦有机体死亡,它的作用也随之停止。我又发现,意识的完全错乱(即疯狂),虽会伴随着诸种活动力的低下或衰弱,使生命陷于危险的境域,然而他(精神错乱的人)的感受性和肌肉力量却反而增强;只要没有其他原因加诸他身上,他的寿命不但不会缩短,反而会延长。其次,我又发现到个体性是一切有机体的特性,同时它也是意识的特性。我虽然完全不了解这种个体性,但至少知道自然界的个别现象都是由一种普遍性的力量在无数相同的现象中推动着。再者,我们也不能因为如今有机体的生命已停止了,就据以推测此前推动它活动的那股力量也归于乌有。那就像纺车虽已停止不动,但我们却不能因此推测纺织女郎亦已死亡一样。它也像钟摆再度回复它的重心,然后静止一样。乍看虽已停止活动,但不能认为重力已消失;重力依然在无数的现象中活动着。诚然,或许有人会反对我以上的比喻,认为在这种场合下,重力并没有能力停止这个钟摆的活动,只是我们肉眼看不到而已(钟摆仍永远在摆动之中)。有这种主张的人,不妨回头观察一下电闪气,当放电之后,电气实际上已停止其活动。我所以引用此例,不过是想表示即使最下等的自然力中,也有永远性和普遍性。我们切不可被那些短暂无常的现象所迷惑,更不必以为生命已停止,赋予生命的原理即已根绝,而认定死亡是人类完全的破灭。虽说现在已没有人有那么强劲的腕力能拉起三千年前奥德修斯①的那把弓,但一个有正确理解力的人,总不致认为那一把弓强劲的活动力已完全根绝。由此推论,当可知,以前使那业已消灭的生命活动的那一股力量,与如今欣欣向荣的生命中活动的力量是相同的,这种思想,才比较切近真理。不错,我们的确知道,被因果的连锁所束缚的东西,是会破灭的,因为那仅是状态和形式而已。但另有两种东西与这些因果变化无关,一为物质,另一为自然力,这两者都是一切变化的前提。至少,我们若要做深一层的探究,认识一下赋予我们生命的基本因素到底是何物,必须在最初把它假设为自然力,同时还要假设它和形式、状态的变化完全无关。这些形式或状态,由于原因和结果的束缚,而时有改变,唯其如此,它们亦须受存在的生成和消灭因素所支配。从这一点,也足可证明我们的真正本质是不灭的。当然只凭这些,还不能证明我们死后生命的存续与否,更不能期待从上述证明中得到些什么慰藉。虽则如此,但这点往往很重要,连认为死亡是绝对的破灭而产生恐惧的人,也无法对之轻视;生命最深奥的基本因素是不会被死亡所拘束的。
……
展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