知识的寻求
获取知识现在可以说是再简单不过的事情,即便是很难的问题也只需要敲几下键盘就能获得答案。我们个人的记忆、知觉与推理能力可以毫不费力地由很久之前的朋友或专家来检验。如果过往的几代人依然在世,他们也一定会为我们所能获取的书籍数量之巨大而无比惊讶。
然而,这些新的优势并不能使我们避开一个古老的问题:如果知识如此容易获得,那么单纯的意见也是,而我们很难分辨哪些是真正的知识,哪些只不过是一些意见。譬如,看起来值得信任的网站也许并不客观公正,享誉世界的权威也可能受某些证据的误导而走向错误的方向,幻觉还会扭曲我们自认为看到或记得的事情。因此,那些初看起来像是知识的东西,也有可能最后被证明并非真的知识。考虑到这项探究的困难,我们不免怀疑真正的知识究竟是什么样的。知识究竟是什么?在认为某物为真与真正知道它为真之间,究竟有什么差异?我们究竟如何能获得知识?
这些问题都非常古老,而且有一个专门的哲学分支来回答它们—知识论(epistemology),几千年来一直是较为活跃的哲学主题。某些核心的问题历经千年的思考仍然亘古常新:知识与真理的关系是什么?视觉和听觉这样的感觉提供知识的方式是否与抽象推理提供知识的方式相同?为了确定知道某件事情,是否需要具备证成该项主张的能力?有的研究课题则是近来才涌现的,主要是根据某些人性、语言和心灵上的新发现。譬如,知识与意见的对立是否存在于所有文化之中?一般而言,“知道”这个词总是指称相同的对象吗?还是说它在法庭辩论中指称意义重大的事实,而在公交车站的随意交谈中指代无足轻重的东西?从自然的直觉上看,我们对于他人所知的东西究竟拥有怎样的印象?这些印象又告诉了我们多少关于知识本身的东西?
几个世纪以来,哲学家们在对知识的探究中发掘出了许多费解的谜题与悖论。他们同时也创造性地发展出了这些问题的解决方案。本书将首先回顾知识论历史上的这些重要进展,而后将引向这一领域在当代的核心论争。以下我们先从回顾知识的一些特征开始,这很容易激发哲学上的好奇心。
知识与认知者
知识常被勾画为某种自由流动的客观资源:知识被认为储存在数据库与图书馆里,通过“知识经济”——有时也被称为“信息驱动的商业”——发生交换。如许多资源一样,知识可以是为了多重目的而被获取与应用,也可能会丢失——有时要付出很高的代价。但是,知识与我们之间的关系要远远比水或黄金那样的资源与我们的关系更为密切。即使人类的感性生活在某一灾难中被完全抹杀,黄金仍然可以继续存在。然而,知识是否能持续存在下去,却不能不依赖于认知者的存在。
知识还很容易被等同于事实,但并非所有事实都是知识。设想一下,晃动一只装有一枚硬币的密封纸箱,当你放下纸箱,其中硬币的两面之中必有一面朝上:我们把这称作一个事实。但只要还没有人打开过纸箱,这个事实就仍不为人所知;它就还不是一项知识。此外,仅仅通过写下来,事实也不会由此变为知识。假设你在一张纸上写“这枚硬币正面朝上”,而在另一张纸上写“这枚硬币背面朝上”,那么这两张纸上所写的总有一个是事实,但你仍然不会知道究竟硬币的哪一面是朝上的。所以,知识所要求的乃从主体的一方通达事实的某种方式。只要不考虑如何通达事实,则不论图书馆或数据库里保存的是什么,它们都不会是知识,而只不过是一些墨水符号或电子印记。就任何已知的知识而言,对事实的通达有可能专属或不专属于个人:同一个事实或许只是由某个人所知道,而并不为他人所知。普通的知识或许能够被多人分享,但绝没有任何知识空荡荡地摇晃而不从属于任何主体。与水或黄金不同的是,知识永远从属于认知者。
更确切地说,知识总是从属于某些个体或群体:群体的知识或许会超越其中个体成员的知识。有时一个群体知道某个事实,只是因为该群体的所有成员都知道了这个事实(“乐队知道音乐会晚上八点钟开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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